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交付方式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因为我们在成长和前进,所以感到痛苦和费力。就像在健身中一样,那些遭受疼痛的部位会因为疼痛而变得更强壮。 2022 中级会计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了。每个人都在努力,坚持到最后,为自己拿到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什么不这样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快来看看吧! 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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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三单元动产产权变动
[内容导航]
1.简单交付
2.注明发货
3.占有改变
特殊配送方式
1.易交付
如果权利人在动产权利设立和转让前已经占有该动产,则该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生效。
转让动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时间为动产交付的时间。
2.指示交付
在动产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通过分配权利代替交货。
动产交付发生于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关于转让返还原财产权的协议生效时。
3.占有变更
动产转让时,当事人约定让与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该物权自约定生效时生效。
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 /a>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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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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