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企业合作研发激励机制研究》戴菊贵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集群企业合作研发激励机制研究》

【作 者】戴菊贵著
【页 数】 200
【出版社】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 2015.04
【ISBN号】978-7-313-12781-5
【价 格】40.00
【分 类】企业集团-技术合作-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戴菊贵著. 集群企业合作研发激励机制研究.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5.04.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集群企业合作研发激励机制研究》内容提要:

本书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研究企业集群合作研发的动因,即企业集群选择合作研发的原因以及选择合作研发的激励条件;第二部分研究企业集群合作研发的过程激励方式,包括合作研发的组织(产权)方式、合作企业的研发信息共享方式,研究了产权分配对研发投入的影响,分析了企业选择研发合作的组织方式及信息共享中的双边道德问题。第三部分研究了企业集群合作研发的外部激励问题,包括政府财税政策、行业协会和社会资本对企业集群合作研发的引导激励作用。

《集群企业合作研发激励机制研究》内容试读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集群来源于英文中的cluster,.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正式提出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的概念,并把它提高到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高度。波特(1998)认为,所谓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企业和机构集合。产业集群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产业集群的含义。韦伯认为产业集群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相互联系的企业集聚,是一种企业的空间组织形式。威廉姆森从生产组织形式角度认为产业集群是一种介于市场和层级组织之间的中间性组织。迈克尔·波特认为集群企业是大量聚集于一定的地域范围内而形成稳定的、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集合体。迈克尔·波特还给出了垂直产业集群与水平产业集群的定义:垂直的产业集群是通过买卖关系来联结的众多企业所形成的产业集群,水平的产业集群是由包括共享终端产品市场、使用共同技术、技巧及相似的自然资源的企业所组成的集群。综合以上定义,作者认为产业集群是指集聚在一定空间地域内的、具有稳定相互关系的企业集合体,是一种介于市场和层级组织之间的中间性组织,包括垂直产业集群、水平产业集群和混合产业集群三种形式。

根据OECD的定义,研究与开发(R&D)是指为了增加知识总量(其中包括

增加人类、文化和社会方面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用途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活动①。按照活动类型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

D OECD,"Main Definitions and Conventions for the Measurement of Research and

Experimental Development",Paris:OECD,NO.4,1994.

集群企业合作研发激励机制研究

活动。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基本特征是:具有创造性,具有新颖性,运用科学方法,产生新的知识或创造新的应用。

经济学家Arow(1962)认为“发明、创新、知识与信息都具有公共产品的一些特征”。公共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ry in Consumption)和消费的非排他性(Non-exclusion in Consumption)使研发(R&D)成果的发明者无法收集到发明的全部成果,即产生了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由于粘性知识固有的非对抗性,为特定应用目的而开发的知识很容易溢出并用于其他不同的用途,所以当新技术的秘诀成为公共商品而不为创新企业独占时,技术溢出就会出现。信息经济学已经证明,外部性会导致市场失灵,研发的溢出效应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竞争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积极性,各企业都想不付任何成本或支付很低的代价来享受公共产品的服务,即形成了经济学上的“搭便车”(Free

Riding)问题。研发的公共产品性质使得如果仅依靠市场,研发无法达到社会最优水平。合作研发(Cooperation R&.D)可以内部化溢出效应,因此研发联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溢出效应造成的低水平研发投资,达到社会次优水平的投资。那么什么是合作研发呢?合作研发是指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政府等组织,为了应对研发中的溢出效应、高额投入、不确定性,降低研发风险,缩短研发时间,实现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共同进行合作技术创新的行为。

当前的国际经济竞争是产业集群间的竞争,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增长极,是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和综合竞争实力的发动机。许多国家通过支持产业集群合作研发的方式实现了产业升级的目的。产业集群合作研发是指集聚在一定空间地域内的、具有稳定相互关系的企业为了应对研发中的溢出效应、高额投入、不确定性,降低研发风险,缩短研发时间,实现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共同进行合作技术创新的行为。产业集群合作研发包括横向企业之

第一章绪论

间的合作研发、纵向企业之间的合作研发及混合企业之间的合作研发三种情形。随着技术专业化程度的发展和国际市场的细分,依靠单个企业的力量很难掌握产品生产和市场营销的所有技术,企业只有集中所有的技术力量和资源,选择几个自己擅长的领域进行研发,而其他领域只有在产业集群里选择适当的合作对象,充分利用分工带来的经济利益,通过集群中间组织的作用,发挥产业集群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促进企业间的共同发展,进而促进产业集群和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

日本政府早在1959年就制定了积极支持企业成立行业研究协会的产业政

策,如“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项目(VLSI)”,使日本经济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

代得到了飞速发展。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及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使欧美国

家对合作研发(R&D)的政策也发生改变。美国及欧盟等国家最初担心企业在

研发领域的合作会促进其在产品市场的合谋,从而有损社会的福利,因此出于对反垄断的要求,对企业合作研发是一种限制的态度。随着以信息为基础的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市场全球化和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欧美等国家对合作研发的态度也开始发生改变,降低了对企业合作研发的反垄断要求,并提供财政补贴鼓励企业间的合作研发。80年代初美国和欧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来鼓励企业合作研发。美国于1984年通过的“国家合作研发法案(National Cooperative Research Act.,NCRA)”,以及l993年通过“国家合作研发和生产法案(National Cooperative Research and Production

Act,NCRPA)”,降低了企业合作研发的反垄断条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旨在鼓励企业合作研发的科技计划。欧盟在1985年通过的“尤里卡计划

(EUREKA)”,即通过技术提高欧盟企业的生产率和竞争力,1987年通过了针

对科技政策的“单一欧洲法案(Single European Act)”,启动了一系列的“关于研究和科技发展的框架方案(Framework Programs on Research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FWPs)”,对合作研发的企业提供了几十亿元的补助:

随着我国加入WT)和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我国政府也出台

了一系列鼓励合作研发的政策。2006年国家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一2020年)》:2006年颁布了《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目的是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范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2008年制定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试点联盟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

集群企业合作研发激励机制研究

●0●

发挥行业作用、承担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任务、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充分调动和发挥合作研发联盟的优势,形成攻克产业技术难题的合力,使试点联盟为更多联盟的建立和发展创造经验。此外,各地方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和政策,大力鼓励产业集群进行研发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产业升级。如江苏2010年着手打造优势产业创新平台,扶持产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以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浙江、上海、广东、青岛等全国各省市建立了类似的机制。对产业集群合作研发进行研究,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功能,促进产业集群研发创新和升级。

现代企业已经由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发展到了技术密集型阶段,技术水平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但随着分工的发展,技术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而且市场全球化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单个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产业集群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也将越来越重要。另外,由于研发活动“外部效应”的特点导致企业研发投资的激励不足,合作研发可以内部化外部效应从而提高企业的研发投资水平。随着现代企业进行研发所需的投资额越来越大,而且面临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依靠单个企业进行研发越来越困难,企业间的合作研发可以减轻单个企业的投资成本和风险。产业集群之间的合作研发越来越频繁,合作研发联盟也已经成为企业战略联盟的重要形式,产业集群间的合作联盟数量成几何级数增加。自1980年以来,合作研发呈现迅猛上升的势头。1980一1994年间,全球企业间研发联盟的数量平均以每年10.8%的速度增长,远远超出了同期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增长速度。在2000年,全球新建立的技能型战略联盟则超过了10200个①。但在实践中企业研发联盟运作中面临着各种障碍。最近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报告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被调查的800多家参与研发联盟的美国企业,仅40%的联盟能维持在4年以上,大部分联盟短期内解体。中国的企业研发联盟也面临着同样问题,联盟失败率高达50%以上,居高不下的失败率已经严重地挫伤了企业参加联盟的积极性©。对产业集群合作研发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找出克服合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的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合作研发联盟的运行效率。

①Sadowski B.Duysters G.Strategic technology alliance termination:An empiricalinvestigationJ].Journal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2008,25(4):305-320.

②陈一君.基于战略联盟的相互信任问题探讨[J门.科研管理,2004,25(5):41-45、34.

第一章绪论

s04e44444●●●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在产业集群合作研发中,导致市场失灵的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及外部性等问题在合作研发过程中都存在,如果单纯依靠市场,产业集群合作研发的激励会严重不足。因此,运用现代经济学理论中的激励理论、产权理论、公共理论等,解决产业集群合作研发中的激励问题,不仅可以丰富和发展合作创新理论,也可以充实激励理论、产权理论的实际运用。

(1)合作研发中充满着信息不对称,导致合作研发效率下降。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败是经济学上广为人知的理论并由此诞生了一门新兴的经济学学科一信息经济学。合作研发中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合作一方当事人知道而其他方不知道,并且中立的第三方也无法验证。即使可以验证,那么验证的成本也非常高,超过收益。合作研发中的信息不对称的来源包括两类:一类是外生性的,如合作研发成功的可能性、技术研发成功后的市场转化能力、技术更新速度等,这些不是合作当事人可以控制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另一类为内生性的,这类信息是合作当事人本身造成的,一方具有信息优势,而其他方无法观察到而且事后也无法推测或证实,如合作过程中一方隐瞒技术信息、不努力想搭便车等行为。

合作研发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两类问题:一是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问题;二是道德风险问题(moral hazard)。逆向选择是指当事人事前(签约前)知道自己的特征,或可能影响契约的自然状态的知识分布而契约的其他方不知道,也叫隐藏信息或隐藏知识(hidden information)。在合作研发中逆向选择问题包括诸如一个没有研发能力和企业假装有实力和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合作,希望在合作中学习对方的技术,知识共享过程中隐瞒自己的专利技术等。道德风险则是指事后(签约后)一方当事人采取某种行动,这种行动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其他人无法观察清楚,也叫隐藏行动(hidden action),如在合作过程中剽窃他方的专利技术、不努力进行研发等。事前信息不对称主要研究如何降低信息成本,事后信息不对称主要研究如何降低激励成本。

根据那方具有信息,逆向选择问题又可分为信息甄别模型和信号发送模型。信息甄别是由不具有信息的一方提出选择菜单,具有信息的一方进行选择,由此可甄别出对方的类型。信息甄别模型运用机制设计理论中的显示原理,对于具有信息优势一方的每种类型来讲,选择菜单中的某一种合约对他来

集群企业合作研发激励机制研究

4…●●4

说是最优的,即其会说真话。对于信息甄别问题,只要满足Spence-Mirrlees单交条件,那么就可以找到一个最优信息甄别合同,虽然这个合同的解是次优的(second best)。信号发送模型是由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选择某种可观察的行动将自己的私人信息传递给另一方,条件是其他人无法模仿自己的行动或模仿成本太高而放弃。解决信号发送问题的基本方法是精炼贝叶斯均衡。因为道德风险问题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所以委托人(没有信息一方)要求代理人(有信息一方)在行动一报酬菜单中进行选择。但是代理人行动的结果不仅取决于代理人的行为,还受随机因素的干扰。在解决道德风险问题时,要求代理人的

产出函数必须满足单调似然率条件(MIRP)及产出的分布函数满足凸性条件

(CDFC),但往往这两个条件很难同时满足。

在产业集群合作研发过程中,除了单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还存在多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双边道德风险(double moral hazard)、团队道德风险问题(moral hazard in teams)等。对于双边道德风险问题,经济学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如Demski和Sappington(199l)认为如果委托人可以证实代理人的行为,那么给予委托人选择权,可以要求代理人以事前协商的某个价格购买下整个企业,这样代理人就不敢实施道德风险行为。Holmstrom(I982)则提出了解决团队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的方法,他认为只有在团队的总产出可观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找到一个最优的多边激励合同。但是,由于合作研发的特殊性,像单调似然率、代理人行为可证实及团队总产出可观测等条件在产业集群合作研发中往往难以满足。如何在集群合作研发中解决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2)产业集群之间的合作研发契约是一种不完全契约。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当事人的有限理性和事后机会主义行为,导致经常发生敲竹杠问题。敲竹杠是指在交易中当一方或双方发生“关系专用性投资(relationship specificinvestment)”后,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另一方在事后对投资方的收益进行掠夺,从而使投资方的事前激励不足,导致最终的投资额少于社会最优投资额。契约的不完全性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第一,由于当事人的有限理性,某些将来发生的状态事先无法预料清楚;第二,即使能将未来的状态都考虑到,但将这些状态全部写入契约的成本是非常高的;第三,某些契约信息对双方虽然是可观察的,但对于第三方来说却是不可证实的,如努力程度。敲竹杠是由于不完全契约所包含的矛盾导致的。一方面,交易方为了准备交易在之前就做出了专用性投资,而这种投资是“不可契约(non-contractible)”的;另一方面,事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