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未行使的权利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预习知识点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尽管中级会计考试是有一些难度的,但只要付出努力,一定会成功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预习阶段知识点,快来一起打卡学习吧!
【知识点】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企业预收款项无须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例如,放弃储值卡的使用等,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企业在确定其是否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时,应当考虑将估计的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的限制要求。
如果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收取的与客户未行使权利相关的款项须转交给其他方的(例如,法律规定无人认领的财产需上交政府),企业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
客户有未行使的权利 |
预期将有权获得 |
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确认收入 |
预期无权获得 |
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确认收入 |
|
相关法律规定须转交给其他方 |
不应确认收入 |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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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小芳
链接:https://www.58edu.cc/article/1511181254928629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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