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司法考试 必读法律法规汇编 2》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司考研究中心编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2014国家司法考试 必读法律法规汇编 2》

【作 者】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司考研究中心编著
【页 数】 404
【出版社】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2014.04
【ISBN号】7-5109-0943-0
【价 格】138.00(全3册)
【参考文献】 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司考研究中心编著. 2014国家司法考试 必读法律法规汇编 2.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4.04.

图书目录:

《2014国家司法考试 必读法律法规汇编 2》内容提要:

《2014国家司法考试 必读法律法规汇编 2》内容试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根据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2011年5月1日起施行]0事是微

法律的特权。雪海保抛券变堰

第一编总则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

〈命题点睛)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原则和适用范围

刑罚应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人身危害性相适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惩罚犯罪,保

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

(真题指引〉05/2/2

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第二条〔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

本法。

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

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也适用本法。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

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犯罪。

⊙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

〈命题点睛〉1,这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

内”包括:(1)我国的领陆、领水、领空和领水的

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底土;(2)悬挂我国国旗的船舶和航空器,但不包

〈命题点睛)1.罪刑法定原则中“法”的制定

括国际列车。

机关必须是《立法法》中规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2.适用本条的例外情形主要有3种:(1)民

会以及其授权的机关。

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使用本法的,可以做变通或者

2.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禁补充规定;(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本止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2)禁止事后法,

法;(3)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

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

任。

溯及既往;(3)禁止类推解释,但允许对被告人有

(真题指引〉08延/2/23;07,/2/51;05/2/3:

利的类推解释;(4)允许扩大解释,其与类推解释05/2/56的区别是是否超出一般人预测可能性的范围。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真题指引〉12/2/3;11/2/1:1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

08/4/7;05/2/2

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的,可以不予追究。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1

(真题指引)04/2/56

(命题点睛〉1.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体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现在两个方面:(1)认识因素上不同,前者认识到

2014

法院版

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

危害结果必然或可能发生,而后者则只是可能发

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生;(2)意志因素上不同,前者希望危害结果的发

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生,并积极努力促使其发生,而后者是听之任之

除外。

漠不关心。

(真题指引〉12/2/86:08延/2/28;07/2/51

2.间接故意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行为人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生;(2)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意图而放任危

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害结果的发生;(3)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不计后

的,适用本法。

果实施危害行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第十条〔外国刑事判决的效力〕凡在中华人民

〈真题指引〉12/2/5;11/2/5;10/2/92:

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08/2/2:03/2/1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

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处罚。

见,或者已经顶见而轻信熊够避兔,以致发生这种

第十一条〔对外交代表的刑事管辖权〕享有外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径解迭

(命题点睛〉1.过失犯罪是应当预见到自己的

第十二条〔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不是明知,与故意犯罪

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不同。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

2.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主要看

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事先对结果有没有认识(预见)。前者对危害结果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的发生没有预见,而后者有所预见。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3.过于自信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1)对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

发生危害结果的认识程度不同,后者认识程度更

效判决,继续有效。

高;(2)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前者对危害

〈命题点睛〉刑法的溯及力遵循从旧兼从轻原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而后者持放任态度。则,适用的对象只能是未决案件,对于已决案件则

〈真题指引〉12/2/52;11/2/6;10/2/2:

不适用。

08/2/10

第十六条〔无罪过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

第二章犯罪

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

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

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

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责任。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

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

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政府收容教养。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环A间形保限单干人人防画佩)动四

2

水国所二宁冰同

〈命题点睛〉1.这里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指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应负刑事责负刑事责任任。还包括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达到重伤

〈命题点睛〉1.正当防卫的要件:防卫意图

程度)论处的情况。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防卫起因、打击对象、防卫时间、防卫限度。岁的人非法拘禁他人的,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在

2.假想防卫、防卫挑拨、互殴不构成正当

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

防卫。

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论处。

3.防卫时间:一般指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已

2.这里的“抢劫”既包括抢劫财物的犯罪,经结束之前。对于财产性犯罪而言,行为虽然已经也包括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此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外,这里的抢劫罪还包括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其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他情况。

4.防卫装置如果危及公共安全,构成危害公共

(真题指引〉12/2/9;11/2/9;10/2/4:

安全犯罪。如果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再考虑是否超

10/2/58;09/2/2;08/2/53

过防卫限度。

第十七条之一〔老年人的责任能力〕已满七十

〈真题指引〉13/2/7;12/2/7;11/2/7;

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0/2/7:09/2/3;08/2/93;07/2/2;06/2/18;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05/2/59法修正案(八)新增》〕—相关法条:最高人民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

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干问题的解释》

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

(命题点睛〉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从宽程度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是“从轻或减轻”,且对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作了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可以”还是“应当”从宽的区别对待。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

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未遂和中止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赏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县、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者减轻处罚。

或者免除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真题指引〉08/2/3;06/2/54;05/2/7

生理醉酒情况下的行为人,可以成为刑法上承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担刑事责任的主体。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

〈真题指引〉11/2/4

未遂。

第十九条〔聋哑人、盲人的刑事责任)又聋又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处罚。

(命题点睛〉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已经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开始实行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或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种犯罪行为。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

2.犯罪没有既遂,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

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因,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负刑事责任。

犯的未遂和不能犯的未遂。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真题指引〉13/2/54;09/2/15;09/2/52: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09/2/60;08/2/3;06/2/54:05/2/7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

3

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峻

犯罪中止。

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

〈命题点睛〉1.教峻犯和间接正犯的区别:教

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峻犯中的教唆对象应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命题点睛〉1,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构成间接正犯。阶段、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行为已经实行终了

2.教唆犯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区别:教唆犯仅

但法定犯罪结果尚未发生时。

仅是起意犯,而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则是将具体地

2.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前者是“能

实施某种犯罪的方法、技巧传授给他人。

达目的而不欲”,后者是“欲达目的而不能”。

(真题指引〉12/2/9:09/2/6;09/4/二;

3.一旦达到犯罪既遂后就不可能再转化为犯罪

07/2/60

未遂、中止形态。

(真题指引)12/2/8;12/2/54;11/2/54:

第四节单位犯罪

10/2/5;10/2/57;09/2/5;05/2/7

第三十条〔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双罚制〕单位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命题点睛〉1.共同犯罪中“共同”的标准有

4个方面:(1)客观行为相同:(2)主观故意相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同;(3)触犯罪名相同;(4)量刑情节相同。

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共同犯罪的行为主体包括二人以上的自然人

相关法条:

与自然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自然人与单位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座谈会纪要》

之间。

3.共同犯罪中,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超出共同犯

关于单位犯罪部分:

罪故意内容的,不属于共同犯罪。

(一)关于单位犯罪问题

(真题指引〉13/2/55;12/2/10;12/2/55;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

11/2/55;10/2/6:10/2/93;09/2/7;09/2/51:

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

09/2/56;09/2/63

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1.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口实施犯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罪行为的处理。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

主犯。

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

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

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照个人犯罪处理: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

2.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

(真题指引〉08/2/91;08延/2/8:07/2/53

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施犯罪并起较太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处罚。

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处罚。

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

4

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

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不再追诉。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

〈命题点睛〉单位犯罪的,一般实行双罚制。

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主、从犯。但具体案件特殊情况下,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

(真题指引〉10/2/53

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3.对未作为单位犯罪起诉的单位犯罪案件的处

第三章刑罚

理。对于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只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作为自然人犯罪案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与检察机关协商,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单位补充起诉。

第三十二条〔刑罚种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

如检察机关不补充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依法审

加刑。

理,对被起诉的自然人根据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及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按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

(一)管制;

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拘役:

并应引用刑罚分则关于单位犯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

(三)有期徒刑;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有关条款。

(四)无期徒刑:

4.单位共同犯罪的处理。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

(五)死刑。

故意实施的犯罪,应根据各单位在共同犯罪中的地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

位、作用大小,确定犯罪单位。

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

(一)罚金: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

(二)剥夺政治权利:

从犯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31号2000年

(三)没收财产。

10月10日起施行)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

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

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

1999年6月18日起施行)

偿经济损失。

第一条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

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

(真题指引〉05/2/5

事业单位。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处罚措施〕对于犯罪情节

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诚或者责令具结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悔过、赔礼道款、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

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条连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

第二节管制

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撇销、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

溯问题的批复》

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

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撒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所,接触特定的人。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根

据《刑法修正案(八)》新增〕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

(命题点睛〉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法院

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

2014

法院版

在适用管制时,可对其发布相关的禁止令,这些禁

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令也是管制犯必须要遵守的。管制犯的刑罚执行机关为社区矫正部门,而非公安机关。

第五节死刑

考试

〈真题指引〉12/2/56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

⊙第三十九条〔管制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

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真题指引〉12/2/2;08延/2/67;07/2/4: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

05/2/2

经执行机关批准。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工同酬。

适用死刑。

第四十条〔管制的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

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根据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

相关法条: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

羁押的,羁押一具折抵刑期二日。一相关法条:

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

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

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第三节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

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

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香自然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间的长短,仍应执行我院(83)法研字第18号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

《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

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

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中对第三个问题的答复:

报酬。

“对于这类案件,应当按照刑法第四十四条和刑事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即:人民法院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如果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的,仍应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命题点睛〉1.第1款中不适用死刑,既包括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二年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执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具体是指从羁押到

第四十六条〔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判决确定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热

3.第2款中即使犯罪的时候不满75周岁,但

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

只要审判时已满75周岁原则上就不能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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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改造。

(真题指引〉12/2/11;11/2/9:10/2/9: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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