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美)唐纳德·A.里奇著;孙晨旭译|(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美国国会》

【作 者】(美)唐纳德·A.里奇著;孙晨旭译
【丛书名】牛津通识读本
【页 数】 290
【出版社】 南京:译林出版社 , 2018.06
【ISBN号】978-7-5447-7306-5
【价 格】32.00
【分 类】议会-研究-美国
【参考文献】 (美)唐纳德·A.里奇著;孙晨旭译. 美国国会. 南京:译林出版社, 2018.06.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美国国会》内容提要:

本书作者回答了与美国国会相关的各种问题,解释了各委员会的任务和工作、工作人员和游说人员的角色、议场程序、会场规则以及联盟的缔结等。

《美国国会》内容试读

第一章

大妥协

确切地讲,国会始于一场妥协。1787年于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笃信分权可防止潜在的暴政,包括政治多数的暴政,遂精心设计立法、行政、司法分立的联邦政府,并进一步将国会分为两院。“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①,这是詹姆斯·麦迪逊为此做出的声辩,他料想每个分支都会小心守护各自独有的权力,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但会议围绕立法机构自身的代表制问题陷入了僵局。来自大州的代表希望国会两院都能体现出大州的人口规模:更多的人口应该得到更多的代表。小州则拒绝接受任何无法与大州平起平坐的政体。

僵持期间,制宪会议休会迎接7月4日独立庆典,任命一委员会探索解决方案。委员会通过“大妥协”化解分歧,在众议院中采用比例代表制,参议院中采用平均代表制。众议院中各州代表人数不同,但每个州都有两名参议员(宪法第一条第二、三

①译文引自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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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各州都不会丧失参议院中的平等地位,除非征得它们的同1意,而各州对此均不会赞同。大妥协搁置了其他一些问题,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项是如何就代表制和税收问题统计被奴役的非洲裔美国人口数量,但若无大妥协,宪法其余部分将形同虚设。大妥协创建了什么样的立法机构呢?2000年选举后,拥有3500万常住人口的加利福尼亚作为最大的州,向众议院推选了53名议员。相形之下,怀俄明州凭50万常住人口只拥有1名众议员,但怀俄明和加利福尼亚都选举2名参议员。这种差异化的平衡机制使人口稀少的各州在参议院中具有较大优势。拥有全美半数人口的10个州,其代表在众议院的435名议员中占到236名,但只有20名参议员。占人口另外半数的40个州却拥有80名

参议员。

宪法规定每个国会选区至少要有3万常住居民,但没有规

定最高限额。每10年一次人口普查后,众议院席位会重新分配以体现人口变化。众议院由最初的65名议员稳步增长,至1910年人口普查后达到435名。众议院议事大厅变得拥挤不堪,议员的桌台只得换成剧刷场座位。国会担忧庞然之躯使立法进程拖泥带水,故将众议院议员人数限定为435人。每次人口普查过后,某些州将获得议席,其他一些州则失去议席。为避免众议员流失,乡村选区经年力争,导致选区规模异常悬殊。比如,曾长期担任众议院议长的山姆·雷伯恩(得克萨斯州民主党人),其乡村选区人口只有来自达拉斯市的众议员所代表选区的三分之

一。直至1964年,最高法院才将“一人一票”原则应用到众议院议席重新分配当中,要求选区拥有相同数量的常住居民:

国会两院可以制定各自的规则,两院适应不同的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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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迥然相异。19世纪晚期以来,更为庞大的众议院采取的规2则允许多数党占据优势,前提是多数党议员在投票时众志成城。参议院的规则使占少数的一方拥有更多发言权,不论其为少数党,还是少数党中的一部分,甚或只是一位参议员。众议院越发

层级分明,而参议院逐渐成为平等的机构。尽管两院差异显著,但任何议案成为法律均须两院以完全一致,甚至连标点都相同的行文予以通过。

议会缘何不可?

制宪会议上放弃的一些意见原本可能促成近似于议会(parliament)的立法分支,在这类议会中,首相和内阁大臣乃立法机构成员。国会原本可能选举总统并有权以“治国不力”

(maladministration)为由罢免他们,这些规则可能使总统一职近似于首相之职,使任期取决于保持国会多数。甚至有建议主张

大妥协

参议员终身任职,没有报酬,使参议院成为贵族院,将众议院作为平民院。

不过,国会也还是沿袭了英国议会的两院制模式。在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殖民地立法机构大体上分为上院或总督参事会以及民选议会。美国革命期间,一些州认为一院制立法机构更彰显平等主义,遂取消其上院。大陆会议以及《邦联条例》确立的国会也都是一院制。然而,财产持有者们担忧不受约束的民主的立法机构将转而劫私充公,这种想法为宪法注入了深层考虑。尽管众议员会由民众直接选举,参议员起初则要由州立

法机构选任,再由选举人团选举总统,由此组成混合政府,以避3免“过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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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体明显有别于各种议会民主制。总统和各位内阁部长均不在国会中占有议席,任何分支的任一成员均不同时在另一部门任职(副总统例外,宪法为使他不至于无所事事而任命他为参议院议长,直至或除非需要他填补总统职位空缺为止)。与首相不同,美国总统在其政党于下次国会选举中不再占据多数时不会下台。因此,总统们曾时常不得不与反对党领导的国会多数党周旋。

英国广播公司记者阿利斯泰尔·库克发现,对于美国国会没有安排“质询时间”而在此期间以英国议会下院问询首相的方式就当下政策问询总统,历任英国驻美大使无不困惑不解。库克向他们解释道,各分支相互分立固然妨碍了采取这一安排

但国会拥有要求总统内阁在委员会面前接受监督的优势。他指

出,“作为一种执政考问形式,国会常设委员会的全天候盘问”是

首相和内阁部长在英国议会下院面对的质询和哄笑所无法同日而语的。没有议会多数党的支持,首相领导的政府将垮台,但国会多数党可以无视总统的立法提案、否决其预算案、拒绝承认其提名人选或拒不批准其政府议定的条约。

党纪在国会中时强时弱,参、众两院也各有不同,但总体上很少像在议会制下那么强大。参、众两院议员首先且主要对选4民负责。政党领袖们要想报复持不同政见者并不容易,他们的投票是这些政党领袖们在随后的事务上将要仰赖的。多数党领袖或许需要求诸反对党成员以赢得选票。不过,国会领袖们几乎不必像在议会制之下那样对第三党心怀忧虑或打造执政联盟,因为各州都不会以比例代表制帮助小党派获取国会议席。甚至座席在形式上都迥然相异。与大多数议会之中主要党派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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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而坐、相互对峙不同,参、众两院议事大厅的半圆形座席有助于不时实现两党联合。

其他民主国家普遍倾向于议会制。美国国会相比之下更加拖沓、烦冗、低效,但这正是宪法制定者们的初衷。他们建立这

一制度为的是避免草率行事、调和舆论的任何突变、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保护公民权利并就一些艰巨的问题塑造国家共识。

一切必要且恰当的法律

宪法将“一切立法权”赋予国会,也一并规定了一长串具体的责任和禁止事项。通过授权国会制定一切“必要且恰当的法律以行使上述各项权力”(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宪法条文甚至隐含着更为广泛的权力。以“弹性条款”著称的此项规定使国

会无须通过许多新的宪法修正案,便可将其支配权延伸至大量新问题上。

大妥协

国会拥有“钱袋权”,也就是为全部联邦支出拨款的独占权和为偿付支出而进行征税的责任。宪法的“贸易条款”授权国会调节各州之间以及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宪法第

一条第八款)。1930年代关于最低工资和最长工时的法律即源5于贸易条款,如同1960年代宣布废除种族隔离。国会有权建立联邦法院系统并确定最高法院的法官人数。国会可以铸造货币并从中借款,可以批准设立邮政局并修建驿道,可以规范移民并针对破产和版权制定法律(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经三分之二多数赞同,国会可以将宪法修正案交予各州批准(宪法第

五条)。

国会对于外交和军事政策的影响不那么明确。尽管总统如

今以军队总司令的名义(宪法第二条第二款)提出了扩张性权力主张,但国会拥有召集陆海军、为国防提供经费和宣战的权力(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美国曾多次未经正式宣战便参与战争,而发动战争的权力已经成为政府各分支之间争夺最为激烈的领域。

旨在呈现法案如何成为法律的流程图是整齐有序的,与此不同的是,经由国会立法通常遵循着复杂的路径。大量提案被捆绑成一揽子立法建议,支持者和反对者均须接受这一策略而别无他选。这种捆绑使国会和总统双方更加剑拔弩张,总统必须签署或否决这些“综合”法案。多数法案呈交到总统案头之际已经获得大量支持,致使总统很难否决它们却不遭遇不良政

治反应。

由于各种对立派系的冲击,立法者们时常面临艰难抉择。

任何单独一位议员都无法原封不动地促成一项重大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若无危难当头,总统们也无法指望实现一切期待。深

陷大萧条之时,富兰克林·D.罗斯福提交的紧急银行法案在当

6天上午获得众议院批准,参议院在下午予以通过,罗斯福在当晚给予签署。国会当中所有人都没有时间通读法案。他们在绝望中投票表决以使其成为法律,所幸它有效地恢复了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以相似的仓促,国会知晓大众渴望两党迅速协同响应,便于2001年“9·11”恐怖袭击后一周之内通过了《美国

爱国者法》(HR3162)。然而一段时间之后,有人却情愿国会曾

深入考量其中影响公民自由的若干条款。大部分法案需要更长时间,它们必须在组织、程序及党纪存在广泛差异的两院中冲破种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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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