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证实务》李嘉倩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外贸单证实务》

【作 者】李嘉倩主编
【页 数】 193
【出版社】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2018.02
【ISBN号】978-7-5682-5084-9
【价 格】49.00
【分 类】进出口贸易-原始凭证-教材
【参考文献】 李嘉倩主编. 外贸单证实务.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8.02.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外贸单证实务》内容提要:

本书按照“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工学结合”的教育改革理念, 在外贸单证员岗位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 依据与企业单证专家组织共同开发的外贸单证员岗位职业标准, 打破了传统的以知识体系为基础的编写模式, 采用了以外贸单证员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外贸单证员岗位职业标准为依据, 以外贸单证工作过程为主线, 从职业岗位所需技能出发, 设计工作项目和工作任务。

《外贸单证实务》内容试读

项目

制单准备

任务一外销合同签订

任务目标

能力目标

1.具有根据业务背景起草国际贸易合同的能力;

2.具有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各个主要条款的能力。知识目标

1.掌握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理解合同中的各个主要条款;

3.掌握合同主要条款的签订要点。

任务导入

经过友好洽商,苏州华升服饰有限公司出口一批女士夹克衫给日本天天公司。现苏州华升服饰有限公司代表郭雪华与日本天天公司代表黑木田于2015年12月1日签订了号码

为HS12001的合同。该批服装委托中国外运上海公司从上海运往日本东京,货物允许分

批装运、禁止转运,最晚装运期为2016年2月15日,并且苏州华升服饰有限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价值为发票金额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最终4101.2美元的货款用即期信用证进行结汇。现根据上述资料签订外销合同,要求条款内容全面、准确。

具体合同模板如下:

2.外贸单证实务

苏州华升服饰有限公司

SUZHOU HUASHENG GARMENT CO.,LTD.

NO.16 YANSHAN WEST ROAD,SUZHOU,JIANGSU,CHINA

SALES CONTRACT

TEL:021-65788877

S/C NO.:

FAX:021-65788876

DATE:

T0:

Dear Sirs,

We hereby confirm having sold to you the following goods on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specifiedbelow:

MARKS No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LOADING PORT:

DESTINATION:

PARTIAL SHIPMENT:

TRANSSHIPMENT:

PAYMENT:

INSURANCE:

TIME OF SHIPMENT:

THE BUYER:

THE SELLER:

知识链接W

一、合同生效的时间和要件

(一)合同生效的时间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接受生效的时间,而接受生效的时间,以通知到达发盘人或按交易习惯及发盘要求作出接受行为为准。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有效接受的通知到达发盘人时,合同成

项目一制单准备3

立;二是受盘人作出接受行为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项合同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才是有效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法律上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分解为要约和承诺。当要约人用明示的方式向受约人提出要约,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可见,贸易合同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

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一般来说,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中的法定成年人。没有法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法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都被视为没有签订合同能力的人。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缺乏订约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根据情况可以撤销或宣布无效。

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

所谓“对价”(Consideration),是指当事人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价,这是英美法系的概念。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为得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支付货款,而卖方为取得买方支付的货款必须交货,买方支付和卖方交货就是买卖合同的“对价”。

所谓“约因”(Cause)是法国法律的概念,“约因”与英美法系中的“对价”相类似,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所追求的直接日的。

买卖合同在具有“对价”和“约因”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无“对价”或无“约因”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4.合同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要求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必须合法,合法是合同的基本性质。凡是违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公共政策以及违反善良风俗或道德的合同,一律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只对少数合同要求按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而对大多数合同形式一般不从法律上规定。《公约》规定:“买卖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可以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可见,《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不加以限制,无论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均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这项规定,我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也不加以限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形式

书面合同形式主要有正式的合同(Contract)和确认书(Confirmation),也有协议(Agreement)、备忘录(Memorandum),实际业务中还有订单(Order)和委托订购单(Indent)等形式。

4.外贸单证实务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书面合同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条款完备、内容较全面的正式合同,如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另一种是内容较简单的简式合同,如销售确认书

Sales Confirmation).

1.销售合同

合同(Contract)的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款外,还有异议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等条款。它的特点在于:内容比较全面,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发生争议后如何处理,均有详细的规定。签订这种形式的合同,对于明确双方的责任、避免争议的发生都是有利的。因此,对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较大的交易,一般应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2.销售确认书

销售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属于一种简式合同,其内容一般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单价、交货期、装运港和日的港、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主要条款。对于异议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等条款,一般都不予列人。这种格式的合同,适用于金额不大、批数较多的小土特产品和轻工产品,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

上述两种形式的合同,虽然在格式、条款项目和内容的繁简上有所不同,但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任务实施

一、制单要点

书面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下列三个部分:(一)约首

合同的约首部分通常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依据、日期和地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有的合同在约首还以序言的形式说明订约的意图。

(二)本文

本文部分是合同的主要部分,一般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具体列明交易的各项条件,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国际贸易合同主要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和货款结算等条款。

1.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

品名条款(Name of Commodity)的基本内容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一般列明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于商品具有不同的品种、规格、型号或商标,在品名条款中还必须进一步列明商品品种、规格、型号或商标。因此,品名条款慢慢演变成包含品质条款的综合体,在合同中通常称为“商品名称”(Description of Goods)。

例1:9371中国绿茶,特珍一级。

9371 CHINA GREEN TEA SPECIAL CHUMMY GRADE 1.例2:C708中国灰鸭绒,含绒量为90%,允许1%上下。

C708 CHINESE GREY DUCK'S DOWN WITH 90%DOWN CONTENT,1%MORE OR LESSALLOWED.

项目一制单准备5

2.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数量条款(Quantity of Goods),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

例1:大米,5000公吨,5%上下,由卖方决定。

RICE 5,000 METRIC TONS,5%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例2:蚕豆,6000公吨,以毛作净,卖方溢短装5%,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

SOYBEAN 6.000M/T.GROSS FOR NET.5%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AT

CONTRACT PRICES.

3.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

包装条款(Packing)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负担等内容。如:麻袋(Gunny Bag)、纸箱(Carton Case)等。外销合同中包装条款要说明包装的数量以及如何包装。

例1:“木箱装,每箱50公斤,净重”。

IN WOODEN CASES OF 50 KILOS NET EACH.

例2:国际标准茶叶,纸箱装,20纸箱一托盘,10托盘一集装箱。

I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TEA BOXES,20 BOXES ON A PALLET,10 PALLETSIN A FCL CONTAINER.

4.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

价格条款(Price)主要包括单价(Unit Price)和总值(Total Amount)两项内容。单价由计价货币、单位价格、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构成。

例:每打125美元CIFC5%香港(或CIF香港含5%佣金)。

USD125 PER DOZ.CIFC5%HONG KONG OR CIF HONGKONG INCLUDING 5%COMMISSION).

5.装运条款的基本内容

装运条款(Shipment)一般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等内容。国际贸易合同中,关于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要尽可能做到清晰明确,并且要注意港口重名现象。在大宗货物或成交数量较大的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销售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为了明确责任和便于安排装运,买卖双方是否同意转运以及有关转运的办法和转运费的负担等问题,应在买卖合同中订明

例:2001年5月前装运,由上海经香港至伦敦,5000公吨分三批等量装运,每批相隔20天。

SHIPMENT BEFORE MAY 2001 FROM SHANGHAI VIA HONG KONG TO LONDON BYCONTAINER VESSEL 5.OOOM/T SHIPMENT TO BE EFFECTED IN THREE EQUAL CONSIGNMENTAT AN INTERVAL OF ABOUT 20 DAYS.

6.保险条款的基本内容

保险条款(Insurance)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必须订立得明确、合

理。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办理投保的人就不同。凡采用FOB或CFR条件成交时,在买卖

合同中,应订明由买方投保。凡以C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均须由卖方负责按保险金额、

险别和适用的条款办理保险。

例1:FOB、CFR合同下的保险条款:保险由买主办理。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S.

6.外贸单证实务

例2:CF合同下的保险条款: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水渍险、战争险、罢工险,

依1981/1/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INSURANCE IS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 FOR 110%OF THE INVOICEVALUE AGAINST W.A.,WAR RISKS AND S.R.C.C.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CLAUSE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JAN.1,1981.

7.支付条款的基本内容

支付条款(Payment)的基本内容包括支付工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与地点等。实际业务中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在一般的进口合同中,通常单独使用一种支付方式,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在同一笔交易中结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交易方式。

例1:采用跟单信用证支付时的支付条款:

(1)买方应通过卖方所接受的银行于装船月份前××天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月份后第15天在中国议付。

THE BUYERS SHALL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S AN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TO REACH THE SELLERS x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AFTER THE MONTH OF SHIPMENT.

(2)以不可撤销信用证,凭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的跟单汇票议付,有效期限为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该信用证须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月份前30天到达卖方。

BY IRREVOCABLE L/C AVAILABLE BY SELLER'S DOCUMENTARY DRAFT AT x

DAYS AFTER SIGHT,TO BE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AFTER DATE OF SHIPMENT.THE L/C MUST REACH THE SELLERS 30 DAYS BEFORE THECONTRACTED MONTH OF SHIPMENT.

例2:采用托收方式时的支付条款:

(1)买方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THE BUYERS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SIGHT.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2)买方凭卖方开具的跟单汇票,于见票日后××天付款,付款后交单。

THE BUYERS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xx DAYS'SIGHT.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3)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xx DAYS'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ACCEPTANCEAFTER IT HAS BEEN MADE.

8.其他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还会涉及检验条款、索赔条款、仲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

检验条款(Inspection)主要包括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依据与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