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教程》于志刚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国家司法考试教程》

【作 者】于志刚主编
【页 数】 1364
【出版社】 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 2002.09
【ISBN号】7-80140-239-1
【价 格】160.00
【分 类】法律工作者-资格考核-自学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 于志刚主编. 国家司法考试教程. 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2.09.

图书目录:

《国家司法考试教程》内容提要: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指导教材:本书以考试大纲为根据,结合历次律师资格考试、初任法官考试和初任检察官考试的考试试题进行编写;全书分为五个层次:基本内容、应试要点和难点、真实考题分析、常见应试错误类型与分析、全真模拟试题与答题分析。

《国家司法考试教程》内容试读

Fa Li Xue Fa Li Xue Fa Li Xue Fa Li Xue Fa Li Xue Fa Li Xue FLiXu Fe Li Xue Fa Li Xie

第—编法理学

5这

Fa Li Xut Fa Li Xue Fa Li Xie Fa Li Xue Fa Li Xue Fa Li Xue Fa Li Xue Fa Li Xie Fa Li Xue

第一章

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的本质、特征和作用

法的外延包括:(I)成文法,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

法律:(2)不成文法,即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3)判例法,即法院或法官在司法实践(判决)中创制的规范、规则:(4)其他执行国家职能的法,如教会

一、法的含义

法。

(一)汉语中法的含义

二、法的本质

1.语源意义:(1)“法”与“刑”通用;(2)法含有公平或明断是非之义。

法的本质,又称法的根本性质,是法学最核心的问

2。哲学意义:(1)指公认、通行的规范、规则:(2)

题。关于法本质的学说主要有:神意说、民族精神说、

与“律”、“法律”、“法制”等相通,是指特定的规章制

意志说、理性说、主权命令说、自由说、事物性质说、利

度。在近、现代,“法”、“律”逐渐同义,皆指国家法律。

益说。

(二)西语中法的含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学说认为,法的关系不

1,在拉丁文中,jus的语义指法,同时具有权利、

能从其自身或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

公正等义。

们都根源于物质的生活条件。首先,法是统治阶级意

2.在英语国家,“法”笼统以“law”表示,但在具体

志的体现。其次,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共同利益

场合由于单复数或冠词的变化,“法”又具有一般意义

的体现。再次,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和特殊意义。

的体现。复次,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

(三)法的内酒与外延

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当代中国法的本质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整体意

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

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1

1.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具体表现为:(1)调整统治

三、法的特征

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2)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3)调整统治阶级及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与其他规范相比具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具体表现为:(1)

有自已的特殊性。

维护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2)维护社会生

(一)规范性

产、交换条件,确认、执行生产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社

即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与

会化大生产:(3)促进科教、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

形式逻辑、语言文字,科学技术等规范区别显著。

益事业。

(二)国家意志性

(二)法的规范作用

即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意志

1.指引作用。即法作为一种规范、规则,为人们

1.法的产生,基本上通过制定、认可两种方式。

提供其本人进行一定行为的模式、标准。具体又可分

制定,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创制规

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确定的指引,是指人

范性法律文件。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方式承认、确

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指引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有选择

认一定社会规范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又可分为明示认

的指引,是指人们对法律规范指引的行为模式具有选

可.默示认可两种方式。

择余地。

2.法体现了国家意志,具有统一性、权威性。一

2.评价作用。即法对人们的行为是否金法具有

个闲家只能有个法律体系,且该法律体系各规范之

判断、评估作用

间应是统一、一致的,不能相互矛盾、抵触。

3.教育作用。即通过法的贯彻实施,对人们以后

(三)国家强制性

的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引导、劝诱作用

即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最后保障手段的社会规

4.预测作用。即人们可根据法律规定.提前知

范。法具有国家强制性主要是因为:首先,在法的遵守

晓、估计当事人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方面,法不能被所有的人始终自觉、自愿地遵守,必须

5.强制作用。即法为保獠自身的贯彻实施.可以

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守。其次,在法的执行方面,法

运用国家强制力惩处违法行为。

必须借助国家专门机关来执行,而不能自行贯彻实施

(三)正确认识法的作用

(即所谓“徒法不能自行”)。

!,法的重要性。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

(四)程序性

性、程序性、普遍性等特点,是社会关系的最主要调整

即法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和执行

手段,是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稳定、平衡]

的规范。

具。

(五)普遍性

2.法的局限性。法作用的范围和方式是有限的.

即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主要包括

不能无所不能、包罗万象,更不能代替其他社会调整手

两个方面内容:(1)法的效力对象具有广泛性,法对国

段。法基于自身特点所产生的有限性主要表现为:第

家权力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对象皆为适用。(2)法的效

~,法不是客观规律本身,只是体现着人的主观意志的

力具有重复性,即法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反复适用的效

规范、规则。第二,法是概括性规范,不能详尽规范所

力,并不是一次性的

有问题,也无法处处实现正义。第三,法具有稳定性相对落后于不新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第四,法应

四、法的作用

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和执行,因此在对现实社会的处理方面相对滞后。第五,法的贯彻落实。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产生

离不开必要的物质、精神条件

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分为社会作用、规范作用,二者之间是一种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社会作用是目的,规范作

应试要点与难点

用是手段,

(一)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最主要是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发挥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为:

法的关系不能从其自身或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

来理解。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2002年试

(一)阶级意志性

题)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A.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内部各派别

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或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或者这些个别意志的简单相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

D.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成果或者其

3.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

并不是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都体现为法。

其他奖励

【BD】

4.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一步到位、一蹴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指引作用。

而就的,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

2.下列有关法的特征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0年试

5.法不仅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也反映被统治阶

题)

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者的某些要求和愿望。

A.历史上的一切法的规定都是明确的、肯定的

(二)物质制约性

B.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

作为上层建筑重要内容的法决定于一定经济基

C.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以作为司法机关

础。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

裁判案件的根据

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此,法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取

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

【BCDJ

决于一定经济关系(经济基础)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特征。根据2000年律师考

(三)法的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具有辩证统

试教材,法的特征还包括: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

一的关系,是矛盾的统一体,不能将二者截然割裂、对

要依据;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选项

C之所以正确,是因为其他社会规范(如执政党政

当代中国法的本质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整体意

策、道德)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作为司法机关裁判

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案件的依据。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

真实考题分析

守国家政策。”A项错误在于,宪法等基本法律的法

律条文多较为原则,并不详尽、具体。

一、单项选择题

3.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

理由在于:①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②法律调整

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

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③法律强调稳定

人或者数人继承。”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

性,避免灵活性。④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

于下列哪一情况?(1998年试题)

的意志。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999年试题)

A.个别指引

B.确定的指引

A.①③④

B.①②④

C.有选择的指引D.非规范性指引【C】

C.②

D.③

ICD】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指引作用。详见“基本内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局限性。本题中,理由①的

容”。

错误在于,法律重视程序不等于法不讲效率;理由

2.法的社会作用除了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之外,还有

④否定了法的主观意志性特征。

()的作用。(1998年试题)

4.某林区村民于小林为盖房欲去山上伐几棵国有林

A.制定和执行法律

木。父亲对儿子说,未经许可去伐国有林木属乱砍

B.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

滥伐,是违反《森林法》的。于小林依从了父亲的劝

C,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导。该例说明法的哪些功能?(1997年试题)

D.加强和巩固政权

【c】

A.引导功能

B.评论功能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社会作用。详见“基本内

C.教育功能

D.强制功能

【AB】

容”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

二、多项选择题

有指引(引导)、评论(评价)、预测、强制和牧育五

1,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

种。本题中,小林的父亲对小林的行为予以评价

3

(评论),使小林听从了法的指引而未实施法所禁止

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这句话的含

的乱欧滥伐行为。本题并未说明法的教育功能,因

义是

为教育功能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也未说明法的

A法决定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

强制功能,因为强制功能的对象是违法犯罪人的行

,B.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是由经济基础

为。

决定的

三、不定项选择题

C.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该阶级

1.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

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2002年试题)

D.法是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BC】

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深层次本质。马克思这

的阶级意志的体现

段话的含义是:任何统治阶级都不能不顾一定经

B.历史上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

济条件的要求肆意制定法律。法就其阶级本质

而言,是在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从而也掌握

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了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法。

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

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AC】

全真摸拟试题与答短分析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本质。详见“应试要点与难点”。

一、单项选择题

2.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规范作用可体现为

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主要是指

(1996年试题)》

A.统治阶级的行为B.被统治阶级的行为

A.指引作用

C.一般人的行为D.他人的行为

B.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E.人们的相互行为F.本人的行为

【F】

C.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指引作用。法的指引作用,

D.维护社会利益和社会秩序

【A】

其对象是本人的行为。法的评价作用,其对象是他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

人的行为。法的预测作用,其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

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

的行为。法的强制作用,其对象是违法人员的行为。

育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其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二、不定项选择题

常见应试错误类型及分析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只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在本节内容中,容易混淆或者差错之处为法的本

B.法是国民意志的体现

质。考生要特别注意,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

C.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而不是统治阶

D.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级内部各派别或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或者这些个别意

E。法从不体现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志的简单相加。同时,法不仅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也

F.法可以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DF】

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者的某些要求和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阶级本质。法是统治阶级

愿望。此外,法的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具有辩证

意志的体现,但法不仅仅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同时

统一的关系,是矛盾的统一体,不能将二者截然割裂、

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者的莱些要

对立,否则将导致法律宿命论或唯意志论。

求和愿望。

例题:“无论是政府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只是表明和

第二节

法的湖源和分类

5.按照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内法

基本内容

和国际法。

(二)法的特殊分类

1,公法和私法。这是大陆法系国家按照法的调

一、法的渊源

整对象和调整主体范围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

2.普通法和衡平法。这是英美法系国家对法进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行的分类,二者均为判例法。

法的渊源,又称法律渊源、法源,是指法的来源、本

3.联邦法和州法。这是联邦制国家对法所进行

源。实质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内容的来源。

的分类。

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即法的效力渊源,是指拥有不同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创制的具

应试要点与难点

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关于法的渊源的理解,主要是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

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

(一)法的一般分类

明确条文形式,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

1.按照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法的正式渊源,是指从国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明确条

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即宪法,规定国家的根

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

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国

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体现,但具有法律

家机关设置、职权等内容,在一个国家中具有最高法律

意义的准则和观念。

效力,是其他法律制定的根据。普通法即宪法以外的

(三)我国法的渊源

其他法律,主要规定国家的某项制度或调整某一方面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

的社会关系。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根本法比普通法

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

更为严格。

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缔

2.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

结或加人并生效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需要指出,

法。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人、事具有法

法学上认为,习惯应视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此外,

律约束力的法。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特定地区、特定期

由于我国不实行判例法制度,判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

因此,判例不是我国法的正式渊源。

般情况下,法律适用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3.按照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

二、法的分类

和不成文法。成文法(制定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公布并以书面文字形式表现的法。不成文法,是

(一)法的一般分类

指由国家认可的不具有书面文字表现形式的法,主要

1,按照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表现为习惯法。

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4.按照法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

2。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

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

法。

的法。程序法,是指为保障实体法规定的法律关系主

3.按照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

体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程序内容的法。实

和不成文法。

体法程序法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4.按照法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

5.按照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内法

程序法。

和国际法。国内法,是指由特定国家创制并适用于该

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法,其主体一般为公民,社会组织

A.我国同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

和国家机关。国家只能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成为主

B.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或我国加人并生效的国际条

体,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由不同主权国家通过

协议制定或确认的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其主体一般

C.所有国际条约

为国家、国际组织以及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

D.国际公法所承认的国际条约

【B】

(二)法的特殊分类

【解析】本题考的是我国的法律渊源。详见“基本内

1.公法和私法。这是大陆法系国家按照法的调

容”。

整对象和调整主体范围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古罗

二、多项选择题

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先提出公法、私法概念。他主张,

1.下列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凡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即为公法,以保护

(1999年试题)

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即为私法。一般认为,公法是

A.国际法就是指国际条约

保护国家利益,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国家机关之间的

B.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领陆范围

法律,一般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私法是

内适用的法律

保护个人利益,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一般包括民

C.国内法的一切规范性文件均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法、商法等。

D.国际法是国内法的渊源

【ABCD

2.普通法和衡平法。这是英美法系国家对法进

【解析】本题考的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含义和区别。

行的分类,二者均为判例法。普通法,是指诺曼人征服

涉及的知识点主要为:(1)国际法包括国际条约、国

英国后,由法官通过司法判例形式逐步形成的适用于

际公约和国际惯例。(2)国内法的制定机关可以为

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衡平法,是指英国在中世纪基

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例如,我国国务院可以制定

于对普通法的修正、补充而出现的一种法律。

行政法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制定地方规章)。

3.联邦法和州法。这是联邦制国家对法所进行

(3)国内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

的分类。

部顿城,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帕、飞机。(4)国

真实考短分析

内法中并不是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例如,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法律只在特别

一、单项选择题

行政区有效)。(5)只有我国缔结或参加并生效的

1,下列有关公法和私法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才属于我国法的渊源。

(1999年试题)

2。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古罗马法学家提出

(1999年试题)

来的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

B.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

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

为月的的法律

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而诉讼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

法,民法、商法属于私法

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

D.“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

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

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ABC】

围。”这一段话是由列宁讲的

Ic】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一般指效

【解析】本题考的是公法、私法。选项D是列宁在

力意义上的渊源。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可从规范性

《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任务》一文中的讲话,其历史

法律文件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法的非

背景是当时苏联全面实施新斯经济政策,不承认公、

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

私法划分有助于在法律上全面地为新经济政策服

文体现,但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故A项说

法错误。选项C之所以错误,是因为并不是所有的

2.作为我国法律渊源之一的国际条约是指(1998年试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可以成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题)

只有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才构成当代我国

6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