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论丛 第2辑》董恩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国学论丛 第2辑》

【作 者】董恩林
【页 数】 450
【出版社】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 2018.09
【ISBN号】978-7-5622-8228-0
【价 格】86.00
【分 类】国学-文集
【参考文献】 董恩林. 国学论丛 第2辑.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09.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国学论丛 第2辑》内容提要:

本书主要分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专栏》、《经学研究专栏》、《史学研究专栏》等七个栏目,涉及经学、史学、子学、文学、书法等方面,内容宏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前沿。本书是国学院与历史文化学院、长江书法研究院合办的学术出版物,设有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经学研究、小学研究、史学研究、子学研究、文学研究、书法研究、研究生论坛等栏目,收录各类国学的理论研究与学术考证之作。本书突出的特点是按国学各类设置栏目,作者均为在国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和特色的专家、学者。

《国学论丛 第2辑》内容试读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專欄

(主持人:劉固盛)

論薛蕙的老學思想

涂立賢

【摘要】薛蕙因大禮議而罷官之後,思想發生了轉變,他棄文從道,開始探求性命之學,并證之於《老子》,《老子集解》即著於此時。《老子集解》批判程朱的老子親,引心性思想解老。在老學沉寂、心學被禁的背景下,薛蕙的《集解》及其老學思想對於明中期老學的興起及心學的传播起到了引導與推動作用。

【關鍵键詞】薛蕙:《老子集解》:老學:心學

薛蕙(1489一1541),字君采,號西原,晚年自稱大寧居士,安徽毫州人,正德九年(1514)進士,授刑部主事。嘉靖三年(1524),薛蕙升任吏部考功司郎中,不久因反对大禮議,下鎮撫司考讯,後被赦免,但很快又被捲入朝廷争端,遂解職歸鄉。嘉靖二十年(1541),病逝於家中。著有《考功集》《西言集》《五經雜绿》《大寧齋日録》《約言》《老子集解》《莊子注》等。《老子集解》著於嘉靖九年(1530),在嘉靖十五年(1536)冬復加删定,第二年定稿[2]。《老子集解》得到後世的高度認同,明中後期引用者甚多,如田藝蘅《老子指玄》、沈津《老子類纂》、沈一貫《老子通》等,焦竑《老子翼》收歷代注《老》著作六十四家,明代只收了四家,薛蕙就是其中之一。四庫館臣亦稱讚《集解》日:“明人注《老子》者,此最精審者已。”[3]凡此,可見《老子集解》在老學史中的影響

[1]基金项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中國老學通史”(項目批准號:14ZDB004)。

家社科基

[2]高叔嗣第二次爲《老子集解》所作的序言中説:“考功薛先生既屏居毫一紀,致崇於學,庚寅始注《老子》,號日《集解》,余爲序其書,刊之甚著,先生意未罩盡,時復損益,丁酉乃成。”[(明)高

叔嗣:《蘇門集》卷五《再作(老子集解序)》,《景印文淵闊四庫全書》第1273册《集部·别集類》,臺北: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618頁。

目專

[3]王雲五主编:《續修四庫全書提要》第11册,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2年,第2120頁。

力。《老子集解》以性命思想解老,反駁程朱對老子的批判,對於明中期心學與老學的流行起到了提倡與推動的作用。

一、薛蕙的思想轉變与《老子集解》编撰

《中國老學史》論述《老子集解》的编撰背景時指出:“明代中晚期,心學盛行,與此同時,三教合流的思潮十分强盛,道家思想也得到了社會的普遍承認。在這種形勢下,薛蕙寫出了《老子集解》一書,明顯帶有爲道家思想争正統的意識。”[1]也有學者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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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看法,如李慶認爲《老子集解》编撰於嘉靖九年(1530)至十五年(1536)之間,這一時期,政府對陽明學的態度漸趨嚴厲,正是心學的低落期,而从薛蕙撰《爲人後解》《爲人後辨》等文看,其思想更接近漢儒的經學,並没有爲道家争正統的意思[2]。确实,薛蕙编撰《老子集解》並不存在爲道家思想争正統的功利目的,而是從純粹的思想層面出發,闡發《老子》中的性命思想,揭示人生哲理而已。但是,李慶認爲《集解》著於心學低落期,且薛蕙思想更接近漢儒經學的論斷,則不準確。其一,陽明學的低落期,只是指官方對私學的禁止,而“禁止”這一行爲正是陽明學興盛的表現。嘉靖時期,陽明學雖然没有得到官方的認可,但其在民間卻通過講會與私學的形式蓬勃發展:

終嘉靖一朝,官方對陽明學的禁令並没有廢除,仍雏持嘉靖八年申禁的態度,要等到隆慶朝(1567一1572)時,才再度掀起爲王陽明翻案、奏請其陪祀孔廟等議論。這種官方對陽明學壓抑的態度,本質上正是官學對私學的壓抑。然而综親整個明代學術教育史,嘉靖朝卻是私學發展最蓬勃的時期。書院作属私學的代表,無論新創或興修,都是以嘉靖朝時期最興盛。陽明學派從王陽明主政江西時期被成功建構開始,也是在嘉靖時期進入頂峰。[3]

其二,李慶前言《老子集解》作於嘉靖九年至十五年之間,而薛蕙《爲人後解》《爲人後辨》作於嘉靖三年(1524),李慶以薛蕙嘉靖三年的思想來證明其後來的觀點,這是不夠準確的。《爲人後解》《爲人後辨》是薛蕙爲反對嘉靖帝以其生父爲皇考而作,

[1]熊鐵基、馬良懷、劉韶軍:《中國老學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43頁[2][日]李慶:《論薛蕙的(老子集解〉一明代的(老子)研究之七》,《阜陽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1期。

[3]吕妙芬:《陽明學士人社群:歷史、思想與實踐》,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52真。

議禮反對派反駁嘉靖帝尊崇生父的理論依據就是“爲人後者爲之子”,這條依據出自《春秋公羊傳》,故李慶認爲薛蕙思想更接近漢儒經學。嘉靖三年時,薛蕙確實傾向於經學,但嘉靖三年,薛蕙因大禮議而罷官居家後,思想發生了重大轉變:

先生之學,無所不窥,不名一家。中歲始好養生家言,自是绝去文字,收斂耳目,澄慮默照,如是者若千年,而卒未之有得也,久之乃悟曰:此生死障耳,不足學。然因是讀《老子》及瞿曇氏書,得其虚静慧寂之說不逆於心,已而證之六經及濂洛諸說,至於《中庸》喜怒哀樂未發之謂中,曰:是矣,是矣。故其學一以復性属鵠,以慎獨属括,以喜怒哀樂未發爲奥,以能知未發而至之爲竅,自是收敛耳目,澄慮默照,如是者又若千年,而後信乎其心,其自信之確也,而後著之於書。[1]

薛蕙在《老子集解》自序中亦言:

始予蚤歲嗜神仙長生之術,凡神仙家之說無不觀也。晚讀《老子》而好之,當是時,予方蕲向聖人之道,致思性命之理,羞久之而若有得,考諸《老子》無異也,通知昔之所嗜者,第方士之小術,而非性命之學也。復知老子之道,惟導人反其天性,而非異端之流也。夫性命者,道也,天下之一本也,生民同得之,非翼物也。[2]

薛蕙中年摒棄神仙養生之說,開始關注性命之學,於儒佛道三教之書無所不讀,既而會通三教,以《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爲核心,以《老子》之“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爲性之邊界,以佛教之澄慮默照爲復性功夫,創立了自己的學說。薛蕙雖然吸收了佛老思想,但並没有沉溺其中,更没有忘記其儒者身份,左東嶺評價這一心態说:“在嘉靖時期,像羅洪先這樣因人生的挫折而歸隱,從而抓住自我的生命之源不放手,融合釋、道以求精神的解脱,而又不放棄儒家身份者,可以説大有其人。比如説薛蕙先生,雖並非王門弟子,但其人生經歷與思想特徵幾乎與念庵如出一轍。”[3]文徵

明亦指出薛蕙求諸佛老非沉溺其中,而是爲了與儒家性命思想相印證:“蓋亦閒居無

[1](明)薛蕙:《考功集》附録唐顺之《吏部郎中薛西原先生基誌銘》,《景印文淵閣四庫全

科基金重

書》第1272册《集部·别集類》,熹北:熹灣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125頁。

[2](明)薛蕙:《老子集解·薛序》,熊鐵基、陳紅星主编:《老子集成》第6卷,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1年,第278頁

[3】左東嶺:《王學與中晚明士人心態》,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305頁。

事,用寄其淵微深寂之趣耳。或以爲有所没溺,而實非也。”[1]《老子集解》正是薛蕙這一思想的反映。

明正德以前,朝廷以程朱思想作爲官方意識形態及取士標準,被朱子批爲權詐、虚

無的老子自然被視爲異端。在高壓嚴控及功利誘惑下,士大夫謹守程朱矩镬,不敢稍有逾越。然而堅冰之下,潛流暗湧,特别是正、嘉年間,思想領域對程朱思想的反叛越來越尖鋭。董其昌(1555一1636)追溯明中期思想、學術之轉變,認爲其變者有二,爲文學復古派的興起,一爲陽明學的創立:“成、弘間,師無異道,士無異學,程朱之書立於掌故,稱大一統:而修詞之家墨守歐、曾,平平爾。時文之變而師古也,自北地始也。理學之變而師心也,自東越始也。北地猶寡和,而束越挾勳名地望以重其一家之言,濂洛、考亭幾爲摇撼。”[2]而薛蕙其人,在明中期的文學復古思潮及心學、老學的興起中,都有一席之地。

薛蕙早年即以詩文聞名,正德三年(1508),復古派前七子之一的李廷相(14851544)時任毫州通判,稱讚其曰:“可繼何(何景明)、李(李夢陽)。”遂親自授學。正德

九年(1514),薛蕙中進士之後,與何景明交往密切,有人評價曰:“弘嘉之際,三君鼎力。”[3]相較於前七子對文學形式的重視,薛蕙更加注重對文學思想的探討。李慶先生對薛蕙的文學觀進行了分析,他認爲薛蕙在文學上對文學本質、才學與識的關係、詩文風格、文學功用都有自己的獨特觀點,“薛蕙的種種論說,反映了當時人對文學的探求,從文學樣式、文學的情感等表層向理論深層的發展”[4]。因爲當時文壇歷經洪武、永樂時的堅冰期,在宣德、正統年間,對思想的控制開始放鬆,成、弘年間在“臺閣體”之外,復古派興起,但復古派多流於對古文形式、創造方法的摹仿,而缺乏深度,薛蕙對此是不满的,他强調文學對“道”的追求,薛蕙的這一主張,反映了明中期文學思想的轉變:

综靓明代文學思潮的流變,和成化、弘治時代相比,這以後時代有關文學的論說,顯然要深刻得多。薛蕙的文學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文學潮流轉變的這種倾向。[5]

[1](明)薛蕙:《考功集》附録文徵明《吏部郎中西原先生薛君墓誌銘》,《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72册《集部·别集類》,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129頁

[2](明)董其昌:《容臺文集》卷一《合刻羅文莊公集序》,《四康存目叢書·集部》第171册,濟南:膏魯書社,1995年,第260頁。

[3](清)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24頁[4][日]李慶:《薛蕙的文學觀》,《文學前沿》2006年,第141頁。[5][日]李慶:《薛蕙的文學觀》,《文學前沿》2006年,第142頁。

嘉靖初年的大禮議事件,促使了薛蕙“棄文從道”。嘉靖三年,嘉靖帝尊奉其生父爲“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其生母爲“本生母章聖皇太后”,很快,嘉靖帝又要求删去興默帝、后册文中的“本生”二字,遭到群臣反對,遂發生百官跪哭的“左順門事件”。参與這次事件的官員,受到奪俸、杖刑等嚴厲懲罰的數以百計,其中17人因杖刑而死,嘉靖帝雖如願爲其父母尊號去掉“本生”二字,但亦使大批士大夫對現實失望,他們認爲文章無益於世,對於朝廷提倡的程朱思想亦不再迷信,開始探討新的安身立命思想,出現了重道輕文、批判程朱的傾向:

由於對现實感到失望,士大夫們不得不先後放乘個人與社會、情與理相統的理想,轉入個人的内心世界,對自我的價值、地位、生命本身的意義等進行理性思考,追求主體精神的獨立和人格的完善。[1]

薛蕙没有直接參與“左順門事件”,因爲“左順門事件”前夕,薛蕙已上萬言書《爲人後解》《爲人後辯》,反對嘉靖帝伯孝宗而考興獻的主張:

自古帝王入繼者,必明属人後之義,而後可以繼統…《禮》無生而貴者。雖天子諧侯之子,苟不受命於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義,以属属子受之父,属臣受之君。故毅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斯義也,非直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耳。蓋尊其君父,亦將使人之尊己也。如此則義禮明而福亂亡。[2]

薛蕙直接指出嘉靖帝的帝王之位非得之於興献帝,而是來自孝宗,若不以孝宗爲皇考,其皇位自然就名不正言不順。薛蕙此言,刺激了嘉靖帝的敏感神經,嘉靖帝大怒,將其下鎮撫司考訊,事後又罰俸三月,但其很快又被捲入朝廷政争之中,嘉靖帝懷恨在心,不聽薛蕙辯白,薛蕙被解職歸家,後雖得昭雪,但薛蕙已對官場失望,此後再未出仕。經歷了這一系列官場紛争,薛蕙思想開始發生轉變,他由醉章轉而關注性命思想。

嘉靖六年(1527),王廷相與薛蕙就“性與天道”問题展開争論,王廷相持氣本論思

想,反對程朱的理本氣末的天道論及性、理爲一的人性論,而此時“君采之談性也,一惟主于伊川”[3]。此後幾年,薛蕙鑽研性命之理,越出程朱,求諸《中庸》《易傳》等儒

科基

[1】廖可斌:《明代文學復古運動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86頁。

[2](清)張廷玉等撰:《明史》卷191《薛蕙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5075一5076頁。[3](明)王廷相:《王氏家藏集》卷二十八《答與薛君采論性書》,《王廷相集》第2册,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5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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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原典,並證之於佛老,“蓋久之而若有得,考諸《老子》無異也”,及至嘉靖九年(1530),薛蕙《老子集解》初稿完成,自言其注解《老子》乃是爲了闡發性命思想:“揚

榷本旨,發揮大義,明聖人之微言,究性命之極致。”[1]此“聖人”乃是指孔、老而言。

薛蕙通過注解《老子》表達的性命思想可以說是其心性思想的反映。薛蕙在《老子集解》初稿完成之後,曾與好友高叔嗣相互探討,薛蕙明確表示:“三氏之學,皆心學也,夫心一而已矣。彼三氏者,皆聖人也,學至於聖且弗自知其心乎?苟知其心其理有不

一乎?其理苟一,其言豈有二乎?”[2]及至嘉靖十四年(1535),薛蕙另一重要哲學著作《約言》完稿,四庫館臣評價曰:“即心即理是姚江良知之宗也,其去濂洛關閩之學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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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遠矣。”[3]薛蕙《老子集解》所發明的性命之理實爲心性之理。

二、爲老子正名

薛蕙通過注解《老子》闡發其性命思想,首先就要反駁程朱對老子的批判,爲老子正名,這是其立論的前提。

薛蕙在文中常引用他人觀點,李慶對《集解》中的引文進行了分析,將引文分爲两大類,一類爲經史子集中常見的《易》《詩》《書》《禮》《春秋》《列子》《楚辭》等,一類是前人的解《老》觀點。對於第二類引文,李慶進一步分析發現:“薛蕙對這類文獻,實際抱有不同的態度,有的是引用以申述己見,有的是聊備一説,有的則引作批判的對象。”[4]而對於其中引用的程子、朱子的老學思想是以批判爲主:

在對“道”或義理的探討中,薛蕙到了晚期,渐渐表現出對當時流行的宋儒“性理”锐批判。在對《老子》作的《集解》中,引程子之说四條,朱子說八條。十

二條中,除三條外,其馀都有批判的内容。反映了他對明初“天理人欲”两分的反撥。[5]

[1](明)薛蕙:《老子集解·薛序》,熊鐵基、陳紅星主编:《老子集成》第6卷,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1年,第279頁。

[2](明)薛蕙:《西原先生遺書》卷上《與高蘇門》,《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第69册,濟南:膏魯書社,1995年,第381頁。

[3](清)永溶等撰:《敛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二十四《約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82頁。

[4][日]李慶:《論薛蕙的(老子集解〉一明代的老子研究之七》,《阜陽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1期。

[5][日]李慶:《薛蕙的文學觀》,《文學前沿》2006年,第141頁。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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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