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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名称:《四元课堂教学论》

【作 者】张志强
【页 数】 318
【出版社】 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 2022.05
【ISBN号】978-7-5670-2786-2
【价 格】68.00
【分 类】政治课-教学研究-中小学
【参考文献】 张志强. 四元课堂教学论. 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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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四元课堂教学论》内容提要:

《四元课堂教学论》内容试读

第一章四元课堂之建构背景和意义

新课改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围绕如何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实效性,在不断学习和深刻领会《道德与法治》新课程、新课标、新理念的基础上,我们边实践、边探索,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经验。以这一经验为基础,我们进一步立题开展了新时代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研究与实验,并为此进行了艰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近年来,经过课题组核心成员、实验教师和广大学科教师深入探索、潜心研究、反复实践,以及不断总结和理论提升,业已取得显著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建构成了教学效果优好的“四元课堂”即“智德文法”课堂教学框架,形成了实效性较强的“四元课堂”教学模式,创造性地提出了对于新时代课堂教学具有深刻指导意义、富有烟台特色的“四元”教学思想一明确指出:新时代课堂教学要以“智慧”“德性”“文化”“法治”四元素作为引领课堂教学的关键元素、核心元素和价值诉求,坚持“四元素并举、综合性呈现”原则,即一要坚持“德性为本,一以贯之”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德性始终贯穿于课堂教学全过程:二要坚持“文化为线,一以融之”原则,积极运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把“文化”一线式地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达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之目的;三要坚持“法治为点,一以渗之”原则,适时落实法治教育要求,把法治意蕴因“地”制宜地渗透于课堂教学之中:四要坚持“智慧为司,一以统之”原则,以智慧为统领,智慧地架构课堂、处置生成、引领教学,力求实现“四元素”并举,综合作用于课堂、交叠于课堂、辉映于课堂的良好教育效果。

注:本书所谈的“课堂”“课堂教学”,以及“学科”“学科教学”“课程”“课程教学”等概念,是指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课程、课堂)。《课标》《课程标准》是指《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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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教学思想和教学模式,充分遵循了教育的本质、鲜明体现了时代特征、深刻反映了本课程的性质,可以说是烟台市新时代课堂教学改革中一项重大创新。它在坚持本学科基本特性(生活性、活动性、实践性、开放性、社会性、综合性)的基础上,以新时代倡导的“智慧”“德性”“文化”“法治”四大要素作为实施本学科教学的核心元素、关键元素和价值诉求,引领新时代课堂教学追求实现“闪烁着智慧、充满着德性、流淌着文化、彰显着法治精神”的“四元素并举、综合性育人”之功效,促使学生成长为“有爱国情怀、有良好德性、有文化品味、有法治素养、有人生智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公民。多年来的教学实践充分证明,在“智德文法”教学思想的指导下,广大学科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有了普遍提高和质的飞跃,这一成果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实效性,受到了广大学科教师的广泛赞赏和追求,对于全面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果具有重大推进作用。为交流经验和互相学习,本书将在介绍“智德文法”课堂之建构所提出的背景和意义的基础上,着重围绕“智慧”“德性”“文化”“法治”四大元素与本学科育人及课堂教学效果的关系、应用问题等与广大教师作一阐述和探讨,并附上若干教学课例,与大家分享。

一、四元课堂之建构的背景

我们知道,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承担着小学生思想引领、道德培养行为养成等多方面诉求。虽然烟台市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经历了近20年的新课改发展,取得了一些进步,但现实中的课堂教学依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当今世界,民族素质越来越成为评价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国际竞争的加

剧,推动着我国基础教育向着更加重视“智慧教育”“德性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等核心教育元素的综合运用方向上发展。要求基础教育必须为培养学生成为有人生智慧、有良好德性、有文化品位、有法治素养等综合素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公民奠定坚实基础。这是我们从根本上提出建构小学《道德与法治》四元课堂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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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四元课堂之建构背景和意义

(一)课堂教学现状

小学《道德与法治》从教书育人、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角度讲,毫无疑问,它的作用理应是巨大的,功效理应是明显的。因为它对于小学生的成长和成才,促进小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发展,帮助小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有着非常重要和直接的意义。然而,在应试教育和知识本位的环境下,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课堂教学在实施过程中却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

1.教学实施缺乏应有“德性”。从常理来讲,按说德育课程、德育教学更应该关注德性、重视德性,方方面面都应该注意凸显德性,从教师的行为、语言,到课堂的背景、氛围,直到教学内容的设计、实施,都要充分地展示出德性、彰显出德性、遵循着德性。然而,“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实施之于德性缺失的现象却经常性存在。

(1)教学敷衍塞责走过场。表现在:一是一些学科教师把每周3节的“道德与法治”课压缩成每周1节,其余课时则变成了“语数英”课程。这种行为不仅反映了学科教师的教学态度问题,更是一种严重违反国家课程计划和教育法的行为:二是一些学科教师把40分钟的课,只上成10分钟。这10分钟,教师也只是领着学生在教科书上说说圈圈画画了事,余下的时间则改为“语数英”教学,使得本课程授课时间得不到充分保障;三是一些学科教师不备课、不研课,上课无教案,照本宣科,将“道德与法治”课程上成看图说话课。说到底,这些现象都是教师德性缺失的表现,是导致小学生对“道德与法治”课产生消极冷漠心态,不愿动脑思考,不爱学习本课程,学习目的不明确,育人目标得不到有效落实的重要原因。

(2)授课漠视主体顾自己。表现在:一是课堂上,学生的提问或需求,如果不在教师预先设计的范围内,则常常会被视而不见,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二是教师一味地空谈书中的观点、照本宣科或滔滔不绝地谈自己的认识,漠视学生的感受、喜好和可接受性,把学生作为被动接受说教的“记录仪”,不给学生留出独立思考的空间,也缺少相应的活动体验安排,忽视学生的主体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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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元课堂敖学论

动性和个体性;三是课堂上,教师脑子里只想着按照自己既定的教学方案实施教学,而不注意关注课堂上学生的表现,不注意发现生成性问题。即使发现生成性问题,也往往是置若罔闻、装作没看见,更不会积极地、及时地、机智灵活地去处理,只顾自己赶快把“教学话语”讲出来和完成课前预定的教学内容。教师这种“漠视主体,只顾自己”的授课方式,不仅违背了新课程新理念的要求,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师的德性修养不够。新课程强调教师应关注学生的

个性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尊重和爱护学生的兴趣,遵循因材施教的人性化教育原则,放飞学生的健康个性,实施人性化教育,为他们的学习开放一路“绿灯”,让学生见棱见角,成为鲜活的生命个体。这些要求,说到底其实是对教

师德性修养的要求。

(3)课中德性成分不浓重。表现在:一是教学内容德性彰显不足。现行的《道德与法治》教材融合了品德、地理、历史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对于一些德性为显性的教学课题,教师还比较容易把握德性、彰显德性,但也存在着教学中德性彰显不充分的现象,而在德性为隐性的教学课题中,教师不知怎样去挖掘德性内容,往往只注重技能性内容的教授而忽略德性教育,比如:特别容易

把涉及地理知识的内容上成一堂地理课,把涉及文字方面的内容上成一堂语文课。究其原因,就是对德育课程的精髓一德性意义之要求及其德性资源的掌握和理解不够,从而在教学中使得德性彰显不足。二是课堂教学缺乏德性引领。按说德育课程教学,教师应始终围绕立德树人之教育目标,引领课堂营造高浓度的德性氛围,引领教学实施高密度的德性教育,自始至终地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保持高度一致。然而,实际教学中,有些教师就课论课,课堂教学所展示或选用的教学内容资源,其德性成分寥寥无几,甚至全无,根本起不到德育课程教学之德性的引领作用。而德育课程教学恰恰需要教师不仅要对核心素养目标清晰明确,也要对课堂教学内容的德性含量了如指掌和高度关注,更要对课堂教学资源的筛选紧密地与德性相关联,全方位地使德性、核心素养与课程

教学融会贯通,以做到德育课程教学向着培养学生具有良好德性的方向发展。

(4)课后德性作业被忽略。一节“道德与法治”课,在课堂教学结束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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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四元课堂之建构背景和意义

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后的实践体验性作业,这本是该课程教学固有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该课程德育落地的关键环节和德性彰显的最重要一环,但现实中“道德与法治”课后作业却寥寥无几,甚至荡然无存。即使教师根据教学主题布置一些课外作业,大多也是流于形式,在作业设置上要么完成难度较大,要么脱离学生生活,至于作业布置以后学生是否完成,完成的质量如何,可能就无人问

津,更谈不上对作业设计有何研究了。那么,“道德与法治”课程到底需要不需要布置课外作业呢?答案是肯定的!鲁洁教授指出:“课堂教学贴近学生的生活,它的生活化只能是它回归生活世界的一个前提条件,却不是它的充分条件…我们这门课的改革不能到此为止。作为一门生活实践的课程,从生活出发还必须让它回到生活中去,促使人们去过一种有道德意义的生活。”也就是

说,《道德与法治》教学应紧紧植根于生活的土壤,要从课内向课外延伸,从书本知识向儿童的生活拓展延伸。而拓展延伸的重要方式或唯一方式就是课后作业,因为它可以将“学生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的生活连成一体”,可以“将课程带出课堂,使课程延伸扩展到课堂之外,让课堂教育的作用辐射于整个生

活,而不是仅仅满足于课堂上的效果”。这就要求“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注重与学生的社会生活实践相联系。所以,如何设置高质量的“道德与法治”课外作业,让其成为培养学生良好品质、发展学生各种能力的一座桥梁,是每一位《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2.育人过程缺乏潺潺文化。翻开《道德与法治》教材,细细品味,我们不

难发现教材中如潺潺溪水流淌着丰富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这是中华民族从古至今的思想精华。这些思想精华对于培育和树立小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非常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是国家将中华优秀文化植入《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重要考量,是国家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美德和培育民族精神的迫切需要和所开辟的重要渠道。然而在实际教学中,诸多教师对课程教材所蕴含的文化

成分往往挖掘不足、发挥不力,育人过程极度缺乏如潺潺溪流的中华优秀文化,严重缺失文化育人的方式、氛围、手段和功效。

(1)课堂文化育人内容少。表现在:一是教学时空缺乏文化氛围。一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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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课堂敖学论

师误认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就是为学生讲德说法,因而在课堂教学中往往以说教为主,虚谈道德,空说法律,让原本蕴含着丰富文化意蕴的“道德与法治”

课程教学变得枯燥无味,缺乏文化内容、缺乏文化熏陶、缺乏文化营养。殊不知,道德中镶嵌着文化,文化中蕴含着道德,教学理应使课堂营造起浓浓的文化氛围,把学生沐浴在文化熏陶的浓厚气氛中。二是教学过程缺乏文化贯穿。虽然有些教师能够从课程教材中挖掘出一点文化元素,但形单影只,充其量只有一个点,分量太轻,没有形成贯穿于教学过程始终的“文化线”。课堂缺乏“文化”的贯穿,因而就显得文化育人的力度不够、效果就差。虽然有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也能挖掘一些文化点,但由于这些文化点支离破碎,或主题不集中,或深度不够,或缺乏一定的逻辑,不能一以贯之,因而也会给人一种课堂文化成分不浓厚的感觉。经验表明,一堂好的“道德与法治”课,往往要贯穿着一条“以文化人”的文化主线,只有如此,才能收到良好的课堂育人效果。

(2)教师文化素养不够高。主要表现在:教师课堂上的文化表现力远远不

够甚至缺乏,大白话的“嗯”“啊”“对”“是”“好”“棒”等用词用语单调重复、枯燥无味,有思想有灵魂的经典文化故事、经典文化名段、经典文化名句、名人名言警句等的引用少之又少或缺乏,甚至就连成语都较少出现在教师的课堂教学用语中,教学过程极为缺少潺潺不断的文化溪流,整堂课文化元素不多见。究其原因,主要是教师的文化学识不够宽厚,因而显得文化素养不高。文化素养的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知识面是否宽泛、学问程度是否厚墩的问题。深厚的文化素养需要日积月累和长时间的积淀。如果教师没有对各方面知识广泛猎取的兴趣爱好,形不成日常看书、开阔视野的学习习惯,只停留在所学专业单项领域的知识块链上,是不可能有宽厚的文化素养的。

(3)师生对话欠缺文化味。表现在:一是教师“问题对话”缺少文化内涵。我们看到,《道德与法治》教材本身蕴含着浓厚的文化底蕴。然而,日常教学中,教师在设计与实施“问题对话”时,往往忽视本堂课有关“问题”的文化内涵与文化精神的渗透,而仅仅把传递某些知识作为教学的指向和问题对话的重要内容,没有认识到在“问题对话”中浸入“文化”内涵、加大文化成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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