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三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切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处罚力度,权威性和实效性显着提高财务会计监管工作,有力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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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部将组织地方金融部门对1854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同比增长8.74%,覆盖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20.4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地方财政厅(局)共对会计师事务所174家、注册会计师418名进行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04.71%和294.34%,均超过全国行政处罚总额。前三年。其中,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照16家,暂停执业资格44家,警告109家,没收违法所得106家,罚款828.23万元; 14名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152名注册会计师被停职,255名注册会计师受到警告,18名注册会计师被罚款61万元。受到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271家,注册会计师243家。

2、典型案例

(1)北京凯亚国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17份审计报告仅有审阅意见书,无其他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了审计报告,情节严重。北京市财政局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石宝昌作出吊销该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东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3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被审计单位编造数据,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对42家未实施必要的现场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结论,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情节严重。北京市财政局对其作出吊销该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广军、杜万芳注册会计师处以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三)广州市华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内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出具无稿审计报告问题严重,无法提供的审计工作底稿达1570份;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上市成本、费用无证据或证据不足;检查期间,存在逃避、拖延检查的行为。广东省财政厅作出吊销执业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4.79万元、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严祖全、陈川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四)广东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造虚假审计资料,篡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出具虚假报告,在检查中逃避、拖延检查。广东省财政厅处以吊销执业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4.2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惩罚。

(5)云南嘉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由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大部分审计报告经实际控制人同意加盖注册会计师预留印章和签名,以及未经注册会计师签字;配合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审计项目、执行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非本所员工,编造大量虚假银行确认函、函询函。云南省财政厅作出吊销执业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15.3万元、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芮某、王6、温华新、于丽、张敖鲁、张向斌被给予警告处分。

(六)云南滇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私刻被审计单位公章,伪造虚假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部分审计底稿并非本所员工编制,未检查期间如实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篡改重要审计资料。云南省财政厅处以吊销执业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8.92万元、罚款41.75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广西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34份审计报告缺乏必要的审计程序和重要审计证据。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该审计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解放、吴妙艳处以停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处以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八)杭州钱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其执业资格承办业务并出具报告的;允许部分注册会计师以姓名为准,但不得专职执业;没有准备审计工作底稿。浙江省财政厅对其作出停业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4.27万元的行政处罚。总会计师王伟、签字注册会计师鲍俊瑞处以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董某、吴荣民、袁玲、张铁群、张云飞被给予警告处分。

(九)杭州泰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名义虚签审计报告1064份;实际控制人同时在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证据。浙江省财政厅对其作出停业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9.8万元的行政处罚。彭月兰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10)遵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7份审计报告仅收集了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等部分会计信息,未执行审计程序,未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有 11 份审计报告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贵州省财政厅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3.27万元,并给予行政处罚,并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小平、徐泽刚、徐鸿忠给予警告。

(十一)青海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注册会计师明显超能力执业的问题。 2020年至2021年9月出具的3,484份年报审计报告中,由3名常任注册会计师签署的报告共3,362份;财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违规以事务所名义从事审计业务。 23项审计业务未进行现场审计,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即签发。审计报告。青海省财政厅对该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15万元行政处罚,并对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大建、石建强、杨军给予警告。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严”监督零容忍”,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执法必严,违规必究,审计“潜规则”和行业乱象不容纵容,必将予以破解有现必有落,努力规范财务审计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财政部

202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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