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名师课堂 方鹏篇刑真题 2017年版》方鹏|(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国家司法考试 名师课堂 方鹏篇刑真题 2017年版》

【作 者】方鹏
【页 数】 309
【出版社】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2017.02
【ISBN号】978-7-5682-3585-3
【分 类】刑法-中国-资格考试-试题
【参考文献】 方鹏. 国家司法考试 名师课堂 方鹏篇刑真题 2017年版.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7.02.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国家司法考试 名师课堂 方鹏篇刑真题 2017年版》内容提要:

本书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历年真题中的单选题、多选题汇总 ; 第二部分历年真题中的不定项选择题汇总 ; 第三部分历年真题中的案例分析题、论述题汇总 (卷四) 。

《国家司法考试 名师课堂 方鹏篇刑真题 2017年版》内容试读

第一部分历年真题中的单选题、多选题汇总◆专题一刑法概说

密第一部分历年真题中的单选题、多选题汇总

专题一刑法概说

考点一刑法解释

一、各种解释方法的识别(特别是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当然解释、体系解释)】

1.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2/20)》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

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C答案(

)①

留【疑难辨析】本题考查各种解释方法的区分,重点考查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扩大解释

与类推解释的区分:(1)形式上区分:是否超过文义的最大范围、超出一般公众的预测可能性;(2)务实的区分方法:看待判断的事例与刑法字词之间的关系,是包容关系(勉强可以包容进来)则为扩大解释;是并列关系(两概念地位平等)则为类推解释。

园【解析】A选项,“妇女”的一般文义中当然不能包括男性,并且,妇女与男性本质是对立的,将

男性解释进“妇女”概念中,显然超出了其可能性的文义,也不为一般公众所接受。故此项解释属类推解释,而不是扩大解释。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修正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将强制猥亵的对象由原“妇女”扩大至“他人”。现在,强制猥亵男性的行为可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B选项,“人”的一般字义既包括精神正常的人,也包括精神异常的人;将“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

人”,解释结论小于其一般文义,故属缩小解释。此处的缩小解释由于不当的限缩了刑法保护的利益范围,为刑法所不允许。

C选项,对于“伪造”行为和“变造”行为而言,“伪造”的一般文义是“完全做假”,而“变造”指“部

分有真”,故“伪造”的一般文义不能包括“变造”。但是,“伪造行为”的最大文义是“做假”,“变造行

参考答案:①D

·1

方鹏刑法真题

为”也是一种“做假”,故“伪造”的最大文义可以包含“变造”。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一般情况下(刑法没有特别地将二者并列时)可认定为扩大解释。我国刑法中也存在这样的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的行为解释进“伪造、倒卖伪造的票证罪”之中。但是,在刑法特别地将“伪造”行为和“变造”行为并列时,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就属类推解释。由于我国对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行为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罪名,即第170条的伪造货币罪和第173条的变造货币罪,由此,就“变造货币行为”与“伪造货币行为”而言,两者是完全对立的两种不同类行为,将“变造货币”解释进“伪造货币”之中,就属于法律禁止的类

推解释。2013/2/3-C重复了该选项。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的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此司法解释属缩小解释,理由是:“情报”的字面含义为“有用的信息”,无论公开与否、内容为何(如日常生活中的购销情报)。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其解释结论显然小于其字面含义,故属缩小解释。2008延/2/1重复了该选项。

2.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2/3)》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

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

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

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

)①

⑧【疑难辨析】本题考查刑法解释,主要涉及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与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的关系,当然解释的事例等。当然解释:(1)出罪的当然解释(举重以明轻),结论一般正确;(2)入罪的当然解释(举轻以明重),结论是否正确,还要看其是否符合刑法规范(须不属类推)。

【解析】A选项,刑法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无论司法解释、立法解释都禁止类推

解释。在学理解释中,可将类推解释作为理论上的一种解释方法(与扩大解释相对立),但出于对罪刑法定原则的遵守,对具体字句运用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显然也是不恰当的。故而该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如果将“汽车”的最大文义界定为以汽油、柴油、天然气或者以电池、太阳能等新型能源为

燃料由发动机作动力推动、从事交通运输的车辆的话,大型拖拉机也在最大的文义范围内,解释进“汽车”中属于扩大解释;如果认为“汽车”、“拖拉机”二者是并列关系,“拖拉机”虽属交通工具,但不能归入“汽车”之中,则将“拖拉机”解释进“汽车”之中,是将一类交通工具解释到另一类交通工具之中,就有类推解释之嫌。故而该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见2006年卷二第20题C选项(下文)。对于“伪造”行为和“变造”行为而言,“伪造”的一

般文义是“完全做假”,而“变造”指“部分有真”,故“伪造”的一般文义不能包括“变造”。但是,“伪造

参考答案:①A

·2…

第一部分历年真题中的单选题、多选题汇总◆专题一刑法概说

行为”的最大文义是“做假”,“变造行为”也是一种“做假”,故“伪造”的最大文义可以包含“变造”。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一般情况下(刑法没有特别地将二者并列时)可认定为扩大解释。我国刑法中也存在这样的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的行为解释进“伪造、倒卖伪造的票证罪”之中。但是,在刑法特别地将“伪造”行为和“变造”行为并列时,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就属类推解释。由于我国对于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行为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罪名,即第170条的伪造货币罪和第173条的变造货币罪;由此,就“变造货币行为”与“伪造货币行为”而言,两者是完全对立的两种不同类行为,将“变造货币”解释进“伪造货币”之中,就属于法律禁止的类推解释。故而此句说法正确。

D选项,考查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指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解释。本选项涉及

出罪举重以明轻的当然解释。累犯是更严重的再犯,与再犯相比,累犯的特殊预防必要性更大。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可能成立累犯(重),不适用从重处罚的规定,既然未成年人实施重的行为都不从重处罚,则实施轻的行为也理应不从重处罚。因此,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当然也不得适用再犯(轻)从重处罚的规定。此系出罪则举重以明轻的当然原理。故而此句说法正确。

3.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2/3)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

卖”

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

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

人”,属于当然解释

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答案(

)①

⑧【疑难辨析】本题考查各种解释方法的区分,包括体系解释、同类解释、当然解释、扩大解释与

类推解释等各种解释方法的含义及区分。由于涉及刑法分则具体条文、具体罪名的解释,以及对不同条文中相同字词含义解释的归纳,故具有相当的难度。

息【解析】A选项,考查体系解释。体系解释要求通过解释前后法律条文和法律的内在价值与

目的,来明晰某一具体法律规范或法律概念的含义,其核心是保证法律体系的融贯性,防止法律的前后矛盾。体系解释并不一定要求对不同法条中的同一字词进行相同含义的解释,而是要求前后文逻辑一致。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大部分情况下指“买或者卖”(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例如《刑法》第125条规定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280条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50条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少部分指购买并卖出,例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的“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经营罪)中的“买卖”(经营)。此外,刑法中的“贩卖”一般指“出售”,“倒卖”一般指购买并卖出,如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但倒卖文物罪中的“倒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号)第6条的解释,指“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该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所谓“同类解释规则”是体系解释或类比解释之下的次位规则,指的是对于并列、同位、同

参考答案:①B

·3.

方鹏刑法真题

类的概念,进行相同性质的解释。显著的情况是,对于先有列举后又有并列的兜底性规定的概念,比照之前的列举进行性质相同的解释。例如,《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解释“其他危险方法”时要求与之前列举的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方法性质相当。该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考查当然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的区分。《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条文规定为“捏造事实诽

谤他人”,尽管重心落在“诽谤”上,但通常形式(一般文义)是“捏造+诽谤”。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散布的,虽未超出“诽谤”的最大文义(散布虚假事实),可构成诽谤罪,但超出一般文义,故解释应为扩大解释。该选项认为其为当然解释,说法错误。

D选项,考查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刑法修正案

(九)》修正)中的“尸体”,最大文义为“身体、肉体(整体、部分均可)”。骨灰超过了“尸体”的最大含义,两者范畴是并列关系、对立关系,故为类推解释。该选项认为其为扩大解释,说法错误。注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之前的罪名为“盗窃、侮辱尸体罪”,当时盗窃骨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将其修正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此时盗窃骨灰的行为构成盗窃骨灰罪,不构成盗窃尸体罪。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将骨灰解释到“尸体”中,均系类推解释。

4.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1)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

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

“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

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

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①

【解析】A选项,前半句,考查解释规则,对一个刑法条文或者一个刑法用语的解释,只能采用

一种解释技巧(即解释结论只能是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中的一种),说法正确。后半句,相同的字词处于不同法条中时,不一定都会作出相同的解释。

B选项,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是实施侵害他人涉及性尊严的身体权,主观内容

是明知侵害他人性尊严而实施;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是贬损他人名誉,主观内容是欲图侵害他人名誉权。两个“侮辱”,客观内容、主观内容均不同。

C选项,当然解释是运用当然逻辑(种属、轻重)进行推理解释。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结

论有可能是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可能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选项,说法正确。在解释结论正确性判断上,目的解释、文理解释具有决定性。正确的解释结论

既需符合法条目的(目的解释),一般也不能突破字词的最大文义(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5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5/2/51)

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

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强奸妇女”

B.《刑法》对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

参考答案:①AD

·4

第一部分历年真题中的单选题、多选题汇总◆专题一刑法概说

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

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

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

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

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

〔)答案()①

息【解析】本题考查刑法解释,包括文理解释、体系解释、当然解释。

A选项,考查文理解释。文理解释指根据刑法用语本身的含义(文义)进行解释。按文理解释(字

义解释),妻子是“妇女”,违背妻子意愿的强行行为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性交属“奸”,故该行为可解释为“强奸妇女”。刑法从未规定妻子不能成为强奸对象。最高人民法院案例认为一般情况下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是因出于刑事政策(维护家庭关系)的考虑,亦即特别的责任阻却事由(白俊峰案);不正常婚姻状况下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仍可构成强奸罪(王卫明案)。

B选项,考查体系解释。体系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进行解释,亦即根据前后

文进行解释。体系解释并不一定要求对不同法条中的同一字词进行相同含义的解释,而是要求前后文逻辑一致。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用词虽然相同,但含义并不相同,抢劫罪的“暴力、胁迫”要求直接、实际对人的人身实施有形力,“暴力”包括杀人;强奸罪的“暴力、胁迫”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胁迫还包括以损害其他重大利益(如揭发隐私)相威胁,“暴力”不包括杀人。二者含义并不相同。

C选项,考查当然解释。入罪的当然解释即“举轻以明重”,指如果刑法规定某种轻的行为构成犯

罪(举轻),则当出现比该轻行为更重的行为时(明重),也应构成犯罪(入罪)。除了要求对轻重进行比较,还要求符合刑法规定(不属类推)。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比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性质更严重,按照举轻以明重的原理,理应定罪。但是,在符合刑法规定的判断上,抢劫罪的对象是“财物”,婴儿不是财物,不能构成抢劫罪,而应以拐骗儿童罪论处。

D选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包括两个必需要素:一是“自动地防止犯罪结

果发生”,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即实施了中止行为;二是“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即具有结果实际未发生的有效性。亦即,“自动”并且“有效”,刑法第24条第1款的“或者”应当解释为“并且”。将两个必需要素解释为择一要素,解释结论错误。

二、刑法解释的规则

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2/51)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C0答案(

)②

参考答案:①BCD②ABCD

.5.

方鹏刑法真题

曾【疑难辨析】本题考查刑法解释规则,具有较大难度。基本的解释规则是:①在解释形式上:禁

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允许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等。②在解释技巧(解释结论)上:对一个刑法条文或者一个刑法用语的解释,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技巧(即解释结论只能是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中的一种):但是在结论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同时采用多种解释理由(即可同时采用文理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③解释技巧与解释结论的正确与否无关。无论是采用扩大解释、缩小解释,还是平义解释,结论都不一定正确。④在解释结论正确性判断上,目的解释、文理解释具有决定性。正确的解释结论既需符合法条的目的,一般也不能突破可能的文义(而成为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圓【解析】对于第①句话,如在解释理由(解释依据)层面上理解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指字义解释,论理解释指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等,在解释结论一致的情况下,同时进行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是可以的。故此句说法正确。对于第②句话,扩大解释、缩小解释是解释技巧(解释结论),对于同一特定字词,解释结论只能是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中的一种,不可能同时有数个不同结论。故此句说法正确。对于第③句话,在解释形式上,刑法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类推解释,允许扩大解释,故前半句正确:解释结论的正确与解释形式无关,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的结论都有可能是错误的,故后半句也正确。对于第④句话,当然解释运用是轻、重相比较的原理,在逻辑上是正确,故前半句“追求结论的合理性”说法正确;但当然解释运用类比的原理,解释结论可能超过字词的最大文义而成为类推解释,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故后半句也正确。从而第①②③④句话说法都正确。

考点二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4/2/16)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

)①

盈【疑难辨析】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派生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有6项派生原则:

(1)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3)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4)禁止不确定刑[确定的罪刑法定];(5)刑法明确性原则;(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息【解析】A选项,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

释。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扩大解释。该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均是刑法解释,都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但允许并限制扩大

解释。该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亦即当新

法为轻法时有溯及力。该选项说法正确。

参考答案:①C

·6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