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

河北省高级会计师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最近,我看到很多候选人都有同样的问题。不知道具体的评价条件是什么以及一系列的问题。考生不必担心。今天小编很快就来为大家解答疑惑。答案都在下面,考生仔细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河北省高级会计师的评价标准是什么

1、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2、申请省人事、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高级会计师职务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定的特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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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级会计师审核流程有哪些

每个省的评估工作都是自己组织和规划的,每个测试区的评估流程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遵循下面的评估流程。

考生通过考试 --> 自行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指定的办事部门)进行初审-- > 初审通过后进行论文答辩--> 答辩结束后由省高院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集体评审通过后进入公示阶段。

3、高级会计师证书办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资格标准的,由国家会计考试办公室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同时,候选人须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一般从地方财政局收取。此外,部分考区会安排财政局指定地点收集。具体收款地址请提前咨询当地财政或人事部门。

注意:由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内容随着实际情况不断变化和调整,东澳会计在线频道为考生提供高级会计师评价标准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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