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刘兆香|(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

【作 者】刘兆香
【丛书名】排污许可证与排污权交易系列丛书
【页 数】 64
【出版社】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 2020.01
【ISBN号】978-7-5111-4287-0
【分 类】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制度-介绍-美国
【参考文献】 刘兆香. 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2020.01.

图书封面:

《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内容提要:

本书详细介绍了美国通过运行许可证制度进行固定源污染控制的整个发展历程及主要的政策框架、许可证具体内容、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借鉴其先进经验,获得我国在固定源许可证制度建立及实施中的启示,以供相关专业人员参考使用。

《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内容试读

1美国固定源污染控制基本制度

固定源污染的排放控制是美国空气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国会制定了一系列空气质量管理政策,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固定源空气污染的。从《清洁空气法》的六大主题章节的安排可以看到,固定源污染控制涵盖了两个章节,即酸沉降控制制度和运行许可证制度。此外,州实施计划、防止重大恶化原则、新污染源建设许可证等制度也是主要针对固定源的排放管理政策。这些制度并不是独立实施的,各个制度相互联系,尤其是1990年运行许可证制度建立后,对固定源的排放管理政策基本都落实到了许可证上,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监测核查等,都是运行许可证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清洁空气法》还要求申请“防止重大恶化”许可证、新污染源建设许可证和酸沉降控制许可证的主要污染源应同时申请运行许可证。由此可以看出,美国通过许可证这一政策手段将污染源排放控制的各项要求固定下来,提高了污染源管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1州实施计划

美国的空气污染控制是通过联邦(区域)、州、地方的各级污染控制计划实现的。首先,美国环保局在全美设立空气质量管理区。目前,全美范围内共设立了247个州内控制区和263个州际控制区。其中,州内控制区由本州管理,州际控制区由几个相关的州成立联

2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

合委员会管理。然后,美国环保局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将空气质量管理区分为“达标地区”(Attainment

Areas)和“非达标地区”(Nonattainment Areas),以实施不同的控制政策。管理区的划分是以单个污染物为单位的,所以,就某个空气质量管理区而言,对某一种或几种污染物可能属于达标地区,但对于其他污染物则可能是未达标地区。当空气质量管理区被划定后,其所在的州政府应当根据本州辖区内的空气质量状况,按照联邦《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ational Ambient Air Qualities,.NAAQS)和《清洁空气法》相关规定制订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达标计划,即“州实施计划”(State Implementation Plans,SIPs),在得到美国环保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州实施计划的目标在于维持达标地区的空气质量,并减少非达标区常规污染物和危险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以逐步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州实施计划是各州用来控制所管辖地区空气污染的一套系统的规定、政策和工作程序。在美国环保局颁布某项污染物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三年内,各州都必须根据该标准制订一份以达到空气质量标准为目标的州实施计划,在公示并召开公众听证会后提交美国环保局审批。州实施计划报告主要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数据处理、污染控制措施及执法要求、计划实施保障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控制区(州内控制区)的达标计划和时间表,为保持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必须执行的排放限制及其他措施,空气质量监测和数据分析所须采用的设备、方法和程序,固定源的改造、建设和运转方案,机动车定期检查、测试及是否遵守排放限值要求的评判方法,州运行许可证制度和在未达标地区执行重大固定源建设许可证制度等内容。若美国环保局否决了州提交的实施计划,州政府需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计划的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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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修改后仍无法满足美国环保局的要求,美国环保局有权用可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目标的联邦实施计划(Federal Implementation Plan,FIP)代替。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措施或方案需要根据实际的实施效果不断加以改进和更新,同时,根据人口和经济的增长情况对整个计划进行调整。

1.2酸沉降控制制度

酸沉降控制制度(也称为酸雨控制制度)是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制度建立的目的是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少酸沉降对环境的损害。酸沉降控制制度适用于所有化石燃料发电单位,无论是现有的还是新建的。该制度的核心是可交易的许可证,即基于许可证的二氧化硫配额交易制度(也称为排污许可交易制度)。不同于传统的以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制为主的命令控制手段,配额交易制度属于经济刺激手段,通过排放配额的市场交易实现了边际有效的污染减排。

《清洁空气法》规定了二氧化硫的减排目标,即以1980年为基准年,每年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000万:同时,还限制了全国每年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为890万t。美国环保局根据发电单位的历史燃料消耗量和相应的排放系数计算并分配每个发电单位的排放配额,每一个配额允许一个发电单位排放1t二氧化硫。对于发电单位而言,配额主要用于支付该单位当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也就是说,

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5万t的发电单位,每年年底需向美国环保局支付5万个配额。配额可以用来交易,任何个人、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环保团体都可以加入配额交易系统,尽管如此,配额交易系统的主体仍然是得到批准的持有二氧化硫排放配额的化石燃料发电厂。在配额交易制度中,美国环保局的职责是记录配额转让过程,

4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

并在每年年终核定发电单位的实际二氧化硫排放量是否超过它所允许的排放量。若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发电单位不仅需要通过购买或用下一年的配额抵消超额排放的二氧化硫,还必须按照一定的处罚标准就超额排放量向美国环保局缴纳罚款;若实际排放量未超过发电单位所持有的配额,剩余的配额可转入下一年或未来某一年使用。虽然《清洁空气法》也规定了氮氧化物的减排目标,即在1980年的基础上,每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200万t,但并未规定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目前,美国实现氮氧化物减排的手段仍主要依靠技术手段,即通过发电单位安装脱硝装置或采用低氮排放技术。

从配额交易制度的实施经验来看:技术层面,《清洁空气法》要求受控酸雨污染源必须安装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CEMS),监测并记录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流量以及发电单元的热量输入等在内的所有排放数据,这为美国环保局核定发电单位的实际排放情况提供了数据保障。同时,美国环保局建立的配额交易跟踪系统(Allowance Tracking System,ATS)和配额账号管理制度使配额转让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管理层面,《清洁空气法》要求发电单位参照《清洁空气法》第五章运行许可证制度的要求以排放源为单位申请酸雨许可证并制订本单位的合规计划(Compliance Plan)。在酸雨许可证中,涵盖了对发电单位排放监测、报告,燃料使用、数据记录及保存等的详细规定,同时记录了该单位每年持有的二氧化硫排放配额、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等具体要求,这不仅使发电单位可以根据许可证进行酸沉降物质的排放管理,也为美国环保局的核查提供了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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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新污染源审查许可证制度

美国国会在l977年建立新污染源审查(New Source Review,

NSR)许可证制度,并写入1977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该制度

确保了新固定源的增加不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的损害。对于空气质量较差的地区,该制度保证了新增排放量不会对空气质量的改善造成影响;对于空气质量较优的地区,如大型国家公园,该制度保证了新增排放量不会使当地空气质量发生严重恶化。新污染源审查许可证制度本质上是一项新固定污染源建设许可证制度,对于空气质量状况不同地区的新建或改建固定源有不同的许可要求。

1.3.1达标地区

对于达标地区,新污染源审查许可制度遵循防止重大恶化原则(Prevention of Significant Deterioration,PSD),即防止达标地区的空气质量由于新污染源的建设而严重恶化。这并不代表在达标地区禁止排放污染物,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国会仍然允许达标地区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浓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国会对达标地区进行了分类,根据环境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确定不同地区对应的不同污染物浓度的最大允许增量(maximum allowableincrements)。其中,一类地区如国家公园、森林、原生态地区等面临最为严格的排放浓度增长规定,该类地区对能见度的保护要求非常高,只允许空气质量受到轻微的损害:二类地区则允许污染物浓度有中等程度的增加:三类地区通常可以发展工业,允许的污染物浓度增量幅度较大。表1-1为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增量。这一分类与我国的环境功能区划分相似,但美国的环境功能区划分仅限于达标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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