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王梅等14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决定

皖注协〔2022〕73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08〕105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王梅等14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当事人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以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财政部或安徽省财政厅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销注册后,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0月8日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财政厅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序号

注师编号

姓名

备注

1

110100320714

王梅

申请注销

2

320100300007

张正平

申请注销

3

110100320419

白雪

申请注销

4

340100470048

徐霞文

申请注销

5

341601810003

吴义虎

申请注销

6

340101640011

杨宗良

申请注销

7

340101290008

范义康

申请注销

8

110100320506

周昊杰

申请注销

9

340501060039

蒋利平

申请注销

10

340501060043

周峰

申请注销

11

340501060030

吴锡洲

申请注销

12

341301020012

刘东平

事务所申报注销

13

420100050744

夏明明

事务所申报注销

14

340201030004

李延成

去世(撤销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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