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信[2022]89号


国家发改委、民政部:

您关于建立改革和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求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得到了好评。经国务院同意,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改革和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展行业协会商会。联席会议没有印章或正式文字。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同时取消。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2 年 8 月 23 日

(公开发布)



附件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加强统筹协调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1.主要职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引导和促进工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加强统筹协调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为行业创造效益 协会商会发挥积极作用的良好环境;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巩固脱钩改革成果。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有关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成员单元

本次联席会议由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主办中央组织部 中央和 中央机关工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召集,民政部。其他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由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为各会员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联络官需要调整的,其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教育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健委 体育总局 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供销总社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III.工作规则

(1) 会议系统。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会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酌情召集部分会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召开联络会或专项协调会。联席会议应当以会议记录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发送给有关各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2) 报告系统。各会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总结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时向会员单位报告,对重大事项按程序提出要求和报告。

(3) 研究系统。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联合研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会员单位可组织专项调查,调查结果及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4、工作要求

各会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约定事项在联席会议上,积极承担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各会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部际会议成员


召集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伟良

民政部副部长詹承富

成员:齐家斌,中组部成员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邹晓东

谢锋外交部副部长

工信部副部长许晓兰

夏贤德财政部副部长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廖锡元

国家国资委谭作军副主任理事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甘霖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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