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22]65号

人民银行、财政厅(局)、各省人力资源、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厅(局)、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进一步提高社会预算管理水平保险基金,我们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现已发布,敬请遵守。

附件: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p>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医保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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