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开展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请通知,明确个人申请时间为7月11日, 2022 年 7 月 25 日 10:00 至 16:30,具体信息见下文!

浙江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报告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请的通知

浙财会[2022]37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我省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查范围、申请条件和审查条件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范围、申请条件及评价条件,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执行《资格评价条件通知》(浙财会[2019]36号)的有关规定。

2、资格及申请材料认定截止日期

申请人资格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及成果、作品及论文等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3、申报方法和程序

(1) 个人声明。 申请人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完善个人绩效档案。按照《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业资格网上申请材料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申请人在浙江会计之家注册的单位(宁波会计窗口宁波地区申请人)应为当前工作单位。如有变更,需在申报前更新信息,再申报。

职称评价原则上按人事关系申报(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一致)。

(2) 单元审查。 申请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履职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在线审核,并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内部网站或主要公共场所公示申请人基本信息、会计​​专业工作总结及业绩资料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允许本单位其他人员查看全部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方式、公示起止日期)在填写评审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申请人所在单位不履行审计职责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者省财政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采取整改措施。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人员责任。

(3)财政、人社等部门审核。 各市、县(市、区)财政、人保、社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对申报资格、申报方式、申报受理点、申报材料齐全等进行审核。各市、县(市)财政和人社保障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省财政厅。

(4)其他事项。申报人、用人单位的账号为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或法人登录账号,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自行注册。财政部门账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拨。申请人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财务部门在线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编制人员还需提供该机构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所属单位或中央企业职工在我省进行职称评价,应提供中央部委或中央企业总部出具的委托评价函。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需出具总行出具的委托审核函。

港澳台及在浙江工作的外国人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就业证、居住证等。

4.申报及提交时间

(1)个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10:00至2022年7月25日16:30。

(2)单位审核期限以管理服务平台提示为准。

(三)各市、县(市)财政、人社保障部门应在2022年8月2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财政、人保、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核完成时间各区自行确定。

V.评估前宣传

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对公告无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评审团审核。

6、评审结果公开确认

经评审团评审通过的,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包括已实施高级职称自评的,将由评委会向单位人事部门发出《评估结果通知书》,单位将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7、证书打印

除已实施高级职称自评的人员外,其他通过考核的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jzwfw.gov.cn),依次点击“部门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职称审查和专业技术考试”,也可以直接搜索“高级职称审查和专业技术考试”,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8、发票打印

付款成功后,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打印发票:

(1)通过票据查询平台(网址:https://dzpj.zjzwfw.gov.cn/)查询下载电子票据。

(2)登录手机软件“浙里办”APP,依次点击“我的-我的账单”,或进入“公共支付”,选择“支付记录查询”,即可查看下载电子账单。

(3)通过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点击“支付凭证查询”,输入支付凭证号码和验证码,查询电子账单信息。

九。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浙财总字[2007]100号)高级职位280元/人。申请材料已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申请人收到12333短信提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X。加强审核

各级财政、人社、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增强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

附件:2022年高级会计师网上申请资格要求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 年 5 月 31 日

(这是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高级会计师岗位资格网上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同时提交反映其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能力、工作业绩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承诺。申请人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清晰度负责,并承诺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第二,信息验证。申请人应仔细检查其个人信息。如发现学历(或学位)、会计年度等信息不符,应进入浙江会计之家(宁波地区申请人为宁波会计窗口)进行信息变更。

3、职称证书。提供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或公示文件),机构申请人还应提供会计师任职文件(或聘书)。

4、担任行政职务的文件。行政职务的记者应提供。

5、年度评估。提供过去3个年度工作任期的考核材料。

6、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7、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缴费成功后,在管理服务平台导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表》,经单位盖章后报受理点财务部门。

8、会计专业工作总结。提供自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职业的工作总结(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会计职业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基本情况本人所在单位情况及规模、重点体现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验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就等。

9。论文、论文等 提供本人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发表的论文、著作等。上传的论文和专着应包括封面、目录、问题页、正文和每篇论文(专着)一份PDF格式的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交所有上传论文的Word电子文档(用于重复率检测)。

X。证据材料。提供反映本人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能力、工作业绩和取得的成就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获奖证明文件(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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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