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复习指南》黄勤南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司法考试复习指南》

【作 者】黄勤南主编
【丛书名】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导
【页 数】 567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2003.01
【ISBN号】7-5036-4053-7
【价 格】52.00
【分 类】法律工作者-资格考核-中国-自学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 黄勤南主编. 司法考试复习指南.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01.

图书目录:

《司法考试复习指南》内容提要:

本书分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等14编。每编分为本学科应试须知、应试要点、比较速记、知识网络四部分。本书具有针对性、速成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司法考试复习指南》内容试读

【第一编法理学】

第一部分本学科应试须知

法理学是接触法学首先要学习和掌握的一门

项几乎都是教材中的原话。因此,考生在复习本

课程,也是司法考试的必考内容。每年考分几乎

部分内容时,应当通读教材,不要忽略任何知识

均维持在10分左右。分值虽然不高,但却因其对

点,而且对重要知识的详细分析论述应当精细理

各部门法的辐射作用而成为必须掌握的学科。

解,予以消化。三是考题偏重考察考生的理解能

从历年试题分析来看,法理学题型主要是选

力和实际运用能力。如1997年单选第16题、

择题,包括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命题重点主

1998年单选第16题、1998年单选第21题、2000

要集中在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渊源和体系分类、

年单选第2题和2002年单选第1题等都是用现

法的实施和法律关系这四章上。从1996年到

实生活中的实例来考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

2002年试题来看,这四章所涉考点大约占了法理

用。因此,建议考生在学习各部门法时,可联系法

学总分的75%。其次,法的概念和本质也是近年

理学的知识去总结、归纳和分析,做到有备无患。

必考的知识点,1998年、1999年、2000年、2002年

最后,提醒考生,纯理论一直是以前律考法理

连续四年都涉及此知识点。另外,随着2000年

学试题的一大特色,但随着2000年《立法法》的加

《立法法》的颁布,法律立法权限、法律渊源效力位

人,这种局面被打破。《立法法》虽然每年能占分

阶、法律解释推理、法律责任和制裁也成了出题的

值不多,但几乎年年必考,尤其是某些知识点,如

关注点,考生应予以重视。

“立法权限的划分”竟然为2000年、2002年试题

法理学试题有三大趋势和特点:一是考点细

以同样的形式考察过,考生不可忽视。对《立法

化,近两年考题中总有一两道比较偏的题目,是考

法》,应重点掌握立法原则、立法权限划分、规定事

生不太注意的知识点,虽然这种题所占比重不大,

项、法律解释、立法程序、适用与备案等知识。《立

但考生还是应该注意。二是考题紧扣当年指定教

法法》重点法条有:第7-13,21一25,27,28,39

材。从2002年首次统一司法考试试题来看,法理

41,42,46,47,50,56,61,63-65,69,73,76,78

学试题中有几道题几乎是直接针对教材知识点设

91条。

计,如卷一第83题关于法律推理的题目,四个选

第二部分应试要点

大用补

一、法的基本概念

人法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合乎理性的法;而神法

(一)法的名称略说

就是《圣经》。阿奎那在这里讨论的,其实是两类

中世纪最具权威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

不同的对象:一类是人法(人定法,国法);另一类

那把法分为四种,即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

是人法之上或之外的法(永恒法、自然法)。我们

永恒法是上帝用来统治整个字宙的根本大法;自

所说的法乃是指“国法”(国家的法律)。其外延包

然法是人参与永恒法,是上帝用来统治人类的法;

括:(1)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2)法

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3)国家

3.正确认识法的作用。在认识法的作用时,

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4)其他

必须注意“两点论”,既要反对“法律无用论”,又要

执行国家法职能的法(如教会法)。

防止“法律万能论”。

(二)法的特征

(1)法的作用的重要性。法以其独特的方式

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对人类生活发生着重要的影响:①法律是最主要

具有规范性。

的社会调整手段;②法律是社会运动和发展的最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对人

重要的稳定和平衡的工具;③法律具有其他社会

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规范所不具有的优点,如强制性、权威性、公开性、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

程序性等等。

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注意:国家强制力并不

(2)法的作用的有限性。表现在:①法只是众

是保证法的实施的惟一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法的

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②法作用的范围不是

实施也还要依靠社会奥论、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法

无限的,而是有限的;③法的规范性、概括性、稳定

制观念、思想教育等多种手段来保证。

性、程序性也都会产生有限性。而且,法的实施还

4.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

有赖于物质和精神条件。

具有普遍性。

(五)法的内容和形式

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

1法的内容,是指构成法的各种内在要素,

性。

包括法律规范内容和法律技术内容两大部分。就

{(三)法的本质

法律规范内容而言,其核心部分是法律权利和法

1.法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

律义务;就法律技术内容而言,其主要包括法的各

2,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法不

种概念、术语,法的内在逻辑及其联系。从结构上

仅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同时还具有客观性。

看,法的内容可分为三个层次,其最低层次为法律

3,特别提示“关于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及代

规范,其次则为法律部门,最后为一周法律规范的

表人物是往年的考题焦点,具体内容请参见比较

统一整体,即法律体系。

速记表1一1。

(1)法律规范,是指国家通过制定或认可的方

(四)法的作用

式形成的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包含法律规则和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

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

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

1,法的规范作用(法的功能)。法的规范作

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它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

用根据其作用的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

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新“三要素说”)。(考生

为:(1)指引作用。指引方式又分为确定的指引与

应注意结合教材中的实例,理解法律规则分类的

有选择的指引两种。(2)评价作用。(3)预测作

真正含义,达到能辨认任何一条法律规则应归属

用。分为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

于哪种分类的程度)法律原则,是指为法律规则提

两种方式。(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包括反

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

面教育和正面教育。

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

2.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从法的

认规范。

目的和本质的角度来考察法的作用问题。法的社

(2)法律部门,也叫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

会作用大体上表现在两个方面:(1)法在维护阶级

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

统治方面的作用。具体表现为:①调整统治阶级

规范的总称。

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②调整统治阶级内部

(3)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

的关系;③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

(2)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具体体

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

现为:①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②维护生

机联系的整体。注意:法的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

产和交换条件;③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

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大生产;④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⑤促进教育、科

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

学和文化事业

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已经废止的不再

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制定

家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时,必须遵循有关

生效的法律。

要求,使规范性法律文件符合一定的规格和标准,

(4)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指国

从而使一个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内部和

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

谐、外部协调的整体。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

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制度。法律权利的内容

化,是指采用一定的方式,对已判定颁布的法律、

是由自由权、请求权和诉权三权利要素构成的。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归类、整理或编纂,使之集

自由权是法律权利的核心,是其他权利要素存在

中起来作有系统的排列的活动。法律汇编与法律

的基础;请求权是实体内容;而诉权则是权利实现

编纂是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两种基本方法。、

(0

的根本保证,是保障手段。法律义务,是指国家通

(六)法的渊源与分类

过法律的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

1,法的渊源。(1)法的渊源的概念。我国目

段,是法律规定人们应当作出和不得作出某种行

前所说的法的渊源一般有实质意义法的渊源与形

为的界限,在结构上包括两部分:作为义务(积极

式意义法的渊源两种不同的解释。实质意义上法

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消极义务)。注意法律权利

的渊源指法的内容的来源,如法渊源于经济或经

义务的分类。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是

济关系。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

根据根本法与普通法规定的不同作出的划分。绝

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

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是根据相对应的主

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

体范围不同所作的分类。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

同表现形式,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不同,而划分的

利义务与国家权利义务,是根据主体性质的不同

法的不同形式。(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具体内

作的分类。

容参见比较速记表1一3与表1一4)

特别提示: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与

2.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区别,请参见比较速

不同的分类。(具体内容参见比较速记表1一5)

记表1一2。

(七)法的效力

2.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内容的表现形式,是

1,法的效力的层次。法的效力层次,是指规

法的内容要素的外在结构和组织形态。仅就成文

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根据我国

法而言,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法律条文、规范性法

《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的效力层次可以概

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即立法体系)。必

括为:(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2)在同一

须注意与法的内容三个层次的相对应区分。

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

(1)法律条文,是指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达形

于旧法。

式,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构成要素。

2.法的效力的范围。狭义的法律效力可以

(2)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

分为四种,或称四个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对事

机关授权的组织,依法制定并发布的,以条文的形

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具体内容参见比较

式规定一定的行为准则,具有普遍约束力、能作为

速记表1一6)。在这四个效力范围中,对人和对

法律适用依据的法律文件。

事的效力范围先于空间与时间的效力范围,“后两

(3)立法体系,也较为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或

个范围只是一个人应遵守某种行为所在的地域和

法的渊源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规范性法律

处所的时间。

文件,按照制定机关、地位和效力等级的不同,进

(八)法律关系

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

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关系是在

统一整体。

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

(4)其他相关概念。①法的效力渊源,是指一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和认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

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

系,具有合法性;(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

式,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和法理。法的正式

种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

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

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以下几

类。②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有权的国

种分类:

(1)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不同,法

于自然人主体。②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

律关系可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

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

般法律关系是根据宪法形成的国家、公民和社会

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三资企业”;三是各政党

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关系主体的普遍存在的社会联

和社会团体。③国家。

系。具体法律关系的特点在于,该关系的主体的

3.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方或双方是具体的。

(1)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法律关系的内容

(2)按照法律关系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

是法律权利与义务。

方具体化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

(2)不同种类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在

系。绝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是具体的,而义务人

一般法律关系中,主体都同时享有权利和义务;在

是权利人之外的所有的人。相对法律关系的主体

绝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有为满足自己利益从事

双方都是具体的。

某种积极行为的权利,义务人承担消极的不作为

(3)按照法律关系的产生依据是否使用法律

的义务;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有请求义务人

制裁,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

完成某种行为的权利,义务人有按照权利人请求

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不需要使用法律制裁,主

完成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

体权利就能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

国家有要求违法者接受法律制裁的权利,违法者

系是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

应负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在隶属型法律关系中,

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利,

(4)按照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可以分为平权

另一方承担从属、服从的义务。

型的法律关系和隶属型的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

(3)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关系,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而隶属

4.法律关系的客体。

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存在隶属关系,一方服从

(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又

另一方。

称权利客体,是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5)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

对象。

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

(2)不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在绝对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

中,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权利人积极行为指向

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

的物质和非物质财富;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法律关

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

系的客体表现为义务人积极行为所指向的物质和

系,而第二性法律关系则是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

非物质财富: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则表现为违法

关系。

者遭受一定的物质或非物质财富的损失;在一般

2.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现存的物质和非

(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法律关系主体又

物质财富。

称权利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

(3)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法律关系客体可

权利的享有者或义务的承担者。

以分为四类:①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基本经济、政

(2)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权利能

治和精神文化财富;②物;③非物质财富;④行为

力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

结果。

的法律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

5.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关系

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根据自然

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一是法律规范,

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可以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二是权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责任能力是行

利主体;三是法律事实,它是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

为人因违法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它是行为能

联系的中介。

力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三者

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

的对比请参见比较速记表1一7)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

(3)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我国法律关系的

象。应当注意:首先,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

主体主要包括:①自然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

外在现象,纯粹的心理现象不能看做是法律事实。

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也属

其次,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

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因

个基本点”。(2)法治原则。(3)民主原则。(4)科

此,与人类生活无直接关系的纯粹的客观现象(如

学原则。

宇宙天体的运行)就不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的

4.当代中国立法的程序。立法程序,是指特

多种分类,请参见比较速记表1一8)

定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和其他规范

在研究法律事实问题时,我们还应注意两种

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复杂的现象:(1)同一个法律事实(事件或者行为)

我国的《立法法》对当代中国立法的程序进行

可以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例

了基本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见比较速记表1一14。

如,工伤致死,不仅可以导致劳动关系、婚姻关系

(二)执法与司法

的消灭,而且也导致劳动保险合同关系、继承关系

1,法的实施和实现。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

的产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

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

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如“事实构

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

成”即由此而来。

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

(九)法律责任与法律制戴

法的实现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从抽象的行为模式

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责任是指

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

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应承受

因此,二者大体上指的是同一个事情,前者侧重于

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

过程,后者侧重于结果。

征:(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2)具有

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

国家强制性;(3)是责任与权力、权利与义务的关

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

系。

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

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1)刑事责任;(2)民事

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

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

任。(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

2.法律责任的构成与归类原则(请参见比较

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3)各类民事或经济纠纷

速记表1一9)。

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

3.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

情况。(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

任的一种主要方式,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

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程度。

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

(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

制裁可依不同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与上述法律

性研究。(6)社会公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

责任的种类相对应,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

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二、法的运行

2,执法。执法,或法的执行,专指国家行政

(一)立法

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

1.立法的概念。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

实施法律的活动。执法具有以下四大特点:(1)执

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

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

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

家权威性。(2)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

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

职人员。(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

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4)执法

2.立法体制。包括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

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关的设置和立法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制度,主要

法的执行(执法)的主要原则:(1)依法行政的

为立法权限的划分。根据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和形

原则。(2)讲求效能的原则。

式的不同,立法权可以划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

3,司法。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

法权、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等。2000年3月

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

15日通过的《立法法》对立法权限进行了具体的

活动。其具有以下四大特点:(1)司法是由特定的

规定(请参见比较速记表1一11与表1一12)。

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

3.当代中国立法的原则。(1)“一个中心、两

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2)司法是司法机

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的活动,具有国

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

家强制性。(3)司法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

(2)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又可分为限制解释、扩

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

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法性。(4)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

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包括文义、历史、体

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等。司法机关适

系、目的等几种方法。(1)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

用法律(司法)必须遵循的原则是:(1)司法公正。

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

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2)历史解释,是指

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其中尤以程序公

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

正为重点。(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基

比中了解法律的涵义。(3)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

本涵义为:①法律统一适用于全体公民;②平等地

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

受法律保护;③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④同等地受

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与其他法

法律制裁。(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4)目的解释,是指从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基本涵义:①司

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法权的专属性;②行使职权的独立性;③行使职权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正式解释的权限划分。我

的合法性。

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三)守法与违法

和适用法律的解释。宪法和《立法法》对我国的立

1,守法。守法,也称法的遵守。广义的法的`法解释作了如下规定:(1)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遵守,就是法的实施。狭义的守法,则专指公民

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①法律的规定需

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涵义的;②法律制定后出现新

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既包括消极

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2)国务院、

被动的守法,也包括积极主动的守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违法。广义的违法行为,指所有违反法律

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

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狭义的违法行为。狭义

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

的违法行为,可称为一般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侵权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指除犯罪外所有非法侵犯

(3)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

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精神权利或知识

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产权的行为。大量的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行为产生

(4)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

的。

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

注意:违法行为与合法行为的区别以及各自

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5)法律

的构成和种类对比,请参见比较速记表1一10。

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

(四)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6)

1.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

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与一般解释相比,法

具有同等效力。

律解释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

《立法法》仅对立法解释作出了规定,对司法

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

解释、适用法律的解释等没有规定。从我国的法

件密切相关;(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

制实践看,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具

性;(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而制约。

体应用法律问题也进行解释。这包括最高人民法

法律解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

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

类。(1)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

作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机关在检

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所谓正式解释,通常

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在实

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

际工作中,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

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以及

的解释。也被称为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也叫

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所制定的法规进行解释。从

学理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

事这种解释的机关是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务院及制

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

定行政规章的各部委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国家

6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