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奇财税金珊老师】你不知道的合规纳税技巧 94节

    课程介绍课程来自于【唐奇财税金珊老师】你不知道的合规纳税技巧1080P94节本课程由财税专家金珊老师主讲,将为您揭示许多纳税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误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您将掌握实用的合规纳税技巧,帮助您合法合规地节省税款,提高企业效益。适用人群:本课程适合所有对财税问题感兴趣的人士,特别是中小企业主、创业者、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你将收获:1.了解纳税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2.掌握合规纳税技巧,降低企业税负;3.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企业运营效率;4.建立财税风险意识,避免潜在的财税问题。文件目录1.“白条”的定义和种类.m42.“白条”入账的使用技巧.m43.大额往来款挂账怎么办(其他应付款)(一).m44.大额往来款挂账怎么办(其他应付款)(二).m45.老板大额借款如何解决(其他应收款)(一).m46.老板大额借款如何解决(其他应收款)(二).m47.老板大额借款如何解决(其他应收款)(三).m48.老板大额借款如何解决(其他应收款)(四).m49.员工社保如何合理优化?(一).m410.员工社保如何合理优化?(二).m411.不需要纳入社保的十七项,你知道吗?(一).m412.不需要纳入社保的十七项,你知道吗?(二).m413.如何给老板发工资?.m414.如何给爸妈发工资.m415.如何给员工发工资.m416.车用公司买还是个人买好(一).m417.车用公司买还是个人买好(二).m418.老板租车给公司有什么好处?(一).m419.老板租车给公司有什么好处?(二).m420.私车公用的风险与规划(一).m421.私车公用的风险与规划(二).m422.哪些支出不需要发票也能报销?(一).m423.哪些支出不需要发票也能报销?(二).m424.研发费用—不是“高新”也能用(一).m425.研发费用—不是“高新”也能用(二).m426.人人都可以用的“加计扣除”(一).m427.人人都可以用的“加计扣除”(二).m428.你也可以是高新技术企业——注册专利(一).m429.你也可以是高新技术企业——注册专利(二).m430.高新企业的加计扣除及使用案例(一).m431.高新企业的加计扣除及使用案例(二).m432.企业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一).m433.企业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二).m434.企业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三).m435.企业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四).m436.与你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一).m437.与你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二).m438.每个人不得不做的个税汇算清缴(一).m439.每个人不得不做的个税汇算清缴(二).m440.每个老板都要知道的“个人经营所得”(一).m441.每个老板都要知道的“个人经营所得”(二).m442.能让你“躺赢”的四项个人收入(一).m443.能让你“躺赢”的四项个人收入(二).m444.个人卡流水过大有什么风险(一).m445.个人卡流水过大有什么风险(二).m446.个人卡流水过大应该怎么解决(一).m447.个人卡流水过大应该怎么解决(二).m448.老板为什么都注册三家公司..m449.老板注册三家公司到底如何使用..m450.租房子没有发票怎么办?(一).m451.租房子没有发票怎么办.(二).m452.租房子没有发票怎么办.(三).m453.销售佣金过高该如何解决?(一).m454.销售佣金过高该如何解决?(二).m455.销售佣金过高该如何解决?(三).m456.如何正确的认知“居间费”.m457.“居间费”到底怎么处理.(一).m458.“居间费”到底怎么处理.(二).m459.公司支出无发票如何合规解决(一).m460.公司支出无发票如何合规解决(二).m461.公司支出无发票如何合规解决(三).m462.如何应对经营中的税务风险.(一).m463.如何应对经营中的税务风险.(二).m464.如何应对税务稽查(一).m465.如何应对税务稽查(二).m466.企业注销有哪些风险.m467.企业注销风险的应对.m468.企业类型那么多,该选哪一种.(一).m469.企业类型那么多,该选哪一种.(二).m470.注册资金写多少合适?如何出资?(一).m471.注册资金写多少合适?如何出资?(二).m472.注册资金写多少合适?如何出资?(三).m473.营业范围“包罗万象”的涉税风险.m474.营业范围“包罗万象”风险防范.m475.代持股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m476.代持股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二).m477.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抉择(一).m478.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抉择(二).m479.个体户和个独有什么区别(一).m480.个体户和个独有什么区别(二).m481.老板为什么要建立家族公司?(一).m482.老板为什么要建立家族公司?(二).m483.老板为什么要建立家族公司?(三).m484.如何建立老板的家族公司(一).m485.如何建立老板的家族公司(二).m486.原有公司如何改造成家族公司(一).m487.原有公司如何改造成家族公司(二).m488.家族公司遇到的热点问题(一).m489.家族公司遇到的热点问题(二).m490.老板如何安全把钱拿回家(一).m491.老板如何安全把钱拿回家(二).m492.老板如何安全把钱拿回家(三).m493.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是一回事吗?(一).m494.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是一回事吗?(二).m4...

    2024-02-19 发票税务风险 发票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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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29 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 重复 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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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8

  • 《12366热点问答 6》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12366热点问答6》【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页数】100【出版社】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9.12【ISBN号】978-7-5678-0897-3【价格】22.00【分类】税收管理-中国-问题解答【参考文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12366热点问答6.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9.12.图书封面:图书目录:《12366热点问答6》内容提要:本书由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著,汇集了2019年国家推出的减费降税系列政策以来,纳税人在执行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时遇到的疑难问题、热点问题,并配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等的相关权威解答,便于纳税人……《12366热点问答6》内容试读一、增值税政策1.2019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19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2.如何理解增值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①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3.财税〔2019]13号文件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答:该政策不仅针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①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212366热点问答⑥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免征增值税?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政策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代开专用发票需缴税,自开专用发票如何缴税?答: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6.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7.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额23万元,2月和3月办理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答:根据规定,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2019年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以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新的免税标准?保险企业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能否适用免税政策?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9.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是否免税?答: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一、增值税政策3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10.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确定?答: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1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按规定享受技术转让相关免税政策。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计算转让专利技术的销售额?答:根据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因此,计算销售额时应包括转让专利技术等免税销售额。13.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14.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栏次没有变动,但部分栏次填写口径有变化。《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该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412366热点问答⑥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15.可以享受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有什么标准吗?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享受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16.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了一间商铺,剔除商铺的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答: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标准及填报注意事项。17.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怎么计算?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时,取消了60%退税比例的限制。具体公式为: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8.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需要预缴?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19.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分别为:1月11万元、2月9万元、3月9.5万元,那么,第一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当季均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按照该纳税人2019年1一3月收入情况,一季度销售额为29.5万元,未超过30万元,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一、增值税政策20.在预缴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1.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由选择?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22.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须提供资料。23.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24.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答: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25.转登记中的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26.纳税人在2019年3月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答: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须提供资料。如果在2019年3月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的税款所属期生效,第二季度(4一6月)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纳税人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2019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纳税期限。612366热点问答⑥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27.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了一般纳税人,那么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答:纳税人需要在2019年4月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一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28.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劳务派遣公司,此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019年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人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29.2018年9月注册成立的公司,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至2019年4月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答:根据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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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特别纳税调整

    注意事项税法是一门比较全面的科目,理解+记忆+计算可以体现在这个科目出来。2022年CSC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CSC税法的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特别税收调整[章节]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管理实务-第四节国际反避税【知识点】特别税收调整特别税调整(I)转让定价转让定价又称转让定价,即交易双方之间确定的交易价格。通常是指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内部转让交易确定的价格。这种内部交易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价格。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借用的国际避税的重要工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审查、评估、调查和调整遵守独立交易原则。(2)费用分摊协议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或者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可以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成本,达成成本-共享协议。1、成本分摊协议体现收益原则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有权从所开发或转让的无形资产或所参与的劳务活动中受益,并承担相应的活动费用。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取得上述受益权所支付的成本一致。参与者无需为使用成本分摊协议开发或收购的无形资产支付额外的特许权使用费。涉及劳动力的成本分摊协议一般适用于团购和团购营销计划。2、企业应当自与关联方签订(修改)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将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关联业务交易年度报告。3、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1)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3)不遵循成本效益比原则;(4)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的;(5)经营期限自签订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不超过20年。(3)受控外国企业(CFC)受控外国企业是指在实际纳税所在地设立的居民企业,或由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以下统称“中国居民股东”,包括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和中国居民个人股东)控制的企业。负担低于所得税法律规定税率为50%(25%)的国家(地区)不属于为合理经营需要不分配或减少利润分配的外国企业。1、“受控”标准“控制”是指对股份、资本、经营、收购和出售等进行实质性控制。其中,股权控制是指单级直接或多级间接单方持股10%以上。中国居民股东在纳税年度的任何一天持有外国企业有表决权的股份,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的股份。中国居民股东持有的多层间接持股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如果中间层持有50%以上的股份,则按100%计算。2、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视为被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股息分配,其利润中应归属于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部分,应计入居民企业当期收入。3、例外情况如果中国居民企业的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该外国企业未分配或减少的利润可免于分红派息,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当期收益:(1)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国家(地区);(2)主要从积极的经营活动中获取收入;(3)年利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4)资本弱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的利息费用,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扣除利息费用=当年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率/相关负债权益比率)2、相关资产负债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相关债资比例=当年月均相关债权投资之和/当年各月平均股权投资之和其中:月均相关债权投资=(月初相关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每月平均股权投资=(月初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利息费用,包括与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等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的利息费用,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支付给各关联方的利息按关联方总利息的比例计算。关联方之间的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允许扣除;实际直接或间接支付给境外关联方的利息,按股利和利息分别作为分配的股利。征收适用所得税率与企业所得税的差额。如果代扣所得税多于以股利为基础应缴纳的所得税,超出部分不予退还。(5)特殊税收调整程序税务机关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利润水平监测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对企业利润水平的监测,通过专项税促进企业依法纳税调整监控管理和专项税务调查调整。1、特别纳税调整监测管理和特别纳税调查程序的应用行为和使用目的特殊税调整监控管理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

    2022-07-06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 《企业所得税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是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纳税担保和抵押

    学习注意税法最重要的一点是不是直截了当,因为它可以节省大量时间。以下是东澳会计在线为考生整理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税收担保和抵押[章节]第十三章税收征管法-第六节税收担保和抵押【知识点】税务担保和抵押税收保证和抵押基本点主要规定税收保障的概念表示税务机关批准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担保及滞纳金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的纳税担保人和其他向纳税人提供税款的第三方未设置或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的付款担保包括税金、滞纳金和变现税付款和滞纳金。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质押仓储费以及相关费用,例如托管、拍卖和出售担保财产用于税收担保财产、权利的价值不低于应纳税额,逾期费用,并考虑相关成本。纳税担保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继续向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追缴。按照《纳税担保试行办法》规定的抵押、质押方式,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纳税担保人已以其财产向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担保的,不再需要提供新的担保税收保证纳税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纳税和滞纳金行为。批准,保证不成立税收抵押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十五条所列财产不得转让,作为税收和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分财产,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税收承诺纳税和滞纳金的担保。动产或权属证明以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税收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注:本文知识点整理fromDogaoLiuYig先生-2022税法基础精讲课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精彩内容,>>>点击阅读全文>>>1="text-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7-06 税法 人民大学出版社 梁文涛 税法 融资租赁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环节越薄弱​​,大家越要专注于学习,胜利的关键是面对困难。2022注意事项考试准备工作仍在继续。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1、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个人等。2、征税范围(掌握)1.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买卖存量不动产。<2、特殊税收范围(主)具体问题可分为申请、不申请和豁免三个方面。以下是房地产多发的几种具体情况的征免规定总结:(一)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适用):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③存量房地产销售;④除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事业以外的捐赠;⑤抵押期届满时用房地产偿还债务(过户);⑥单位之间的不动产交换(有实际收入);⑦合作住房竣工后转让;⑧房地产投资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动、企业改制、合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立。(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不征收或暂不征收)范围的情况: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不动产捐赠(对象有限:直系亲属和承担直接赡养义务者为公益捐赠,无收入);③房地产租赁(所有权不变);④抵押期内的不动产(所有权不变);⑤房地产中介建房行为(所有权不变);⑥房地产估价升值(所有权不变);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关的改制投资、企业改制、兼并、分立。房地产所有权的变化。(3)免征或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①个人之间的自有住宅房地产交易须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住房建成后,按比例分配自用;③国家建设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设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加值不超过扣除工程量的20%;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将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转让,其增加值不超过项目扣除额的20%;⑥个人出售房屋。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中的扣除

    注意事项有很多考试科目。熟悉了历年各科高频考点后,备考会更有针对性,让你事半功倍。以下是东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基础薄弱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扣除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规定了三种方法:一是按年征收,如居民个人取得的营业收入、综合所得等;二是按月征收,如非居民个人所赚取的工资薪金;三是按次计征,如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附带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税目获得的评估类型和方法工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版税收入纳税年度合并计算非居民个人取得四项所得,按月(工资和薪金)或按时间(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计算个人所得税项目,没有年度合并ltgt年度纳税归类为收入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所得。需要从收入中扣除基本生活费、为收入支付的价款、慈善捐款等。不同的税收方法有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进而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扣费方式及项目具体演绎内容应用于结果项费用可抵扣配额扣减基本减法费用$60000/年(1)居民综合个人收入lt!----gt(2)取得营业收入的个人不具有综合收入特殊扣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特殊附加扣除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医疗、房贷利息或房租、赡养老人等费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4 应纳税所得额 日语 应纳税所得额是退钱还是补钱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注意事项有很多考试科目。熟悉了历年各科高频考点后,备考会更有针对性,让你事半功倍。以下是东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基础薄弱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年收入6万元扣除费用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想法:收入→收入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第1步:确定收入金额1、工资和工资收入全额计入收入。2、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作为收入。【收入×(1-20%)】3、报酬收入的56%作为收入金额。【收入×(1-20%)×70%】第二步:汇总综合所得金额,计算规定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居民个人四项收入的收入数额,再扣除年收入6万元的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法律,作为应税收入。1.基本扣除费用:每年6万元。<2、专项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1)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标准固定扣除每名儿童每月1000元范围包括:①3岁以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②儿童国内外全日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文凭教育)③具有义务教育地位的特殊教育(如聋校)排除:①3岁以下儿童的教育(从育儿费用中扣除,不包含在教科书中)②儿童国内外非学历教育③在职研究生教育(兼读制)④进入博士后工作站期间扣除者: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具体扣除方式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父母以外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计算时间:(1)学前教育,从孩子满3岁当月到小学入学前一个月(2)学历教育,从孩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当月到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当月数据保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材料备查。(2)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范围包括:①个人接受国内本科及以下(学位)继续教育(教育部认可的夜校、函授课程、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教育)②国内在职(在职)研究生教育③纳税人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如焊工、游泳救生员等)职业资格继续教育④纳税人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如CPA、TA等)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排除:①海外继续教育②海外颁发的技能证书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学历和证书④同一学位(学位)在4年(48个月)扣除期内的继续教育费用提示:同一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可同时享受一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门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能同时享受多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多种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扣除者:①我②个人在本科及以下(学位)接受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根据子女教育程度),也可以选择扣除自己来计算时间: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入学当月起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最长扣除期限)继续教育不得超过48个月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年份数据保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3)特殊附加扣除-大病医疗范围包括:纳税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一个纳税年度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费超过15000元(80000元以内扣除)的部分排除:①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②医保目录中不超过大病医疗费用“扣除线”(15000元)的部分③纳税人父母的医疗费用扣除标准: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累计金额超过15000元。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以内扣除。扣除者: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或其配偶抵扣;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之一扣除。计算时间: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记录的实际医疗费用当年。数据保留:保留与医疗服务费用和医疗保险报销有关的账单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4)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范围包括:我或我的配偶在中国买房,贷款来自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提示:首套房贷是指购买房屋并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排除:①在中国境外买房的抵押贷款利息②父母贷款但产权登记为子女房贷利息③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以外的贷款购房利息④与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不匹配的房贷利息⑤享受扣除首套房贷利息后的二套房按揭利息⑥已享受贷款购买当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当年,按每月1000元的固定利率扣除。提示:纳税人仅有权获得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者:(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选择其中一人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2)婚前分居的夫妻双方发生的首笔住房贷款,贷款利息费用可由购房人按婚后100%的扣除标准扣除,购房人可选择其中一所房子。双方就其所购房屋分别扣除50%的扣除标准,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计算时间:从贷款合同同意开始还款之日起至贷款全部还清或贷款合同终止之日起,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特定时期的特殊附加扣除:(1)学术(学位)继续教育:4年。(2)房贷利息:20年。数据保留:保留住房贷款合同和还贷支出凭证备查。(5)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范围包括: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排除:①在主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购买自有住房时取得自有住房权属证明或契税完税证明)②员工宿舍或租房不交房租③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②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内户籍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内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4.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范围扣减标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延税商业养老保险>>点击阅读全文>>>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ltatarget="_lak"gt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4 应纳税所得额 日语 应纳税所得额是退钱还是补钱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注意税法纪律本身的特点非常明显。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国内到国际,知识点多,易碎,难记,易混淆,既强调文本审查,又强调计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及税率[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对象及税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对象及税率1、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但在中国设立机构或场所,或未设立的公司。在中国的组织或地方,但有来自中国的来源的企业。纳税人类型有条件的gt在中国成立(注册法人)实际治理中国境内常驻企业√××√√√非居民企业××<2、税务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就内容而言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就空间范围而言,包括来自中国境内外的所得。企业类型税收对象常驻企业源自中国境内外收入非常驻企业在中国设置向上机构、地点获得的收入其实和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和场所有关收入来源于中国,实际连接建立的收入机构和场所所得收入与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和场所没有实际联系来自中国国内收入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或场所纳税人:1、居民企业应税对象——来自中国境内外的所得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对象3、收入来源的确定(1)商品销售收入按照交易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收入,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不动产的收入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转让动产的收入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场所的所在地确定财产,转让股权投资资产的收益根据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利、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根据收益分配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承担、支付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个人住所地确定。承担或支付收入;(六)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定。3、税率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纳税人税务管辖区税率常驻企业居民管辖区,对其全球收入征税基本税率25%非居民平民企业企业lt/tdgt在我国设立机构和场所获取结果并建立设施点地域管理管辖权权限所得收入与设立机构和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仅对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入及其他来源于中国的收入征税(简称预扣税)低税率20%(实际减10%;如果有税收协定,按协定)时间gt未在我国设立机构或场所,但有来自我国的收入错误和混乱:请仔细阅读政策,仔细观察表格,注意分析:(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25%和20%两种基本情况(目前减免10%)。(2)非居民纳税人低税率(预提税)条件有限,收入项目有规定范围。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11 征税对象税率 征税对象税率税目是什么具体有哪些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关税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lttroggt注意事项税法是一门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大量背诵的科目,考生的计算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小编整理了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2022年的考生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关税对象和纳税人[章节]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位税法-第一节关税对象和纳税人【知识点】关税对象和纳税人关税对象和纳税人测试站点1:税收对象(★)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依法征收的一种税种。所谓“边境”,是指海关边境,又称“海关边境”、“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我国的海关边界小于国界。对获准进出该国的商品和物品征收关税。提示:商品和物品在征收关税时适用不同的税收规则。商品是指商业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服务人员在各种交通工具上携带的自用物品、礼品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的个人物品。考点二:纳税人(★)条件纳税人进口商品收货人出口商品发货人入站和出站项目所有和推定所有人(承运人、收件人、托运人或托运人等)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5-17 税法关税知识点 税法关税PPT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注册注册季,考试准备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学习税法科目,小编整理了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报考税法科目的朋友们赶紧学起来吧!推荐阅读:ltatarget="_lak"gt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ltatarget="_lak"gt学习计划|思维导图|gt|2022年基础课程lt/强gt|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消费税纳税人[章节]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一节纳税人、税目和税率【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销售《消费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税,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的原产地或者所在地。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GST纳税人注意事项自产销售纳税人为销售纳税自制纳税人为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征税;用于其他用途的,应转为使用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征收进口消费税海关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收货人为个人外,收货人在向发货人交付时应当代收代缴税款gt零售超级豪车、金银珠宝、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首饰单位和个人(1)零售价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产(上)(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2)纳税人在生产、进口、批发金银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铂金首饰、钻石和钻石首饰,但在零售时纳税。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lt/gt纳税人(卷烟批发商)向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香烟,在销售时征税。纳税人(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的卷烟不征收消费税提示:视同生产——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购买的非应税消费税产品作为应税消费税产品销售;(二)将购入的低税应税产品作为高税应税产品销售。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刘英老师——2022税法基础课讲义课笔记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

    2022-04-23 消费税税法实施条例 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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