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问题】

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案】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 …

 (三)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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