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暂停时效_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知识点】暂停诉讼时效

 

[章节]

第一章概述-单元6诉讼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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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效中止的法定理由

2、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6个月后届满

中级会计

时效的中止

1、时效中止的法定理由

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中止诉讼时效:

(1)、 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丧失代理权的;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4)、债权人受债务人或他人控制;

(5)、 其他妨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后届满。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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