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的规定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8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税率为9%。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两种:出让和划拨。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所有权转让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税率是多少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6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税率:3%-5%的幅度比例税率。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的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除外):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注意: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征收管理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契税计税依据含不含增值税 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 契税的计税依据含增值税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1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契税的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5)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除外):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注意: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征收管理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契税计税依据含不含增值税 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怎么确定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7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形式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扣除项目销售新房及建筑物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限于房开企业)销售旧房及建筑物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应提供凭据)、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3.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怎么算

  •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1.确定不含增值税收入总额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3.计算增值额4.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5.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6.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指()

  •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自然人吗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8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自然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以个人只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1.基本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2.特殊征税范围(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③存量房地产买卖;④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⑤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化;⑦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③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④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⑤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⑥房地产评估增值;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重组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房地产权属变化。(3)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①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2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情形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增值税怎么算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增值税视同销售8项内容有哪些

  • 增值税视同销售9种情形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48增值税视同销售9种情形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增值税怎么算增值税的纳税人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增值税视同销售8项内容有哪些

  • 注会税法计算题需要写文字吗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44注会税法计算题如果有问答是需要写文字的。注会税法题型分别是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以及综合题。其中单选题共24道,合计24分多选题共14道,合计21分计算问答题共4道,合计24分综合题共2到,合计31分。科目特点:税法的知识点包含了多个税种和税收要素,知识点琐碎,记忆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税法中虽然没有大量的公式,但也需要考生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学习方法:要想攻克税法,最好的办法就是经常梳理学过的知识,并进行总结归纳。例如可以将其归纳为纳税人、纳税范围、税率、税率、计税依据、征收范围等几大类,帮助记忆。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注会税法是什么注会税法目录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税法的计算公式 税法所得税计算

  •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由于注会税法每年都在改动,因此,小编建议同学们一次性考过税法,避免第二年又遇大变动!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已更新,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所属章节】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一、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提示】(1)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不仅仅限于土地交易;(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不同于“出让”)两个关键特征。二、特殊征税范围(掌握)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方面。下面将经常出现的房地产若干具体情况的征免问题汇总归纳如下:(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③存量房地产买卖;④除直系亲属、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性之外的赠与;⑤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⑥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⑦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③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④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⑤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⑥房地产评估增值(无收入,权属未变)。(3)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①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⑥个人销售住房。(新增)(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已经确定,打算报考注会税法科目的小伙伴,一定要提前预习熟悉税种和重要考点,争取一次性通过注会税法的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税法土地增值税税率会给吗

  •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注会税法应该如何学习备考?相信许多考生并不清楚!为了帮助大家熟悉注会税法的基础知识,东奥小编整理了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赶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所属章节】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提示】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五)自2008年11月1日,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021年新增)(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打算报考注会税法科目的小伙伴,一定要提前预习熟悉税种和重要考点,争取一次性通过2022年注会税法科目的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税法土地增值税税率会给吗

  •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税法在注会考试的科目中,难度虽然不大,但内容细碎,记忆性内容较多,与会计科目和实务联系紧密。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帮助大家熟悉税法基本知识,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所属章节】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一)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指房地产的坐落地)(二)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合同资料: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因分次转让而频繁发生纳税义务、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纳税的情况),土地增值税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纳税人选择定期申报方式的,应向纳税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备案。定期申报方式确定后,一年之内不得变更。【注意辨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间和清算办理时间是不同的概念。【归纳】与土地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简单比较:税种开征区域纳税人特点纳税环节耕地占用税有耕地的地区占用者占用环节一次课征土地增值税有国有土地的地区转让者转让环节一次课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持(保)有者持有期间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注会税法教材每年都会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想要提前预习的考生,可以先使用2021年旧版教材学习每年必考的知识点,拿到新教材后,再着重学习教材中新增和变化的内容。(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税法土地增值税税率会给吗

  •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注会税法不愧是“碎”法,各种优惠政策政策经常把考生弄混。大家平时要多练历年考题,找到出题规律,有的放矢地展开复习。增值税法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这部分知识很重要,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所属章节】第二章增值税法【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本项目。5.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特别提示】就“营改增”项目而言,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业务范围、为他人、有偿”四个条件。具体是:①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②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③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④应税行为是有偿的。【归纳1】地域界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含义(重要)(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以销售方或者购买方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以不动产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以自然资源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归纳2】基本行为界定——有偿、经营性(重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相应项目。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非营业活动包括政府管理服务、纳税人自我服务等等:(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以上就是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相关内容。2022年注会考试报名尚未开始,考生们可以跟着东奥小编提前预习,了解考情考点。(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税法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注会税法知识点细碎,但考点97%以上都来源于教材,建议考生们使用2022年注会税法最新版教材进行备考。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第二章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所属章节】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提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均属于CPA税法命题的高频考点,考生必须辨析把握。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2.销售劳务;3.销售服务;4.销售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有形动产。含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销售劳务——也称为提供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不含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销售服务(7项)(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注意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注意3: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4: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5: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2)邮政服务:邮政服务的提供服务主体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3)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4)建筑服务:(针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注意1:有形动产修理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建筑物、构筑物的修补、加固、养护、改善属于建筑服务中的修缮服务。注意2: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3: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属于其他建筑服务。注意4: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5)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基金、信托、理财等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注意1: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2: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3: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注意4: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在未到期之前转让其所有权的,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具体如下表所示:资管产品类型持有期间(到期)收益未到期转让收益保本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非保本不征收增值税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注意5: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开盘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注意6: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6)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注意1: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注意2: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文化创意服务中的“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3: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例如:出租外墙广告位、出租车广告位。注意4: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5: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注意6: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不属于商务辅助服务,而应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7: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都属于商务辅助服务。注意8: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9: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注意10: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11: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7)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注意1: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2: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3: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本项目。注意1: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注意2: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5.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注意1: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注意2:“租”的辨析“租”有可能涉及到: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贷款服务。租赁服务的基本类别包括:1.有形动产经营租赁(税率13%)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率13%)3.不动产经营租赁(税率9%)4.不动产融资租赁(税率9%)归纳1:广告位出租征税要辨析载体1.将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归纳2:“停放”、“通过”也是租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归纳3:“租”不是租1.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税率9%)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6-28日,希望大家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将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学透、学精,争取为后续强化阶段的复习打好基础。(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增值税注会考题 增值税注会例题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由于注会税法中税种繁多,大家在备考注会税法的时候,第一步就是熟读教材,夯实基础。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所属章节】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知识点】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2)经营罚没物品(未上缴财政的)收入,照章征收增值税。(3)单用途卡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4)航空公司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不缴纳增值税的特殊项目:(不缴纳VAT:财政补,不挂钩;罚没物,都上交;单用卡,预充值;无偿运,为公益。)(1)纳税人取得的与销售收入或数量不直接挂钩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视罚没物品收入归属确定征税与否,凡作为罚没变价或拍卖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不予征税。(3)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作为预付凭证的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解释:售卡企业——收手续费等,缴纳增值税。(“经纪代理”6%)单用途卡充值预收,不缴纳增值税。何时缴纳增值税?(购买货物或服务时)(4)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服务,不缴纳增值税。(5)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6)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7)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缴纳增值税。(8)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9)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承上: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中“境内”与“境外”“非营业活动”提供的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不缴纳增值税辨析缴纳或不缴纳增值税的特殊项目启下:掌握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熟悉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十项)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上述2项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归纳与解释: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共有10项,其具体的计税规定及其运用是税法必考的知识点。考生要理解视同销售行为的几类典型特点:第一类特点: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如②、⑥、⑦、⑧、⑨,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所有权都发生了变化或应税服务已实施并被接受(非营业性除外)。第二类特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从生产领域转移到增值税范围以外或者转移到消费领域。如④、⑤。第三类特点:所有权没有变化,但是基于堵塞管理漏洞的需要,而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如①、③。(2)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解释:当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服务,使销售货物和服务具备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的时候,称其为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一是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应税服务。混合销售按照纳税人主营项目划分其是按照销售货物征税还是按照销售服务征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6-28日,希望大家能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一步一个脚印,有条不紊地进行学习,小编预祝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注会增值税总结 注会 增值税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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