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融》李品芳主编;沙亦鹏,蒋诚副主编;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公司金融》

【作 者】李品芳主编;沙亦鹏,蒋诚副主编;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编
【丛书名】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十二五”重点规划教材
【页 数】 251
【出版社】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2015.03
【ISBN号】978-7-5642-2104-1
【价 格】35.00
【分 类】公司-金融学-高等学校-教材
【参考文献】 李品芳主编;沙亦鹏,蒋诚副主编;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编. 公司金融.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5.03.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公司金融》内容提要:

本教材主要涵盖了公司金融基础、公司金融决策和公司金融专题三部分的内容,这样编排章节,使全书的内容更有条理。本教材力求将西方理论和中国实务操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使读者既能对当代公司金融学的重要理论及发展趋势有系统的了解,又能对中国公司金融管理实践操作中的基本技能有所熟悉,希望体现以下意图: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于实用和求新,操作性强;二是结构安排合理,说理深入浅出,文字表达精炼。

《公司金融》内容试读

第一章公司金融导论

学习目标

本章主要介绍公司金融的总体内容,公司每项决策都与此有关。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公司的种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企业组织形式的特点,以及公司金融环境:熟悉公司金融的目标和原则;掌握公司金融的内容。通过学习,可以掌握公司金融的一些基本知识,为后续内容的学习打下基础。

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既可翻译为公司财务,也可翻译为公司理财。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职能,“金融”通常是指社会资金融通的总称。“金融”,从宏观的经济活动角度来看,政府的金融活动称为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从微观的经济活动角度来看,公司的金融活动称为公司金融。作为金融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它与投资学、金融市场学等金融学其他分支学科具有血缘关系,遵循共同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公司金融主要研究一定财务目标下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

公司金融产生于19世纪末,盛行于20世纪。作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造就的组织结构公司制企业,目前已成为企业组织的主要形式,这种变化是由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与资本市场、信贷市场存在密切关系,使公司金融的活动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章作为全书的开篇,首先对公司金融研究的主体一公司进行介绍,然后详细阐述公司金融的目标、内容以及环境。

第一节公司的组织形式

公司金融的研究主体是公司。因此,对公司的界定可以成为学习和研究公司金融的起点。不同学科对公司的理解是不同的,也形成了关于公司的多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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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学科不同,公司金融在对公司的理解上具有一致性。现代公司的组织形式按法律地位和资本特征可划分为个体业主制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合伙制企业(Partnership)和公司制企业(Corporation)三种基本类型。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公司相对于其他组织形式的优点越来越明显,因此目前许多大型企业都普遍采取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因此公司制企业(俗称公司)是公司金融的研究主体。

一、个体业主制企业

个体业主制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这类企业的主要优点是:费用低廉,无需正式的章程,只有一个出资者,并且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出资人直接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直接负责企业的全部负债。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收益纳入所有者的其他收益,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类企业的主要缺点有: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之间没有界限;企业存续期受制于业主本人的生命期:企业筹集的权益资本仅限于业主个人财富。

二、合伙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合伙制企业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创办,包括一般合伙制企业和有限合伙制企业。

在一般合伙制企业中,所有合伙人按协议规定的比例提供资金和工作,分享相应的利润或承担相应的亏损,并承担相应的债务。协议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在有限合伙制企业中,至少有一人为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管理,其责任仅限于其在合伙制企业中的出资额。有限合伙人可以出售他们在企业中的利益。管理控制权归属于一般合伙人。

该类企业的主要优点是:企业注册简便,注册资本要求少,经营比较灵活;有两个以上出资者,合伙人通常按照他们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承担亏损:合伙企业本身一般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直接分配给合伙人后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类企业的主要缺点有:由于一般合伙人不能出售其在企业中的利益,当个一般合伙人死亡或撤资时,一般合伙制企业就会终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包括对其他无限责任合伙人集体采取的行为负无限责任:合伙制企业难以筹集大量资金,抵御风险的能力低:企业经营缺乏稳定性,受企业所有者个人状况影响很大。

第一章公司金融导论

三、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依法成立,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独立法人实体。公司制企业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实体,但也兼顾法人和自然人的特征。

(一)公司制企业的类型

作为法人,公司制以公司身份出现,拥有一个名称,可以签订合同,并享有很多像自然人一样的法律权利,如购买和交换财产、起诉和被诉等。作为非自然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又与自然人有相同的价值最大化目标。

公司有许多类型,按照我国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们也是世界各国大企业首选的企业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如果超过50人,必须向法院申请特许或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必分为等额股份,也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须经过公司股东的同意。公司设立手续简便,而且公司也无须向社会公开公司财务状况。

我国《公司法》还特别规定了两类比较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的企业法人。其基本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经批准,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可以交易或转让;股东数不得少于规定的数目,但没有上限: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二)公司制企业的特点

1.有限责任

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倘若公司破产清算,股东的损失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对股东的个人资产没有追索权。而对独资公司和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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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其所有者可能损失更多,甚至个人的全部财产。

2.永续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地位将无限存续,不受某些股东死亡或转让股份的影响,因此,其寿命较之独资公司或合伙企业更有保障。

3.赢利能力强

因为公司比合伙制企业更容易留存利润用于再投资(更少受合伙人个人消费偏好影响),有利于今后再投资于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所以,具有较好再投资能力的企业也是转变为公司的良好候选者。

4.限制条件少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交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可转让性

公司的所有权(或称股权)可以随时让渡给其他所有者或投资者,不会遇到合伙制企业那样的限制。

6.易于融资

公司不同于自然人,其拥有合伙企业所没有的权利,如可以公开募集股份、回购股份、发出兼并要约、发行债券等,融资途径更为广泛、灵活。

(三)选择公司制的优缺,点

1.公司制的优点

综观整个世界,尽管公司在绝对数量上不占上风,但在资产规模、创造财富的能力上则占有绝对优势。几乎所有耳熟能详的世界著名大型企业均采用公司制,比如苹果、微软、通用、沃尔玛、戴尔、中国移动、工商银行、西门子等公司。事实上公司制也是具有较好成长性的其他组织形式企业的转型方向。究竟有哪些因素在引导企业更多地采用公司制这一组织形式?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有些甚至连公司理论也没法解释。企业选择公司制的理由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的责任仅仅限于其所投资的股份数;而个体业主制与合伙制这两个组织形式具有无限责任、有限企业寿命。

(2)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易于变现,不受股东个人兴趣、健康及寿命的影响,公司的股票有很好的流动性:而个体业主制与合伙制存在产权转让困难等重大的缺陷。

(3)公司具有得天独厚的融资灵活性,公司潜在的增长机会需要资金支持,包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个体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权益资本融资方面的能力非常有限,而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能够左右逢源,尽显融资优势。

(4)公司拥有更多的再投资机会,因为公司比合伙制企业和个体业主企业更容易留存企业的当期收益,因此更有利于今后再投资于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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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保持经营的连续性。

(5)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公司能聘用技术专家与管理专家,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

2.公司制的缺点

尽管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优势,但是实行公司制度需要代价:

(1)对公司的收益双重纳税。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利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获得分红等所得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容易被内部管理人员掌控。公司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状况,容易产生委托代理问题,而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具有信息优势,经理们可能为了自身利益,利用自身掌控的信息优势,作出在某种程度上侵犯或者牺牲股东利益的决策,从而操控公司。

(3)信息披露。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职业经理人与股东的经营目标并不一致,甚至存在冲突,经理人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侵犯股东利益。为了保护广大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经理人必须定期向股东和投资者公布公司经营状况,接受监督,政府对公司的法律管制也较严格。

第二节公司金融的目标

公司的经营目标是生存、发展和获利。公司的经营目标需要通过相应的经济指标来反映。反映公司经营目标的经济指标应如何设定,其基本要求有三:一是经济指标应反映公司经营目标的本质要求;二是经济指标应符合现代金融理论的基本观念,如时间价值观念、风险收益观念等;三是经济指标应具有约束代理关系下管理者短期行为的作用。

为了有效地管理公司内部的资金流转,公司金融必须有一定的目标。这是因为,只有公司明确的金融目标,才能依据某个目标判断一项决策是否有效,把公司各种各样的金融行为整合为一体,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进行公司金融工作。

理论界关于公司金融的目标,经历了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发展演变过程。

一、利润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是西方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西方经济学家往往以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来分析和评价公司的行为与业绩。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其经营目标,是公司作为营利性经济组织的本质体现

人类进行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创造剩余产品,而剩余产品的多少是以利润的多少来衡量的,因此,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公司的经营目标,可以创造出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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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产品。利润代表公司新创造的价值,是公司新创造的财富,它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公司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利润是一项综合性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综合运用各项资源的能力和经营管理状况,是评价公司业绩的重要指标。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公司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经营目标,同时追求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然而,利润最大化目标在实际运用中遇到了很多问题:

1.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利润最大化没有考虑取得利润的时间因素。例如,今年取得100万元的利润和明年取得100万元的利润,这两年的等额利润具有可比性吗?

2.忽视了投入与产出的关系

以总利润作为公司金融目标,没能反映创造的利润与投入的资本额之间的关系。例如,以1000万元的投入创造200万元,总利润的项目与以3000万元的投入创造500万元总利润的项目孰优孰劣?而单纯比较不同投入资本所创造的利润总额,由于相互之间缺乏共同的比较基础,可能没有太大的意义。

3.没有考虑利润与所承担的风险之间的关系

投资一般都具有利润越大、风险也就越大的特点,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可能也伴随着风险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只比较利润而不计风险大小,则很难确切区分投资项目的优劣。

4.短期行为

公司经理人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时,往往会忽略当前成本支出大而将来收益更大的项目,产生管理上的短期行为:还可能通过该提不提、该摊不摊、推迟必要的维修和保养设备甚至虚盈实亏等方法来增加公司的短期会计利润,影响公司长期利润的实现。

二、每股盈余最大化

对于股份公司而言,一家公司的所有权用普通股股票来证明。每一股表示它的持有者拥有该公司代表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总数分之一的所有权。一般地,公司的每股盈余(Earnings Per Share,EPS)等于公司的税后净利除以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

这种观点认为,应当把公司的利润与股东投入的资本联系起来考察,用每股收益来概括公司的经营目标,以避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缺陷。

但是,这种观点仍然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缺陷:

(1)没有考虑每股盈余发生和持续的时间性:

(2)没有考虑每股盈余承担的风险,即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不同,其要求的收益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