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理学》张喆,朱宁,陈爱芳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临床药理学》

【作 者】张喆,朱宁,陈爱芳主编
【页 数】 206
【出版社】 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06
【ISBN号】978-7-5578-6633-4
【价 格】60.00
【分 类】临床医学-药理学
【参考文献】 张喆,朱宁,陈爱芳主编. 临床药理学. 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20.06.

图书目录:

《临床药理学》内容提要:

本书从临床药理学发展的现状出发,系统的论述了临床药理学的相关知识,内容包括:药学概述;药物动力学;生物药剂学;主要神经系统疾病的临床用药;主要精神疾病的临床用药等。

《临床药理学》内容试读

第一章药学概述

第一节研究药物的学科

一、药物与研究药物的学科

药物(dug)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常用的药物包括中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例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避孕药、保健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剂和诊断药品等。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又出现了应用基因工程技术生产的基因工程药。现已上市的主要产品有人胰岛素、人生长素、干扰素类、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重组链激酶、白介素类、促红细胞生成素、乙肝疫苗、嗜血性流感嵌合疫苗等。

研究药物的学科是随历史的进程逐渐发展起来的。100多年前,有关药物的知识如药物的来源、性状、成分、用途、剂量和制剂等都包括在药物学学科之内。随着科学的进步研究药物的学科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已分成几门独立的学科。临床药理学的发展与这些学科的发展密切相关。

研究药物的学科介绍如下:

生药学(pharmacognosy):研究天然药物的来源、形态、组织特征和化学成分等以便鉴定生药,保证生药规格。

植物化学(botanic chemistry):研究植物药化学成分(特别是有效成分)的理化性质、化学结构以及提取和分离方法。

药物化学(pharmaceutical chemistry,medicinal chemistry):研究化学药物的制备原理方法以及药物的化学结构与药理作用的相互关系。有关化学药物及制剂的分析原为药物化学的一部分,现已分为独立的学科,称为药物分析(pharmaceutical analysis)。药剂学(pharmacy):研究药物制剂的制备原理、调配技术和生产工艺

毒理学(toxicology):研究毒物的毒性、人侵途径、中毒原理及病理过程,为诊断、治疗及预防中毒及指定标准提供依据的学科。毒物是指能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的物质,包括中毒量的药物、环境以及工农业生产中的有毒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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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理学

药理学与药物治疗学(drug therapy):都是研究药物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科学,但各有侧重,药理学侧重于药物作用的理论研究;而药物治疗学则侧重于研究药物的应用问题,着重研究在疾病防治中选择药物和用药方法以及制定药物治疗方案等实际问题。药理学是药物治疗学的理论基础,药物治疗学是药理学理论在临床的实际应用。化学治疗学是药物治疗学的一个分支,主要是研究应用药物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寄生虫以及恶性肿瘤细胞,从而防治传染性疾病和恶性肿瘤的科学。

二、药理学与临床药理学

药理学的范畴涉及关于药物的多方面知识,包括药物的历史、来源、理化性状、能引起的生理生化效应、作用机制、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药物治疗学以及其他应用等。由于药物包罗万象、品种众多,所以药理学研究的内容十分丰富。药理学为临床医师在预防、诊断和治疗人类疾病中合理应用药物奠定重要基础。

基础药理学与临床药理学是关系十分密切的药理学的两个分支。基础药理学介绍药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实验动物为研究对象,研究药物与机体间相互作用的基本原理,并根据药动学和药效学的基本特点描述药物的剂量与药效之间的关系。药理学的研究首先要进行动物实验,然后外推其适应证而进行临床药理学研究。这是因为:

①药物的作用存在着明显的种属差异,以动物为实验对象的研究结果与药物在人体的作用往往有很大区别:

②影响情感、行为等方面的药物对实验动物的效应与人的效应存在明显区别;

③药物对人体的作用相当复杂,许多因素诸如疾病、生理状态、性别、年龄、药物相互作用、心理行为、社会、环境等均会对药物的作用发生影响;

④药物的人体实验存在着实验技术、法律法规以及伦理道德等方面的限制。

临床药理学(clinical pharmacology)以基础药理学和临床医学为基础,主要以人体为研究对象,其内容涉及临床用药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包括临床药效学、临床药动学、新药临床试验、临床疗效评价、不良反应监测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临床药理学的研究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是药物治疗学的基础;从新药研究的角度看,临床药理学是新药研究的最后阶段,针对新药在人体的疗效、体内过程及安全性等作出评价,制定给药方案,为药物的生产、管理以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三、临床药理学与药物治疗过程

药物治疗(drug therapy)是临床治疗疾病的基本手段,是指应用药物对疾病进行的治疗。药物治疗过程包括从选择药物,确定剂量、剂型和给药途径开始,直至纠正疾病状态的全过程。该过程可以分解为药剂学阶段、药代动力学阶段、药效动力学阶段和药物治疗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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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药学概述

1.药剂学阶段

是药物治疗的最初阶段,系指药物以不同制剂的形式,通过不同给药途径,从给药部位进入病人体内的过程。临床应用的药物必须制成制剂,以便能被机体吸收,发挥药效。药物的生物利用度是决定吸收的关键因素,而药物制剂本身的质量又直接影响生物利用度。近年来问世的控释系统(controlled-release system)、靶向释药系统(targeting of drugswith synthetic system)、透皮给药系统((transdermal forms)等新剂型具有缓释、控释或靶向释药等特点,使药物吸收的规律发生明显改变。

2.药代动力学阶段

进入体内的药物随血液分布到各脏器组织,到达病变部位,使该部位的药物浓度达到能发挥治疗作用的水平并能维持一定的作用时间。

3.药效动力学阶段

药物到达靶器官或组织后,通过与组织细胞内受体结合或其他作用途径,发挥药理作用。

4.治疗学阶段

药物通过药理作用对病变部位或疾病的病理生理过程产生影响,从而产生治疗作用。临床药理学涉及的范围包括上述药物治疗过程的所有阶段。

第二节临床药理学的发展概况

临床药理学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康尼尔大学Harry Gold提出。早在20世纪30年代他就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临床药理学研究,因此于1947年被授予美国科学院院士称号。他首先提出医学界需要一个研究群体,这个群体的成员不仅要接受实验药理学的理论与实践训练而且还应具备临床医学基础。1954年,美国John Hopkins大学在L.Lasagna领导下建立了第一个临床药理室,并开始讲授临床药理学课程。1971年,美国正式成立了临床药理学会。在瑞典,临床药理学发展也较早,自1956年起,各医学院校即开设临床药理学课程70年代,瑞典斯德哥尔摩的卡罗林斯卡(Karolinska)医学院霍定(Huddinge)医院建立了规模较大,设备先进的临床药理室在科研、教学和新药研究等方面均具备较高水平,接受并培训了许多国家的学者。英国70年代初期拥有的28所医学院校中,有17所建立了临床药理室,并开设了临床药理学课程。其他欧洲国家(法国、意大利)以及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亦先后建立临床药理机构并开设临床药理学课程。60年代以后临床药理学术刊物纷纷问世,至今全世界临床药理学的学术刊物已达70余种。

我国的临床药理学研究始于60年代初期。80年代以来,临床药理学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全国各医学院校已较普遍地建立临床药理组织机构,开设临床药理课程。为适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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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理学

药审评与市场药物再评价的需要,促进临床药理学科的发展,卫生部自1983年以来在全国研究力量较强、人员素质较高、设备条件有基础的研究机构中先后三批建立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承担各类新药的临床药理研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之后,逐步修订与补充了卫生部药政局原来制定的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临床药理基地的建立,汇集了药理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统计学等邻近学科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临床药理学的研究,在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药品评价、教学、医疗、技术咨询与服务以及开展学术交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临床药理学的迅速发展适应了药品管理以及当代医学和药学迅速发展的需要。

1.药政部门加强药品管理的需要

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医药工业的发展,提高了新药研制水平和新药开发速度。新药的大量涌现,亟需对其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科学的评价。20世纪60年代初,德国研制的用于治疗妊娠呕吐的镇静剂沙利多胺(thalidomide)问世之后,在西欧发生了近万例短肢畸形。这一震惊世界的灾难在世界各国遭到强烈的谴责。70年代初,日本发现种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的临床表现为亚急性脊髓病变、视神经及末梢神经病变的综合征(subacute-myelo-optico-neuropathy,SMON)。后来经多年调查证实SMON是碘氯羟喹(clioquinol)在治疗阿米巴病时出现的药物毒性作用。反应停灾难和SMON事件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对临床药理学重要性的认识。虽然反应停和碘氯羟喹都进行过实验动物研究,但它们的致畸作用或神经系统毒性作用均未在动物毒性试验中发现。说明基础药理学的研究虽然在药物评价中很重要,但只依靠基础药理学研究不能保障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与有效。这两起事件引起许多国家药政管理部门重视,促使各国加强临床药理学研究,培训临床药理学专业人员,加强对药品安全性的研究和监督,从而加速了临床药理学的发展。1968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评价原则》,1975年又进一步提出《人用药物评价的指导原则》。各国药品管理部门也先后将新药临床药理研究列入新药审评的重要内容。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规定,新药的上市申请需报送临床药理研究结果,并对药物临床评价制定了一系列指导原则。英国、瑞典、日本等国家也都有类似的新药临床药理评价的要求。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新药审批办法》对新药的临床药理学研究制定了严格要求。

2.药品研制部门开发新药的需要

20世纪60年代以来,制药工业迅速发展,新药大量涌现。反应停和SMON事件的

出现使新药的研制及生产部门重视新药的临床药理学研究,新药对人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急需加强科学管理。新药的研制、开发乃至市场销售需要现代水平的临床药理学研究的保证。因而药品生产和研制单位加强了对临床药理学研究的支持,加速了临床药理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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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药学概述

3.临床医生提高医疗水平的需要

现代医务工作者处于医学与药学迅速发展的时代。人类对疾病的研究手段不断完善,认识疾病的能力不断增强;新药的不断涌现以及市场药物再评价工作的开展,使临床医生面对的治疗药物无论从品种上还是从作用特点上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临床医生应当不断更新对药物的认识,才能合理用药。临床医生要做到安全而有效地使用药物,还必须充分了解药物与人体相互作用的规律乃至药物在不同个体的作用特点。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临床药理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先进的研究手段,将数学、化学和物理学等学科的知识综合地运用于研究药物与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为药物的临床评价提供了理论基础。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放射免疫和酶联免疫检测等研究方法广泛应用,使药动学、生物药剂学和生物利用度的研究水平大大提高。临床医生应能够从临床药理学的角度评价药物的疗效与不良反应,从而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第三节临床药理学的任务

临床药理学的任务包括:新药的临床研究与评价,市场药物的再评价,药物不良反应监察,教学与培训,临床药理服务以及技术与咨询服务。

一、新药的临床研究与评价

新药临床药理评价(new drug research and evaluation)是指新药的临床药理研究,包括新药各期临床试验,以及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对新药的安全有效性作出的评价。新药临床药理评价是新药评价的最后阶段,是新药申请生产时必须呈报的内容之一,各国对新药临床药理评价与新药审批均有具体要求与规定,原则大多相似。

新药临床药理评价的基本要求是安全、有效、数据可靠,统计处理合理。自80年代以来,为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保证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发达国家先后制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93年公

布了WHO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该规范是各国共同接受的原则。1991年以来,美

国、欧盟和日本就国家之间如何统一规范问题,每二年举行一次国际协调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Harmonization,ICH),并逐渐形成了完整的管理规范。我国l998年4月由

卫生部批准颁布试行GCP。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9年颁布的《新药审评办法》将新

药临床试验分为I、Ⅱ、Ⅲ和Ⅳ期,规定新药的临床试验必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在已确定的临床药理研究基地中选择临床研究负责单位和承担单位进行,新药的临床研究

必须遵循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必须符合我国GCP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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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理学

二、市场药物的再评价

市场药物再评价(Revaluation of marketing drugs)是对已批准上市的药物在社会人群中的不良反应、疗效、用药方案、稳定性及费用等方面是否符合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做出科学评价,为药品管理、研制及使用部门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市场药物再评价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是根据上市药物已存在的问题,如疗效欠佳或毒性较大,设计临床研究方案进行临床对比研究;其二是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对再评价品种的安全性或有效性进行评价,通常包括前瞻性对比与回顾性对比。根据调研结果进行评价,然后确定药物是否继续应用或淘汰。市场药物的再评价也为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对药物进行分类管理,例如遴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药及非处方药物等提供依据。

在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评价中心主管新药试产期的临床试验(Ⅳ期)临床再评价及不良反应的监察等。其目的是为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指导和规范临床合理用药。

药品再评价工作是临床药理基地的经常性工作内容之一。临床药理基地负责组织实施主管部门下达的临床药理任务,对药物品种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细致的评价性研究,并通过对市场上新、老药物或同类新药物品种间的经常性对比研究,发现不同药物的差别和各自优缺点,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三、药物不良反应监察

药物不良反应所造成的药源性疾病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报道,其在综合医院住院病人中的发生率可达0.3%~1%。药物不良反应监察(adverse drug reaction surveillance)是保障临床安全用药的重要措施。各国医药管理部门都非常重视药物不良反应监察,以便早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人民用药安全,减少国家经济损失。由于药物品种繁多,应用广泛,因而对药物进行不良反应监察是一项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严密计划、科学设计以及群体协作精神。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人员应有较好的药理学、临床药理学、临床医学、统计学及流行病学的理论基础和工作经验。预先明确监察目标,制定不良反应的判断标准和科学的观察记录方法,对参加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标准

英国、瑞典、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均建立了较好的全国性药物不良反应监察系统。在英国实施黄卡系统,全国医务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立即填写黄卡向英国医药安全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Safety of Medicines,CSM)报告。CSM根据黄卡系统所获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及时发现同类品种中不良反应的差别,曾因此淘汰了有明显肝毒性的镇痛药异丁苯乙酸(ibufenac)。在美国,既有国家建立的系统(在FDA内设有药物不良反应的监察部门);又有自然形成的药物不良反应的研究与监察中心,如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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