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袁晶晶等3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决定

皖注[2023]5号

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二十条第一项和2、决定注销袁晶晶等3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当事人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财政部或安徽省财政厅申请复议,或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日内向合肥市庐阳市申请复议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数月。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销注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 年 2 月 1 日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财政厅

删除注册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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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列号

教师编号

名称

备注

1

110100320980

袁晶晶

< /td>

取消申请

2

110101360584

罗文斌

< /td>

取消申请

3

340200250041

张慧芬

< /td>

死亡(撤销和取消)<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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