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贾宇,舒洪水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

【作 者】贾宇,舒洪水主编
【丛书名】反恐怖主义系列教材
【页 数】 356
【出版社】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21.02
【ISBN号】978-7-5620-9824-9
【价 格】69.00
【分 类】国家安全法-中国-教材
【参考文献】 贾宇,舒洪水主编. 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21.02.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内容提要:

本教材总体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第一章至第七章为总论,第八章至第十五章为分论。总论部分主要涉及国家安全法学及国家安全法概述问题,论述了国家安全法与国家安全基础理论、国家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国家安全法治、国家安全法的发展以及国外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分论部分主要论述了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内容试读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国家安全法学的概念、特点和性质

一、国家安全法学的概念

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和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审议通过,我国相对独立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已经逐渐形成。以《国家安全法》为核心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促进了有关国家安全法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有关国家安全法的研究逐渐形成了有其自身特点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体系等,使国家安全法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开始从法学领域中逐渐分离出来。从这一意义上讲,国家安全法学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国家安全法学来源于国家安全立法和司法实践,反过来又为国家安全立法和司法实践服务,两者相辅相成。

国家安全法学,作为我国法学领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法学理论体系中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是研究国家安全立法、执法及司法的一门学科。简单来说,国家安全法学是一门调整国家安全法律关系的法学学科。国家安全法学概念的形成与确立,不仅是法学理论研究的必然产物,更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客观需求。

1.21世纪以来,我国法学研究日渐发展和繁荣,拓展研究领域和深化研究内容成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客观要求,加速了法学各个分支学科的进一步细化。这在客观上催生了国家安全法学概念的产生,使国家安全法学的理论研究日臻成熟,加速确立了国家安全法学作为一门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可以说,国家安全法学概念的形成,离不开法学理论研究的进步和发展。

2.在当今世界中,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关系日新月异。

2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国对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与界定也必然有所发展。只有与时俱进地更新我们对于国家安全的认识,加强国家安全法学的学科建设,才能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

3.自1983年国家安全部成立以来,我国的国家安全工作逐渐专业化、系统化和规范化,需要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国家安全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1993年《国家安全法》(已废止)‘1的颁布和实施,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2014年11月1日《反间谍法》的审议和通过进一步弥补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反间谍方面立法的不足。2015年颁布的《国家安全法》更为全面和系统,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安全立法的不断完善,为国家安全法学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理论素材和制度支撑。

4.新时期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对外交流日益加强,面对国家安全方面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国有关国家安全的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特别是如何应对不断变化的国内、国际形势以维护国家安全,迫切需要理论的指导。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作为国家安全立法的先导,是创造国内外稳定环境,实现国家和平与发展的依托和保障。

二、国家安全法学的特点

国家安全法学的特点,是指国家安全法学区别于其他法律学科的特殊方面。国家安全法学是研究有关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学科,是在系统、全面地总结我国国家安全的理论与实践,并借鉴和吸取其他国家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国家安全立法和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决策支持的学科。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国家安全法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政治性。作为上层建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安全是其他上层建筑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国家安全离不开统治阶级的政权建设和国家的主权独立,而各种破坏国家安全活动的最终目的,都是针对一国主权。从本质上看,国家安全是一个政治问题。国家安全法学是对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研究,究其根本,是从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因此,国家安全法学天然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在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任务和目的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1)除非特别指出为1993年《国家安全法》,下文所指的《国家安全法》均为2015年7月1日颁布实

施的《国家安全法》。

第一章导论3

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理解我国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中的政治性,既要注意对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央关于国家安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又要注意为构建和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供框架。

2.涉外性。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工作涉及国家的内政和外交等诸多方面,具有明显的涉外性,这决定了国家安全法学同样具有较强的涉外性。如何更好地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以维护国家安全,是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研究这一法学理论和运用这一法律武器时,要特别注意国家安全法学的涉外性特点,不仅要考虑国际政治斗争形势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还要考虑到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还要考虑国家外交的需要,将法律的原则性和执法工作中的灵活性结合起来。

3.综合性。国家安全法学涉及维护国家安全方方面面的内容,不仅涉及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基本概念,还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职责,以及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和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因此,国家安全法学研究,具有总括性和纲领性的特点。同时,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对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各种各样的社会存在相关,因而需要利用研究这些不同现象学科的已有成果和研究方法来解决国家安全问题。〔1国家安全法学是

一门需要利用众多学科研究成果和方法解决国家安全及其相关问题的综合科学。对国家安全法学的综合性特点的把握,能够进一步指导刑事立法和行政立法,从而使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细化到各个领域,真正落到实处

4.公开性与秘密性的统一。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的方式方法具有一定的秘密性,但国家安全法学研究又应当是公开的。因此,如何处理好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性与法学研究的公开性之间的矛盾,就成了国家安全法学的

一个研究难点,也是国家安全法学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对国家安全法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要注意两种错误的倾向:一是不能过于强调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性,造成国家安全立法和国家安全法学研究的停滞不前,使本该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国家安全事项没有规范,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更多依赖行政干预而缺少法律上的依据,进而影响国家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不能过于强调国家安全法学交流和研究的公开性,而忽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秘密性需要,造成国家安全工作泄密的情况发生。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和交流,尤其是在法律刊物和学术交流中公开发表有关国家安全的内容时,应当在不影响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任务以及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对所要公开的内容加以区别

C1)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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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理选择,避免造成国家安全工作泄密的情况发生。在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国家安全法学研究必须处理好国家安全工作和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之间的关系。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不得影响国家安全工作,亦不能以国家安全工作为由过度干预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一方面,国家安全工作的内容要在不泄密的原则下有条件地对法学研究予以公开,同时要在工作实践中提炼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在为研究领域提供实践资料和素材的基础上,向理论领域寻求指导。另一方面,要通过国家安全法学研究的开展,不断推动和完善国家安全立法。提高国家安全立法的技术水平,要注重协调和平衡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将法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与国家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隐蔽性结合起来,既要解决法律的公开问题,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也要依据法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形成符合国家安全工作实际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服务。

三、国家安全法学的性质

1.阶级性。法学具有阶级性,从社会发展的历史看,不同阶级的法学有着不同的任务。奴隶主、封建地主或资产阶级法学的任务是维护和巩固剥削阶级的统治,无产阶级法学即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任务是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国家安全法学研究的是各种国家安全法律现象和法律关系。例如,国家关于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各种行为及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国家安全意识以及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和权利;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及其法律保护等。与环境法学、经济法学、民法学等其他相关法律学科相比,国家安全法学具有更强的阶级性。它的这一性质,不仅是由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性质和特征决定的,更是由国家安全法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决定的。

2.社会性。法的公共职能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具有一定阶级关系的社会的存在。所以,法的社会性与法的阶级性是相互统一的。国家安全法学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国家安全法学的内容不是抽象的意志,而是服务于

一定社会关系的,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关系的调节器,能够促进和保护国家安全关系的形成。②在现代社会,国家是政治事物和阶级产物,因此,维护自己与周围人所共同居住的领地和家园,即现代社会的国家安全、民族生存就成为一种本能和责任。国家安全法并不以阶级矛盾的存在为前提,其维系国家与社会成员的安全的作用决定了其社会性的性质,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和共同意志。从这一角度考虑如何贯彻国家安全法,明确国家安全法学的社

第一章导论5

会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节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学习方法

一、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对象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自身特定的研究对象,国家安全法学亦不例外。国家安全法学是一门调整国家安全法律关系的学科,其所涵盖的研究对象非常广泛,既涉及规范本身,又囊括了规范之外的事项;既要直面现实,又不能忽视历史以及未来。根据对国家安全法学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通过总结和归纳,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现行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国家安全法具有特殊性,它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多重、复杂的,既包括行政法律关系,又包括刑事法律关系;既包括国内法律关系,也包括国际法律关系。从规范的性质上来看,主体应当是《国家安全法》,另外还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反间谍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国家安全的内容。

2.国家安全法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每门学科都是历史的产物,它所研究的范畴也是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逐渐形成的。借鉴我国历史上的有益经验,可以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因此,对国家安全法的研究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在着眼于对国家颁布实施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研究的同时,也要关注党和国家关于国家安全的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变化与发展。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就不能忽视对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流变的研究。只有在结合各个历史时期不同实际的基础上,站在发展的角度去研究国家安全法的变化,才能更好地掌握国家安全工作的本质要求和内在规律。

3.国家安全法学基础理论。国家安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多个学科的理论储备。对国家安全的法律哲学和法律社会学基础以及其他学科与国家安全法学交叉的研究,为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制定、改进和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

4.国家安全法的运行和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运行和实施需要良好的外界环境。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实施涉及安全防范、情报信息、风险评估与危机管控等各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网络通信企业等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配合。为了有效实施国家安全法,对研究者来说,既要研究国家安全法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立法技术和立法程序,又要研究国家安全法律

6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

规范在实践中的适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对策,以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修改和完善。

5.外国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对外国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我国当前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完善和落实具有重要的比较法意义。介绍和研究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维护国家安全实践中的有益做法,吸取其经验教训,可以达到“洋为中用”的目的。

二、国家安全法学的学习方法

国家安全法学的学习方法,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同时,国家安全法学由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所决定,还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学习方法。对于国家安全法的学习,应坚持以下几种方法。

1.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是科学研究所遵循的普遍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和推动实践的发展;实践是理论的基础,也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创始人、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指出:“法律不断演进而从来没有达到一致,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它永远从生活中汲取新的原则,并总是从历史中保留那些未被删除或未被汲取的东西。只有当法律停滞不前时,它才会达到完全一致。”〔1国家安全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均较强的法律科学,也是一门动态发展的法律科学。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同时应当注重以下问题:首先,对于“实践”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包括立法的实践,也包括司法的实践:既包括自己的直接实践,也包括他人的间接实践;既包括从书本上获知的实践案例,也包括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实践。其次,要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关于国家安全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有关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和立法精神,并努力将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那些暂时不宜公开进行国家安全立法的领域,仍需要必要的行政干预。再次,通过学习、研讨等方式对国家安全法律规范和相关政策进行科学研究,将科学研究与国家安全执法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使国家安全执法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最后,国家安全法学理论研究还要注重发现和反映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的实际需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须通过立法解决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掌握我

C1)冯玉军、邱婷:“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8月13日,第7版。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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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