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准予鲍诗萌等8人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的决定

皖注〔2022〕86号

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经审查,包世孟等8人符合注册条件要求,现决定核准其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名单如下: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肥分所(特殊普通合伙)包世孟

2、江泽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省分所

3、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省分所朱来明闫大伟

4.李春林,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

5.安徽新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韩青

6.纵阳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朱福义

7.霍山恒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李坤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财政厅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