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体谈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 《探索行业集中投保》要求,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审计风险承担能力,维护投资者和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事务所保险费率高的问题。续保难、保额低、理赔难。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6月前将意见(含Word格式)反馈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2月27日,请在反馈材料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注协研发部穆波

电话:010-88250226

邮箱:legal@cicpa.org.cn strong>

邮寄地址:海淀区万寿路街道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北京, 100039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意见(征求意见稿)”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评论)”起草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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