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院医师培训”)和全科医生助理招聘计划,省卫健委决定启动2022年6月西医类住院医师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医师培训与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招聘基地

我省2022年西医住院医师培训和全科医生助理培训招生单位是国家卫健委批准的23个西医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和4个西医全科医生助理培训基地。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指南,并于6月5日前上传至黑龙江省居民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hlj.zygp.net)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平台查询。

2. 招聘计划

2022年西医住院医师培训和助理医师培训招聘计划是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招聘计划,结合近3年我省各培训基地的招聘情况,合并专业基地的撤离、竣工考核、报送 制定公司能力及基地评价,详见附件1、

3、招募对象

(1) 住宿培训候选人

1、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住院医师,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学工作或拟进入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医学或以上;非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读同类别的住院培训专业。

2.已毕业并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必须参加住宿培训,仅限报考普通专业。其中,贫困、偏远、民族地区的订单型免费医学生可就近报考,免试录取。

3、外省市(区)符合我省入学相关条件的,选择来我省进行住宿培训的,不得同时申请外省。入训后和培训期间退训的,三年内不得申请住宿培训。 ,培训期间的具体要求和待遇按照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4.有下列情形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未履行免费医学教育就业协议的农村医学生,不得申请住宿培训;硕士、博士生不得申请住宿培训(应届毕业生除外);年内,列入诚信黑名单者不得申请入职培训。

自2020年起,所有进入医学岗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聘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中级技术岗位(口腔科)。条件之一。

面向社会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培养对象,在当年符合条件并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安置等方面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视同仁。

(2)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候选人

1.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普通医疗工作,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助理执业医师。

2. 农村订单导向的免费医科大学生毕业并履行就业协议,必须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3.自2020年起,原则上所有具有高等职业(专科)学位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新进入全科医学岗位的,均须接受全科医生助理培训。

4、对经过全科助理医师培训并具备村卫生室工作资格的全科助理医师,可实行“村管村用”(乡卫生院就业管理,村卫生室使用) .

5. 不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型免费医学专科学生不得申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医学本科生不得申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应届毕业生除外)。

4、注册流程

(1) 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居民标准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hlj.zygp.net),进入招生登记系统(副总点击“综合部管理助理”进入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审核。

(2) 资格审查

培训基地负责对申请者资格进行网上初审;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自行在线打印申请表,由单位指定候选人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鉴于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今年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将继续取消。考生录取后,培训基地负责审核录取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服务期满证明;候选人应做到诚实守信,并确保所有信息和数据真实可靠。报考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的,省卫健委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并通报省。

5、考试录取

(1) 入学考试

招聘考试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进行。在省卫生健康委的全面领导下,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指导培训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考试形式包括初试和复试。一是全省统一命题的综合理论考试。原则上60分分为合格分,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调整,相应顺延;如果新兵人数较少,学员来源单一且安全,培训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下初试和复试考核。要严格落实相关防疫工作方案,落实防疫措施,确保安全。实训基地根据全省招考工作要求,制定招考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实施。最终录取分数为初试和复试总分之和,初试占70%,复试占30%。考试计划见附件2、

(二)第一批招生

实训基地根据报考人员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第一批招生。拟录取候选人名单进入省住房与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经省卫健委审核通过后公布;省卫健委还将在首批招生后公布培训基地剩余招生计划。

(三)第二批招生

第一批未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标准化住院医师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填写第二批志愿者申请表。培训基地组织第二批复试招生,招生原则、程序和要求与第一批招生一致。

(4) 转学录取

第一批招生期间,实训基地可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在基地内申请转学。转学原则仅限于从其他专业转至紧缺专业;在第二批招生中,可以根据每个专业进行注册和录取。如需申请基地调整,调整原则视紧缺专业招生情况而定,其他专业可调整为紧缺专业或其他专业;填写《招聘计划调整申请表》(附件3)报省卫健委审核,批准后在基地进行调整。省卫健委在各培训基地分两批招生后统一调整剩余招生计划,对服从分配的未招生人员进行统一调整。

(5) 录取结果

各实训基地须将经实训基地院长签字盖章的拟录取考生名单(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提交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办理8 月 5 日之前的记录。卫健委审核确认,省级住房培训管理平台公布。

6. 时间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2022 年 6 月 10 日至 6 月 30 日

资格初审:2022年6月15日至7月5日

资格审核:2022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10 日

(2) 评估、录取和调整

打印准考证: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7 月 14 日

系统测试时间:2022年7月15日9:00-16:00

初测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10:00

复试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7月25日(具体由培训基地安排)

第一批招生:202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第二批申请时间: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7月31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2日

第二批招生:2022年8月3日-8月4日

省卫健委调整录取时间:2022年8月5日至8月8日

最终录取结果公布:2022年8月10日

录取结果查询:可登录省住训综合管理平台查询各批次及最终录取结果。

(3) 训练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不少于2周);入职轮换时间:2022年9月1日。

7、轮岗训练

(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进行培训,并完成全部培训规定时间内的内容。

2.本科生、学位研究生、学位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国家要求完成36个月的轮训;专业学位研究生入训时需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通过培训的免于部分轮岗。培养内容及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时间为24个月,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时间为12个月;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培养计划,完成各项培养内容。实训基地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结合实训基地,制定分级递进的培训计划。

(2)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学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全科医生助理培训标准(试行)》完成24个月的培训。

8、待遇保障

培训基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和合理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配套资金,确保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对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的治疗,应给予适当的优先考虑。培训基地的招聘说明书应明确各类学员待遇构成及相关补贴金额、社会保险缴费方式或替代措施、是否提供免费或有偿住宿、是否有留用政策等。 "将政策写入简报并予以公示。

9、相关要求

(一)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各市卫健委(办)、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住院培训、全科医生助理的招聘工作培训,并在省卫健委统一部署指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招聘工作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落实各项招聘任务。

(2)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应协助省卫健委做好招聘文件的制定、资格审查、转学录取、资料报送等工作;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要按照全省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招生考试计划制定工作,完成招生考试命题,组织完成系统调试工作,指导实训基地落实招聘考试等工作。

(三)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相关医学院校要及时了解、掌握、督促辖区内、附属医院培训基地的招聘工作,指导所在地区的培训基地开展工作。辖区和附属医院要做好住院培训招生工作的推进、资格预审和招聘考试的结业工作。

(四)各培训基地应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按照统一规定完成候选人资格预审。按照全省要求,规范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工作,做到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不准超计划超能力招生。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要加强对紧缺专业招生的宣传,在招生录取中加大紧缺专业的倾斜度,优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普通科目等热门专业。

(五)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需要做好招聘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准确收集应聘人员信息和数据。招生完成后,对接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培训管理平台数据,做好平台信息数据安全工作。

(6) 考生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聘文件的申请要求,确保所有报考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自觉遵守招聘考试纪律,并对考试资格产生负面影响。考试中弄虚作假、招用违纪行为的,经核实,取消本年度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在省内通报,并列入考生诚信考核黑名单。 3年内不得申请住院医师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七)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各级单位招收住院培训和全科医生助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信息错误率高、影响全省招聘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培训基地和个人考核资格,并在省内通报。

十、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省卫健委科教处:

联系人:朱大伟

电话:0451-87257110

(2)黑龙江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梦马燕

电话:0452-2663422

(3)黑龙江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

联系人:王美杰、郑楠

电话:0451-86694684

(4)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于涛

电话:0459-5066956、18645923155

附件:点击查看

1. 2022年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全科医生助理培训项目一览表

2. 2022年黑龙江省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暨全科医生助理培训招聘考试工作方案

3、黑龙江省2022年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暨全科医生助理培训招聘计划调整申请表

4、黑龙江省2022年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助理培训拟录取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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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