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药品,是否缴纳个税?

【问题】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药品,是否缴纳个税?

【答案】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此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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