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研究中心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作 者】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研究中心编
- 【页 数】 170
- 【出版社】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2018.07
- 【ISBN号】978-7-5682-5741-1
- 【价 格】42.00
- 【分 类】证券法-中国-资格考试-自学参考资料
- 【参考文献】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研究中心编. 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8.07.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内容提要:
本书是新东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研究中心结合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考试大纲而编写的考试辅导用书,本书严格按照大纲编写,先从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切入,再提出一般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第三环市场另一大主体-证券公司的业务规范,最后举例市场上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全书逻辑清晰,知识点精准,并穿插部分真题,使学生学练结合,最终达到通过考试的目的。
《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内容试读
Chapter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Tips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现有的中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表1-1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
项目
制定机关
举例
法律
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
《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物权法》《破产法》等
行政法规
国务院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
部门规章及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规范性文件
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证券
自律性规则
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账有限公司
户管理规则》等
【例题】《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分别属于(
)层级的规定。[2017年9月考试真题]
I.法律
Ⅱ.行政法规
Ⅲ.部门规章
V.自律管理规则
A.I、Ⅱ、Ⅲ
B.Ⅱ、Ⅲ、V
C.I、Ⅱ、V
D.I、Ⅲ、V
【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于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是行政法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于2006年3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6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3号公布,是部门规章。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Tips
◆二、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1.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
(1)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
(2)对会员进行管理。
(3)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具体表现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下列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节公司法◆◆◆
一、公司的种类〈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3)自负盈亏原则。
Tips
(4)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
(5)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
(一)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设立登记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公司设立首先应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4)公司登记。公司登记是一种公示和监督法律行为。
◆六、公司章程的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Tips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
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主要是保证、抵押和质押。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在决议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例题】甲上市公司的股东乙公司准备购买一套生产设备,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甲董事会共有11名董事,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甲公司的董事之一,其他董事与乙公司均无关联关系。当甲公司董事会审
···试读结束···
作者: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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