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法基础》30天重要知识点打卡!第23天:印花税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上一篇:第22天第23天下一篇:更新中...有一线希望,就要做出百分百的努力,2022年初级会计备考要全力以赴,让我们从每一道试题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初级会计考生准备了:30天重要知识点打卡(含知识点+对应练习题),知识点每天学一学,习题每天做一做,全力备考呦~点击查看:《初级会计实务》第23天打卡重要知识点gtgt根据正常学习进度,大家应该已到强化冲刺阶段的学习了,所以我们采用先做题,再复习知识点的方式,各位也可根据自己的是实际情况来看哦!点击图片查看大图学完这篇,相信大家对“印花税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这个知识点有了一定的深入了解,希望各位再接再厉备战初级会计!本文由正保会计网校教研团队整理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冲刺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给大家准备了《考前刷题集训班》+《决战冲刺营》,直播刷题+老师带背划重点陪同学习,一键get课程介绍并购课gtgt...

    2022-04-15 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整理版

  •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答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业务均适用3%征收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期出台的一些减征政策,比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二手车经销减按0.5%征收等,其减征前的征收率均为3%,因此对于这些业务,既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也可以仍适用原减征政策,按照减征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税款。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主要有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5%差额缴纳增值税等等业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间,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仍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2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 税率

  • 张稳老师免费试听:经济法基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张稳老师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免费试听来啦!各位小伙伴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这个知识点掌握的怎么样呢?没有学太懂的话,快来听听张稳老师是如何讲解的吧!video张稳老师简介:讲“经”说“法”,稳步备考。多年从事注会《经济法》、初级《经济法基础》和中级《经济法》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曾经主持过多部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梦想成真”辅导丛书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典题解》《初级百考题》主编。授课风格:熟悉各类经济法律、法规。教学经验丰富,讲解简洁明确,深入浅出,对习题的分析一针见血,抓住题眼,帮助考生快速的找到答案,耐心细致,让考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快速修成正果!老师寄语:应对考试的过程,就是锻炼自己独立走出迷宫的过程,老师愿做最好的引路人,带你走出一座座知识迷宫。主讲班次:高效实验班2022年初级会计课程学习刻不容缓,正保会计网校给大家准备了不同形式的班次课程,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哦。>">点击查看各班次详情gtgt更多推荐:>">初级会计万人模考大赛火热开启模拟实战免费参与gtgt...

    2022-04-11 经济法基础经济法事实事件案例 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律关系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增值税征税范围

    努力造就实力,态度决定高度。2022年中级会计预习阶段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考生在预习阶段每天熟记一个知识点。东奥特整理了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内容,快来一起学习吧!更多《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内容戳我查看gtgtgt【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1.一般规定税目子税目销售货物进口货物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劳务(1)销售劳务是指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不包括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交通运输服务(9%)(1)陆路运输服务;(2)水路运输服务(3)航空运输服务;(4)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服务(9%)(1)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送,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2)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讯、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3)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电信服务(9%+6%)(1)基础电信服务(如语音通话服务以及出租或出售带宽、波长等业务)(2)增值电信服务(如短信和彩信、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互联网接入服务等)【提示】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建筑服务(9%)(1)工程服务(2)安装服务(3)修缮服务(修补、加固等)(4)装饰服务(5)其他建筑服务【提示】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金融服务(6%)(1)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费用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兑换、账户管理、财务担保、资产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3)保险服务(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4)金融商品转让(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提示1】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提示2】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现代服务(6%+9%+13%)(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现代服务(6%+9%+13%)(5)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但不包括融资性售后回租)(6)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7)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或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放映服务)(8)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9)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6%)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文体教医+日常吃住玩乐)销售无形资产(6%+9%)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9%)包括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2.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3.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注:以上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班授课讲义以上就是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相关内容。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经确定,考生们要积极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增值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增值税征税范围思维导图

  • 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_《中级会计实务》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答疑

    在中级会计师备考的过程中,遇到疑问,考生们一定要及时解决。东奥小编精选《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高频答疑及解析,帮助大家答疑解惑!【提问】老师,每次做长投的题目总是搞不清楚取得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怎么分辨,什么情况下需要与实际支付的款项与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份额做比较。帮我整理一下思路,谢谢。【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初始投资成本通常是指个别报表中初始计量时确定的成本。合并成本通常是指合并报表角度确定的成本。①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的股权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初始投资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直接相关费用;因未形成企业合并(包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涉及合并成本。②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不管是一次交易形成企业合并还是多次交易分步形成的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被投资方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原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确认的商誉。因为投资方在取得该项股权前,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是存在同一个企业集团的,所以在计算初始投资成本时是以集团合并报表的角度进行计算的,所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成本相等。③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一次交易形成的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不管是合并报表还是个别报表都是基于购买法的原则,所以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成本相等;多次交易分步形成的企业合并,合并前原投资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则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于追加投资日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成本(付出新增对价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原投资于追加投资日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新增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注意:因该项股权投资始终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未跨界,个别报表认可账面价值,所以在个别报表中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以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公允价值计算。而在合并报表中,因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核算方法的改变,所以视同将原股权按公允价值出售,在再将全部股权按照公允价值买回的原则进行处理,所以合并成本=购买日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新增股权的公允价值。合并前原投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则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原投资于追加投资日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注意:因追加投资,导致核算科目改变,跨界,所以在个别报表视同将原股权按公允价值出售,在再将全部股权按照公允价值买回的原则,所以个别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报表的合并成本相等。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中级会计实务》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中级会计实务长期股权投资总结 中级会计实务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学

  • 契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拥有远见比拥有资产重要,拥有能力比拥有知识重要。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对象的有()。A.房屋交换B.买房拆料C.买房翻建新房D.实物交换房屋正确答案:A,B,C,D【提问】为什么要选A?【答疑】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等价交换房屋,免征契税,并不是不征收契税,是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的,只是国家予以优惠政策,免征契税。所以房屋交换属于契税的征税对象。您理解下~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成长的阵痛远比后悔的痛苦好,胜利的喜悦远比失败的安慰好!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 契税承担 税法契税税率

  •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自然人吗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8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自然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以个人只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1.基本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2.特殊征税范围(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③存量房地产买卖;④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⑤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化;⑦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③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④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⑤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⑥房地产评估增值;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重组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房地产权属变化。(3)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①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 物权变动的范围_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

    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下列行为中,应当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的有()。A.转移不动产所有权B.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C.设定地役权D.设定抵押权正确答案:A,B,C,D【提问】所以说如果卖给善意第三人的话,因为他没有预告登记,所以也不得主张,那么c应该不选?【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1.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发生物权效力的行为。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如转移不动产所有权、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地役权、设定抵押权等)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C应该选。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您可能是把上述两个知识点混淆在一起了。老师没有理解到您的疑问点,请您再仔细描述一下您的问题,老师会马上为您解答。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吾资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旦旦而学之,久而不怠焉,迄乎成,而亦不知其昏与庸也。吾资之聪,倍人也;吾材之敏,倍人也。屏弃而不用,其与昏与庸无以异也。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经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地役权是物权 物权法地役权

  • 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_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注会会计科目是注会考试专业阶段六科中的基础科目,零基础考生务必予以重视。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已更新,提前预习有助于零基础考生了解科目熟悉考点,快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所属章节】第六章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一)对子公司投资对子公司投资,是指投资方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二)对合营企业投资合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共同控制+对净资产享有权利=对合营企业投资(三)对联营企业投资1.联营企业投资的含义联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2.重大影响的判断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实务中,如何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和判断。(1)重大影响的判断,关键是分析投资方是否有实质性的参与权而不是决定权。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重大影响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而非“正在行使的权力”,其判断的核心应当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方是否正在实际行使该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所在。(2)投资方向被投资单位派驻了董事,但如果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实际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时,不应认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例如,存在被投资单位控股股东等积极反对投资方欲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影响的事实,可能表明投资方不能实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3)一般而言,在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结构以及投资方的持股比例等未发生实质变化的情况下,投资方不应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就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作出不同的会计判断。注:本文知识点由东奥教研专业团队提供,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万丈高楼平地起,如果说注会考试是一栋高楼,那么地基就是会计。请大家跟随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认真预习,为后续备考打好基础。(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会计知识点总结 会计知识点分享

  •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由于注会税法每年都在改动,因此,小编建议同学们一次性考过税法,避免第二年又遇大变动!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已更新,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所属章节】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一、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提示】(1)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不仅仅限于土地交易;(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不同于“出让”)两个关键特征。二、特殊征税范围(掌握)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方面。下面将经常出现的房地产若干具体情况的征免问题汇总归纳如下:(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③存量房地产买卖;④除直系亲属、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性之外的赠与;⑤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⑥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⑦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③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④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⑤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⑥房地产评估增值(无收入,权属未变)。(3)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①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⑥个人销售住房。(新增)(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已经确定,打算报考注会税法科目的小伙伴,一定要提前预习熟悉税种和重要考点,争取一次性通过注会税法的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税法土地增值税税率会给吗

  •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注会税法不愧是“碎”法,各种优惠政策政策经常把考生弄混。大家平时要多练历年考题,找到出题规律,有的放矢地展开复习。增值税法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这部分知识很重要,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所属章节】第二章增值税法【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本项目。5.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特别提示】就“营改增”项目而言,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业务范围、为他人、有偿”四个条件。具体是:①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②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③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④应税行为是有偿的。【归纳1】地域界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含义(重要)(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以销售方或者购买方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以不动产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以自然资源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归纳2】基本行为界定——有偿、经营性(重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相应项目。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非营业活动包括政府管理服务、纳税人自我服务等等:(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以上就是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相关内容。2022年注会考试报名尚未开始,考生们可以跟着东奥小编提前预习,了解考情考点。(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税法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注会税法知识点细碎,但考点97%以上都来源于教材,建议考生们使用2022年注会税法最新版教材进行备考。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第二章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所属章节】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提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均属于CPA税法命题的高频考点,考生必须辨析把握。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2.销售劳务;3.销售服务;4.销售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有形动产。含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销售劳务——也称为提供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不含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销售服务(7项)(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注意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注意3: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4: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5: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2)邮政服务:邮政服务的提供服务主体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3)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4)建筑服务:(针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注意1:有形动产修理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建筑物、构筑物的修补、加固、养护、改善属于建筑服务中的修缮服务。注意2: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3: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属于其他建筑服务。注意4: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5)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基金、信托、理财等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注意1: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2: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3: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注意4: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在未到期之前转让其所有权的,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具体如下表所示:资管产品类型持有期间(到期)收益未到期转让收益保本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非保本不征收增值税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注意5: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开盘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注意6: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6)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注意1: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注意2: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文化创意服务中的“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3: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例如:出租外墙广告位、出租车广告位。注意4: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5: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注意6: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不属于商务辅助服务,而应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7: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都属于商务辅助服务。注意8: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9: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注意10: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11: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7)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注意1: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2: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3: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本项目。注意1: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注意2: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5.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注意1: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注意2:“租”的辨析“租”有可能涉及到: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贷款服务。租赁服务的基本类别包括:1.有形动产经营租赁(税率13%)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率13%)3.不动产经营租赁(税率9%)4.不动产融资租赁(税率9%)归纳1:广告位出租征税要辨析载体1.将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归纳2:“停放”、“通过”也是租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归纳3:“租”不是租1.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税率9%)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6-28日,希望大家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将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学透、学精,争取为后续强化阶段的复习打好基础。(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增值税注会考题 增值税注会例题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由于注会税法中税种繁多,大家在备考注会税法的时候,第一步就是熟读教材,夯实基础。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所属章节】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知识点】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2)经营罚没物品(未上缴财政的)收入,照章征收增值税。(3)单用途卡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4)航空公司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不缴纳增值税的特殊项目:(不缴纳VAT:财政补,不挂钩;罚没物,都上交;单用卡,预充值;无偿运,为公益。)(1)纳税人取得的与销售收入或数量不直接挂钩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视罚没物品收入归属确定征税与否,凡作为罚没变价或拍卖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不予征税。(3)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作为预付凭证的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解释:售卡企业——收手续费等,缴纳增值税。(“经纪代理”6%)单用途卡充值预收,不缴纳增值税。何时缴纳增值税?(购买货物或服务时)(4)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服务,不缴纳增值税。(5)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6)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7)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缴纳增值税。(8)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9)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承上: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中“境内”与“境外”“非营业活动”提供的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不缴纳增值税辨析缴纳或不缴纳增值税的特殊项目启下:掌握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熟悉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十项)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上述2项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归纳与解释: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共有10项,其具体的计税规定及其运用是税法必考的知识点。考生要理解视同销售行为的几类典型特点:第一类特点: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如②、⑥、⑦、⑧、⑨,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所有权都发生了变化或应税服务已实施并被接受(非营业性除外)。第二类特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从生产领域转移到增值税范围以外或者转移到消费领域。如④、⑤。第三类特点:所有权没有变化,但是基于堵塞管理漏洞的需要,而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如①、③。(2)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解释:当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服务,使销售货物和服务具备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的时候,称其为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一是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应税服务。混合销售按照纳税人主营项目划分其是按照销售货物征税还是按照销售服务征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6-28日,希望大家能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一步一个脚印,有条不紊地进行学习,小编预祝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注会增值税总结 注会 增值税加计扣除

  • 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百度网盘下载

  • 《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pdf电子书下载)|百度网盘下载

    作者:编辑部格式:AZW3,DOCX,EPUB,MOBI,PDF,TXT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试读:在主要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有何法律后果?江苏某长途汽车客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公司)与南京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签订了合同期限自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三份劳务派遣协议书。阿柱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自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止、自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自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书。2008年9月起,阿柱即被派遣至长客公司担任客车驾驶员,至今已连续在同一用工单位、同一岗位上工作近5年。而长客公司是一家主营长途客运业务的单位,阿柱作为客车驾驶员,其付出的驾驶劳动正是长客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阿柱认为,长客公司在其主要、常年的岗位上通过非法的劳务派遣把阿柱变成劳务派遣人员,把连续用工分割为短期用工,是明显的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阿柱于2011年7月22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1)确认阿柱与长客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2)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补缴社会统筹。2011年12月28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对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不予支持的仲裁裁决书。阿柱不服,将长客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1)确认原告自入职之日起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2)双方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补缴社会保险费。庭审中,原告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以原告名义与人力资源公司违法签订的、以欺诈手段形成的劳动合同无效。被告辩称,被告长客公司与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签订了合同期限自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三份劳务派遣协议书,根据双方的劳务派遣协议,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原告阿柱至长客公司担任客车驾驶员。原告阿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自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止、自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自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书。原告、被告以及人力资源公司一直履行各自的协议内容。因此被告认为原告阿柱与人力资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公司辩称,其与长客公司之间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书,与原告阿柱之间签订有劳动合同书,人力资源公司将原告派遣至被告处工作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人力资源公司一直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履行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原告与人力资源公司之间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存在劳动关系,被告长客公司只是实际用工单位,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认为,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点击下载...

    2022-04-04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是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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