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记录如何归档(隐蔽工程记录)
1.基坑、沟槽验收。
2.建筑基础或管道基槽按设计标高开挖后,项目经理要求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工作。项目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尽快现场确认,确认土壤是否满足承载力要求。如需进一步处理,可通过工程联系单进行处理,并由设计方签字确认。
3.2。基础回填隐蔽验收。
4.基础回填工程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土壤或材料分层压实,并按《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请质量监督站取土检查其压实度,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5.确保回填不会造成显著沉降。
6.3。混凝土工程中隐蔽钢筋的验收。
7.钢筋原材料进场前,应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出厂日期以及生产厂家。
8.同时必须取样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批量交付。
9.4。混凝土结构上预埋管道、预埋铁件、水电管道的隐蔽验收。
10.混凝土结构通常有需要隐蔽的防水套管、预埋铁件、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浇筑和封闭模板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首先,检查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见证人进行检验。只允许使用合格的材料;然后,对套管进行检查,并增加铁件的材料规格和加工,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11、根据水、电管道的使用特点,检查其埋设位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要求。
12、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批准隐蔽。
13.扩展数据是因为隐藏的项目需要被掩盖,并在质量问题发生后再次被掩盖,导致返工等重大损失。为避免双方资源浪费和损失,确保工程质量和顺利竣工,承包人在隐蔽工程前应通知发包人进行检查。只有在雇主检查合格后,隐蔽工程才能进行。
14.在实践中,当工程符合覆盖和隐蔽条件时,承包商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出的现场代表检查隐蔽工程的情况,并在隐蔽前参与隐蔽工程的作业。
15.通知内容包括承包商自检记录、隐蔽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
16.发包人或其派出的施工现场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检查隐蔽工程的情况。检验合格的,发包人或其派出的施工现场代表应在检验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17.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改善工程条件。
18.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或其驻工地代表经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继续隐蔽工程施工。
1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隐蔽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