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促进执业机构优质服务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多“三级资本市场服务”三项《一区建设行动计划》,鼓励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按照《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进从业人员优质服务奖励办法(修订草案)》(万珠协[2021]46号),启动2022年度推进从业人员优质服务奖励工作执业机构。现将申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I.申报注意事项

同时根据文档,请注意以下时间范围和不同项目的其他要求。

排序

声明内容

备注

1

创新举措服务“三地一区”建设

公共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2022年5月30日,能否公开,需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并脱敏。

2

支持执业机构加强诚信建设

截至2022年5月30日的工作现状。案例可以公开。

3

引进行业优秀人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在职。

4

培养专业团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条件,目前在职。其中,一次性专业阶段(普通科目)及格者是指2021年在我省招生并通过考试。

5

支持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

发布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6

帮助大学生就业

2021、如实习期为新年,以到校时间为准。

7

提升行业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工作截至2022年5月30日。党建工作法可以公开。不能再次声明相同的类型。

2、声明方式

(1) 7月前请从业者2019年8月8日,邮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送达时间以送达日期为准,不接受现场送达材料)。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执业机构公章。

(二)应用中涉及的典型案例材料、党建工作方法等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office0551@126.com。可同时发送相关高清照片,后期制作宣传画册。

III.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书月 0551-68150368 p>

地址:庐阳区阜南西路合肥市238号省财政厅19楼注释协会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进从业人员优质服务激励措施(修订稿)》(皖监协[202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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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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