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会计岗位实操大全》会计真账实操训练营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外贸企业会计岗位实操大全》

【作 者】会计真账实操训练营著
【页 数】 294
【出版社】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 2020.04
【ISBN号】978-7-113-26812-1
【分 类】外贸企业会计
【参考文献】 会计真账实操训练营著. 外贸企业会计岗位实操大全.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20.04.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外贸企业会计岗位实操大全》内容提要:

本书是根据外贸企业生产流程编写,突出跟单步骤,单证缮制、外贸管理机关权责等,办理出口退税流程,依据最新的会计准则与税法编写。全书共分10章,第一章为外贸会计的基础;第二章外币业务和国际贸易结算;第三章出口成交方式与发票;第四章出口贸易的核算;第5章加工贸易与补偿贸易的核算;第6章进口贸易业务的核算;第7章进出口货物纳税的核算;第8章出口退(免)税的核算;第9章技术进出口业务的核算;第10章外贸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

《外贸企业会计岗位实操大全》内容试读

第1章

外贸企业会计基础

外贸企业是指从事对外贸易业务的企业,它是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纽带,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外贸会计是指工作于外贸企业会计岗位的专业人员,在企业中他们负责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核算、分析、预测和控制工作。外贸会计除应具备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知识外,还要具备外贸企业特殊的业务核算能力,如外汇业务核算、进出口货物的核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技术进出口业务的核算、对外承包工程的核算以及熟悉外贸流程业务中的单证缮制、商品流转等。

1.1外贸企业会计概述

外贸企业是指企业有从事对外贸易(进出口)的企业,拥有进出口经营权。

1.1.1外贸企业的类型

外贸企业按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流通型外贸企业和生产型外贸企业。流通型外贸企业具有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生产型外贸企业具有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其经营范围分别为:

(1)流通型外贸企业,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生产型外贸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较差,所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势而生。那么什么是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呢?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用保险、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我们会在后面章节中详细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简称“外综服企业”)开展的代理退税业务,由“视为自营出口申报退税”调整为“代理生产企业集中申报退税”。这意味着外综服企业的“代理身份”得到明确,生产企业成为退税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02

1.1.2外贸企业会计的对象及其特点

外贸企业的会计对象,是外贸企业进出口商品流转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外贸企业主要的资金运动是进行国际的进出口商品流通,包括出口业务与进口业务。

《1.外贸企业会计的对象

外贸企业与国内商品流通企业都从事组织商品流通活动,但它与一般的国内商品流通企业有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是外贸企业的商品流通,包括进口和出口两种业务经营过程,使用本币与外币两种以上货币,因而在出口经营活动中,企业要将出口商品销售所得外汇,按照国家规定与银行结汇;而在进口经营活动中,又要用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以支付货款。因此,外贸企业在其资金循环过程中所特有的本币与外币之间不断转换的过程,形成了外贸企业资金运动的特殊性,如图1-1、图1-2所示。

购进过程

销售过程

人民币

国内购进

商品

国外销售

外币

出口结汇

人民币

(卖出外汇)

图1-1外贸企业出口业务的资金周转过程

购进过程

销售过程

人民币

进口购汇

外币

国外购进

商品

国内销售

人民币

(购进外汇)

图1-2外贸企业进口业务的资金周转过程

《2.外贸企业会计的特点外贸企业会计的特点如下。

003

●设置与外汇有关的账户,这些账户要设计复币式的账簿格式,以分别反映外币和人民币的金额增减变化的情况

●设置“汇兑损益”账户。汇兑损益是不同外币折算发生的价差以及汇率变动发生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差额

●掌握企业进出口中人民币与外汇的比价,外贸会计除了进行进出口销售成本核算外,还要计算出口每美元成本和进口每美元盈亏额

·既要按照国际法规和国际惯例,又要按照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

1.1.3外贸企业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科目。会计科目可以按照多种标准进行分类,按会计要素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是其基本分类之一。我国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六大类。

会计科目见表1-1。

表1-1

会计科目表

序号编号

总账科目

序号编号

总账科目

一、资产类

11

1231

坏账准备

1

1001

库存现金

12

1401

材料采购

2

1002

银行存款

13

1402

在途物资

31015

其他货币资金

14

1403

原材料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5

1121

应收票据

16

1405

库存商品

6

1122

应收账款

17

1406

发出商品

71123

预付账款

181462

合同资产

81131

应收股利

191411

周转材料

9

1132

应收利息

20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21

1531

长期应收款

004

续上表

序号编号

总账科目

序号编号

总账科目

22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

四、所有者权益类

23

1601

固定资产

53

4001

实收资本

24

1602

累计折旧

54

4002

资本公积

25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5

4101

盈余公积

26

1604

在建工程

56

4103

本年利润

27

1605

工程物资

57

4104

利润分配

28

1702

累计摊销

五、成本类

2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8

5001

生产成本

30

1711

商誉

59

5101

制造费用

3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60

5201

劳务成本

3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

5301

研发成本

3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六、损益类

二、负债类

62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34

2001

短期借款

63

6051

其他业务收人

35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64

6061

汇兑损益

36

2201

应付票据

65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7

2202

应付账款

66

6111

投资损益

38

2203

预收账款

67

6117

其他收益

39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68

6301

营业外收入

40

2221

应交税费

69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41

2204

合同负债

70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42

2231

应付利息

71

6403

税金及附加

432232

应付股利

72

6501

资产处置损益

44

2241

其他应付款

73

6601

销售费用

45

2401

递延收益

74

6602

管理费用

462501

长期借款

75

6603

财务费用

472502

应付债券

76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482701

长期应付款

776702

信用减值损失

49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78

6711

营业外支出

50

2711

专项应付款

79

6801

所得税费用

51

2801

预计负债

80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2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目前部分科目并没有明确的科目代码,企业可暂时在财务软件中自行添加代码。

005

1.2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

1.2.1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

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

《1.A类企业管理

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

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

2.B、C类企业管理

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

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

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外汇局根据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A类企业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将被降级为B类或C类;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

内合规性状况未见好转的,将延长分类监管期或被降级为C类;B、C类企业

在分类监管期内守法合规经营的,分类监管期满后可升级为A类。

1.2.2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中规定,所有对外贸易企业均需登记外汇收支名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统一向金融机构发布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也就是说,只有登记

在案的企业,才被允许发生收付汇行为。新企业默认为A类,具体业务流程

如图1-3所示。

006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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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