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欣赏》李婷,丁丽,黄嵘主编;慈夫领副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音乐欣赏》

【作 者】李婷,丁丽,黄嵘主编;慈夫领副主编
【页 数】 212
【出版社】 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 2018.06
【ISBN号】978-7-5639-4737-9
【价 格】68.00
【分 类】音乐欣赏
【参考文献】 李婷,丁丽,黄嵘主编;慈夫领副主编. 音乐欣赏. 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2018.06.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音乐欣赏》内容提要:

本书是中外音乐作品集,用于提高学生们的音乐欣赏水平。分为六大模块:音乐及音乐欣赏、基础乐理、声乐作品欣赏、外国音乐作品欣赏、中国乐器及器乐作品欣赏、中国戏曲和曲艺欣赏。

《音乐欣赏》内容试读

模块一音乐及音乐欣赏1

模块一音乐及音乐欣赏

项目一

音乐欣赏

音乐欣赏(Music Appreciation)是指以具体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及其他辅助手段,如阅读、分析乐谱和有关背景材料等来领悟音乐的真谛,从而得到精神愉悦的一种审美活动。

音乐欣赏与其他文艺欣赏基本上是相通的,但由于音乐艺术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而带有自己的特点。通常可从两个方面来探讨。

(1)如何正确理解、认识作为欣赏的客观对象的音乐本体。

(2)如何正确理解、认识作为欣赏主体的听众在欣赏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反应及其个性差异。

由于这两方面的问题涉及音乐学的许多方面,如音乐美学、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等,对音乐欣赏的理解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近年来,音乐欣赏有成为一门专门学科的趋势。

对音乐本体的认识,实际上是通过熟悉、掌握音乐艺术的过程而取得的,通常包括对音乐语言、音乐形式、音乐结构、音乐逻辑的把握等,即对音乐表现手段、手法的理解,进而对音乐体裁、样式与风格的了解等。由于对音乐的理解不同,在西方,尤其是否认音乐有内容的一些音乐家们,对音乐的欣赏只限于研究形式以及技巧方面的问题,否认音乐的社会内容,甚至否认音乐能表现感情。马克思的艺术观念是:音乐的内容是作曲家对现实的具体反映,带有其主观的情感色彩及特定内涵,它通过形式表现出来,因而是可以理解并掌握的:只是由于音乐难以直接用具体形象来反映,因而带有一定程度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辩证统一。因此,在欣赏音乐时,除欣赏其形式美以外,还有必要结合各种非音乐的因素(例如时代背景、作曲家本人的情况等)来深入探讨其内容,以求正确掌握音乐的本质。近年来,西方有些音乐学家也在提倡音乐多层次论(包括音乐美学、音乐形态学、音乐创作等方面的著作),可作参考。

就听众欣赏的过程来分析,大抵可理解为一个极为错综复杂的综合体,由相互交织、难以分离的四种因素组成,即审美认知、审美创造、审美判断和审美享受,它们·相互影响,彼此制约,形成一种主观能动的感知及认识活动

2Ⅱ音乐欣赏

任务一审美认知的三个层次

审美认知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感知音响及音乐的具体外形。这主要是感受阶段,属于掌握音乐的前景。

(2)理解、体验音乐的情感内涵。即通过音乐的形式产生联想、想象等心理活动,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以及音乐经验等,使自己对作曲家所反映的现实及其情感态度等产生一定程度的理解和感情体验,并有所共鸣。这可称为体验音乐的中景。

(3)通过对音乐背景材料的了解,回溯作曲家创作时的思想感情及其主观意图等。这可称为探求音乐的内景。

在这三个层次活动中,既有感性活动,又有理性活动;既有认识过程,又有情感体验。大体来说,最初以直觉的方式形成认知时,就含有各种复杂的心理活动,它实际上表现为听众以往的一切知识和修养的总和在瞬间的复杂心理反应。

任务二审美判断与审美享受

由于音乐的欣赏带有主观能动的特点,听众在聆听音乐时,必须结合自己的主观经验,通过回忆、想象及联想加以丰富补充,因此,音乐欣赏可以算是一种个人的再创作;它会因人而异,但又不会脱离音乐所表现及规定的大范围。这个再创作的特点是:只有听众本人才能体验,难以用语言或文字等具体概念来明确表达。即所谓“意在言外”或“弦外之音”。这个特点虽在欣赏其他文艺作品时也会产生,但对音乐来说,最具特殊意义。

1.审美判断

在欣赏音乐时,主要是对音乐形式及其所反映的内容是否合乎真、善、美的标准进行判断。在中国古代,道德判断列为审美判断的首要。形式美的审美判断,也是关键,包括对作曲家的艺术能力及其创作的形式美、演奏家的再创作的评价等。简言之,审美判断即对作品中所表现的审美趣味、审美要求及审美理想,以及表现的能力及成果进行评价。这种评价通常也是直觉而不够具体的,如果化为语言文字,则属于音乐评论的范畴。

2.审美享受

显然,如果上面两种审美要求都能得到满足,音乐欣赏就成为一种审美享受,使听众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及愉悦感。

由此可知,在进行音乐欣赏时,对本体(即音乐)的感受、认识会因欣赏主体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影响主观变化的原因一般来说可分为两个方面,即共性的差异和个性的差异。共性的差异,指客观因素对听众所产生的带有普遍性的影响,包括历史条件、地理环境、民族习惯、社会影响等因素,即听众所接触的音乐传统所造成的音乐听觉习惯、音乐审美标准等。这在特定时代、特定历史条件下、特定民族之中大体相

模块一音乐及音乐欣赏Ⅱ3

近,或可称为时代性与民族性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还包括阶级性的影响)。在个性的差异方面,包括本人的音乐修养、知识结构、生活经历、个性性格以及欣赏趣味等,甚至欣赏时的心境等。因此同一音乐作品会引起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其原因是极为复杂的,必须具体分析。

20世纪以来,在西方除专门论述音乐美学与音乐评论的著作外,介绍如何欣赏音乐的书籍也不少,近年来较受人注意的如斯托科夫斯基的《我们大家的音乐》、博伊登的《音乐引言》、科普兰的《在音乐中听些什么》、纽曼的《理解音乐》等,此外还有大量的普及读物。在中国,较早注意研究音乐欣赏的有黄自,他将音乐欣赏分为知觉的欣赏、情感的欣赏与理性的欣赏三阶段,该理论为许多人所采纳、沿用,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专业音乐工作者极为重视音乐欣赏的宣传普及工作,对提高人民的音乐欣赏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

项目二

音乐欣赏的本质和基本方式

任务一音乐欣赏的本质

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音乐欣赏的本质。

1.音乐欣赏是音乐实践的最终目的

无论是作曲家的创作还是表演家的表演,其最终目的都是希望人们能够感受到他们创作的作品或演奏的作品。无论哪个时代,作曲家的目的都是为了听众。现代派作曲家的作品容易被认为与听众格格不入,但该时期的重要代表,十二音体系的创立者勋伯格曾经说过:“十二音音乐,除为了使人易于理解外,没有其他任何目的。”虽然也有极个别先锋派作曲家声称他们的音乐不是为了给别人听,但这些作曲家至少也有一个听众,即他们自己。作曲家或表演家的自我欣赏,也是一种欣赏活动,只不过创作者与欣赏者是同一个人而已。因此,无论怎么说,音乐欣赏总是音乐实践的唯一目的。正如美国音乐家默塞尔所说:“音乐欣赏在一定意义上是音乐活动的基本形式,是作曲家和演奏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2.音乐欣赏是一项审美实践活动

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与音乐的审美判断有密切的关系,它们都可以说是在音乐审美判断支配下的实践活动。这种审美行为在音乐欣赏中比在创作和表演中占有更大的比重,甚至可以说,音乐欣赏本身就是一种音乐审美活动,它的主要意义在于对音乐

4Ⅱ音乐欣赏

美的判断和接受。音乐欣赏的方式虽然多种多样,但不论用什么方式去欣赏,它总是紧紧围绕审美活动而进行。不同的欣赏方式所获得的审美效果虽然不同,但作为一项实践活动来说,审美行为总是占主导地位。

3.音乐欣赏是创造性的审美行为

音乐欣赏从表面看是一种被动的心理行为,似乎仅仅是在接受外界的音乐刺激以后做出的某种反应。但实际上,在欣赏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一定程度的想象活动。不光是听觉表象的想象,还包括对音响含义的想象。当代美国著名音乐心理学家莫蒂默·卡斯曾说过:“一个完整的音乐体验应包括以下两部分:对音乐产生心理上的感情反应,产生能够揭示作品意图的逻辑认识过程。”欣赏者在体验这两个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是,音乐本身并不能明确揭示作曲家的创作意图,而只能向听众揭示一个总体上精神的特征。所以,“揭示作品意图的逻辑认识过程”需要依靠欣赏者的想象力去完成,这实际上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

4.音乐欣赏是推动时代音乐发展的主要力量

人们往往强调作曲家对于听众的影响,而较少注意到听众对作曲家的反影响。一个高水平的欣赏环境,往往会造就杰出的作曲家。艾伦·柯普兰说得好:“每个单个的聆听者的态度,尤其是有天赋的聆听者,是开发我们自己时代的音乐潜力的主要力量。”音乐欣赏决非一种简单的娱乐活动,它还包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所以,不但作曲家要对听众负责,为听众服务,而且听众也要对作曲家负责,对我们的时代的音乐发展负责,为时代音乐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接受环境。

总之,音乐欣赏不仅是一项审美实践活动,还是一项创造性的审美活动;它既是音乐实践的最终目的,又是推动时代音乐发展的力量。

任务二音乐欣赏的基本方式

音乐欣赏是一种含有主动性的心理活动,这种主动性不但体现在听众的想象方面,还体现在听众对音乐欣赏所采取的态度上,也就是他采取什么样的欣赏方式。不同的欣赏方式将会产生不同的欣赏效果,听众往往会根据自己欣赏的目的去进行选择。

听众对欣赏方式的选择是一种主动性行为,具体欣赏方式又可以分为主动式和被动式两种。被动式的听常常有两种情况,即刺激式和背景式。主动式的听也主要有两种情况,即纯音乐式和体验式。

刺激性的听纯粹是一种消遣,听者主要是为了从音乐中获取某种快感。在欣赏过程中,听者不带有任何主动性的想象和思考,任凭音响对听觉神经进行刺激而产生各种自然反应。

背景式欣赏方式的特点是,听者并不把音乐作为主要目的,而是把它作为某种活动的背景内容。比如,人们在看电视的时候,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画面上,视觉是主要的知觉活动:而对于那些伴随着画面的展开而出现的音乐,人们往往是在无意识中

模块一音乐及音乐欣赏Ⅱ5

被动地接受的。音乐对于电视欣赏来说只是起到一种背景的作用。人们在观看话剧、欣赏自由体操和冰上运动以及观看魔术或杂技的时候,音乐对于观众的心理活动来说,都只是一种背景

纯音乐欣赏方式的特点是,欣赏者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音乐音响结构展开的特点上,或者说欣赏者是以“理解作曲家的思路”为出发点,以感受音乐作品中形式因素为目的。具体地说,在欣赏过程中,听者把注意力集中在音乐的结构布局、多声部的写法、和声的效果以及乐器的色彩等技术问题上。这种欣赏方式往往只有部分具有较高音乐素养的专业音乐工作者才能完成,而他又往往带有一种学术性的目的。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曾经认为:“欣赏音乐的最好方法是了解音乐创作的真实过程,对他来说这是音乐欣赏的全部要素。”所以这种纯音乐式的欣赏也往往被一些称为形式主义的音乐家看做唯一应有的欣赏方式。事实上这种欣赏方式是相当困难的。一位才华横溢的作曲家曾这样表示过:“即使是天才加训练,一个人也不可能听清三部以上复调中各声部的线条。”可见,这种纯音乐式的欣赏方法充其量只能说是部分地感受到音乐中的结构特点。当然对于研究者来说,可以通过反复聆听获得对音乐整体结构的了解。

体验式欣赏方式,是一种以情感体验为中心,配合着想象和联想的协同作用所进行的欣赏方式。听众在欣赏过程中,把注意力集中在对音乐中的情感因素的体味上,并通过想象活动进一步理解音乐中所包含的内容因素。这种体验活动包含某种创造性的成分。正如柯普兰所说:“音乐中每一个主体都能反映出一个不同的感情世界。”但欣赏者只能“在头脑中就这个主题得出一个感情的轮廓”,对于他们来说,“重要的是每个人对主题的表现特征有他自己的感受”。这里所谓的“自己的感受”就是音乐体验中的创造性特征。

听众虽然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和条件选择不同的欣赏方式,但在实际的欣赏过程中,各种方式会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它们之间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比如,当你选择以纯音乐的方式欣赏音乐时,虽然把注意力集中在音乐的结构上,但也很难完全脱离音响刺激带给你的某种快感,同样也不可能回避情感因素对你的袭击。因此,所谓不同的方式,只不过是以某种方式为主的欣赏方式。

人们往往容易把不同的音乐类型和不同的欣赏方式联系起来。比如,把轻音乐看做一种背景式的音乐,把节奏性强的流行音乐看做刺激式的音乐,把标题音乐看做体验式的音乐等。这种分类法是不科学的。虽然不同的音乐类型在表现上会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流行音乐往往外在的表露多一些,刺激性也多一些;交响乐往往内在的含义更深一些,需要人们用更多的体验去感受它,但并不能把作品类型归属于某一类欣赏方式。在流行音乐中,也有艺术性很高的作品,它需要人们付诸很多的感受才能体验到其含义。同样,一首流行音乐,对一般听众来说,其欣赏目的也许仅仅是从中获取愉悦和快感,但对于从事流行音乐研究的人来说,他往往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对音乐音响结构的感受上。因此,对音乐欣赏方式的分类,更多的是理论上的认识;从实践的意义上说,各种音乐欣赏方式之间往往协同合作,相互交融。

6音乐欣赏

模块二基础乐理

项目

音的性质及分组

音是由于物体的振动而产生的。在自然界中能为人们的听觉所感受的音是非常多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音都可以作为音乐的材料。在音乐中所使用的音,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为了表现自己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而特意挑选出来的。这些音被组成为一个固定的体系,用来表现音乐思想和塑造音乐形象。任务一音的性质与分类

一、音的性质

音的主要性质可以分为高与低、强与弱、长与短、音色。

1.高与低

音的高低是由物体在一定时间内的振动次数(频率)而决定的。振动次数多,音则高;振动次数少,音则低。

2.长与短

音的长短是由音的延续时间的不同而决定的,音的延续时间长,音则长;音的延续时间短,音则短。

3.强与弱

音的强弱是由于振幅(音的振动范围的幅度)的大小而决定的。振幅越大,音越强;振幅越小,音越弱。

4.音色

音色由发音体的性质、形状及泛音的多少等多种因素决定。

那什么是音色呢?音色是指音的感觉特性,是音乐中极为吸引人、能直接触动感官的重要表现手段。发音体的振动是由多种谐音组成的,其中有基音和泛音,泛音的多少及泛音之间的相对强度决定了特定的音色。人们区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音色分为人声音色和器乐音色。人声的音色有高、中、低音,并且有男女之分;器乐音色中主要分弦乐器和管乐器,各种打击乐器的音色也是各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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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