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刘志军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

【作 者】刘志军著
【丛书名】考试评价改革研究丛书
【页 数】 222
【出版社】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 2022.03
【ISBN号】978-7-5722-3227-5
【价 格】80.00
【分 类】高中-学业评定-水平考试-研究-中国
【参考文献】 刘志军著.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22.03.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内容提要:

学业水平考试可以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水平,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本书对国内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同类型考试进行了介绍和剖析,供相关学者研究、参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内容试读

第一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发展历史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学生是否达到相应高中阶段课程目标的主要手段,其组织管理和实践成果为普通高中的学生评价赋予了崭新的时代意义。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新课程改革与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但它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与高中毕业会考相互衔接的。梳理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的发展脉络,厘清其实施的历史背景和现实依据,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我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发展的来龙去脉。本章通过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历史溯源和时代发展这两大主线展开分析研究,探讨我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以期再现其全貌,并能从中总结经验。

第一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历史溯源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我国高中会考逐渐演变、转型、发展而来。学业水平考试与会考制度之间具有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因此对我国普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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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

中会考制度进行历史梳理,是深入研究和探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前提。基于此,下文分别从高中毕业会考的探索期、确立期、停滞期、重建期这四个发展阶段来详细阐述我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前身。

一、高中毕业会考的探索期(1932年之前)

会考作为一种考试形式,测查即将毕业的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其类似的考查方式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前清时,中学堂考试严格的很。每月有月考,半年有期考,学年有年考,临毕业有毕业考。至宣统年间,学校中举行毕业会考之后,还要到省会经提学司复试及格方得毕业。”①再如1903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各学堂考试章程》也有相应规定:“毕业考试者,因学生毕业而授以凭照,以表明其为何等程度之学生,使将来别就职业时,当事得有所考证。其事较重。”®在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也曾尝试纠正先前王戌学制分科制、混合制等在综合中学教育实施中遗留的“设施混淆目的分歧,结果中学固无从发展,而师范与职业教育亦多流于空泛”©等问题。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出现,打开了一个整顿中学教育的突破口,它对当时的社会局势、教育状况以及考试制度本身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全国统一实施会考制度之前,教育部鼓励一些地方先进行一系列会考试验和探索。国民政府通过组织试验区各级各类即将毕业的学生参加毕业考试,掌握了学生的知识水平的资料,并将该资料视作推进全国会考制度的内在动力、促进中学教育系列改革的现实依据。下面尝试将几个典型区域的会考试行情况作为切入点来分析和阐述会考制度在民国时期发展、推行的社会背景。

(一)湖南省、江苏省的会考试验

据已收集的史料记载,湖南和江苏等地的会考实践试验开展较早,“中等学校之有毕业会考,倡创于湖南教育司长颜方珪氏”。©1926年初(民国

①林砺儒.从批评中学新法令说到未来的改造[J刀.教育杂志,1932,24(4):25.

②璩鑫圭,唐良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M].上海:上海教有出版社,1991:515.

3曲铁华,袁媛.论民国初期普通中学科学课程的特色及当代启示[J刀.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

学版),2010(03):151-156.

④戴冠峰.十年来我国中等教育之概观[J].教育杂志,1937,27(7):97-103

第一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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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湖南省教育司率先颁布了《毕业覆试条例》,该条例共包括十九条内容,要求“凡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须经毕业覆试,然后教育官厅始于备案,盖发毕业文凭”①。该条例发行后,遭到该省各中学学生的强烈反对,虽并未及时施行,但由此我们可以分析,“毕业覆试”是毕业会考早期的叫法,而后各地试验称呼虽不尽相同,但其实质内涵是一样的。同年,“1926年,江苏省吴县教育局在全县试行小学毕业会考,并请局外对教育有研究的人为‘典试主考’”®。在江苏省吴县举行小学毕业会考之后,随后几年其他各省市教育局也建立了新的考试办法,如1928年6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会考考试规则和办法等较为详细的制度条例,意在改善中学教育状况。随后浙江、河南、安徽等地的部分县市也纷纷效仿,并相继开始尝试组织各地的中小学、职业教育、师范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毕业会考。

(二)上海市的会考经验

继湖南、江苏等地率先探索了早期中学会考之后,上海市于1930年也开始组织中小学校毕业会考。可以说,上海市会考制度试行是比较完善且相对成功的典范。上海市对此次会考试验非常重视,除了在组织会考前积极准备、集思广益,邀请相关人员共同商榷并制定初级中学会考规则外,还出台了《初级中学毕业试验会考办法六项》《会考规则》《初中会考监试人员须知》《初中毕业生会考补考办法》等法令法规,而且对会考相关的具体事项都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如上海市教育局特别制定了初级中学毕业试验会考的六项办法,其中包括“会考科目、各科目重要性之百分比、成绩考查、毕业标准、会考日期、各校会考地址等内容,并将考试科目定为党义、国文、英文、中外历史、中外地理、算学、自然科等几门”③。为保证会考的公平公正,市教育局委派局内人员担任监考阅卷人,还聘请大夏附中、敬业中学、吴淞中学、建国中学等十七校所各推举的教员代表以及市党部代表等充任初中会考监试及阅卷员。©与此同时,上海市教育局还专门

①戴冠¥.十年来我国中等教育之概观[J刀.教育杂志,1937,27(7):97-103.

②袁红玉.1932一1937年中学毕业会考制度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11

③上海市教育局.市区中校毕业考试办法N].申报,1930年6月1日第五张第十八版。

④上海市教育局.市教局开初衷会开会议].申报,1930年6月11日第三张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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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

设立中学毕业补考委员会规定相关补考办法,给予没有合格的学生补修机会,并组织和管理相应的补考工作。教育部对上海市上呈的中学毕业生会考办法赞赏有加:“呈件均悉,该局为考查学生毕业成绩起见,拟自本学期起对市区内中小学毕业生,分别规定监试及会考办法,用意甚是…”①总体说来,上海市会考试验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时上海市中学毕业生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而且这些早期试验为其他地区毕业会考的尝试和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间接促进了毕业会考在全国范围的推进和实行。

二、高中毕业会考的确立期(1932一1944)

经过前期部分省(市、区)对毕业会考制度的尝试与探索,可以肯定毕业会考在改善当地毕业生的毕业程度和水平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而后,中等教育受国内社会发展和国际局势的影响,国民政府决定改进学校教学并着力改革考试制度,毕业会考逐渐被正式确立成为全国统一施行的考试形式。促成毕业会考制度确立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为整顿办学水平、统一中学毕业生标准。民国建立后,为肃清清政府时期学堂的封建教育思想,民国教育部分别于1912年和1922年颁布了《壬子癸丑学制》《壬戌学制》两个教育法案,以纠正读经讲经、忠君尊孔的课程,政府要求注重基础教育,并鼓励民办学校。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大量中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除了少数比较著名的中学以外,其他学校大多为私人设立。很多私立学校的创立者将办学招生当作敛财的手段,他们创办的学校甚至不具备办学资格且设备匮乏,只要学生交学费就招,学习年限到了,学费缴清即可毕业。为持续牟利,学校不断盲目扩大招生范围,中学生人数暴增。据统计,1922年至1931的十年间,中学数量从547所增至1893所,学生人数从118658人直线上升到401772人。在这种情况下,中等教育教学质量整体上呈下降趋势,导致毕业学生无法满足社会要求,沦为无业人员,该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混乱。当时的教育部长朱家骅也指出:“今日全国教育,其发展关系,失其均衡,而

①教育部.教部嘉奖沪市会考[N].申报,1930年6月15日第五张第十七版

第一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发展历史

其实际内容,又流于空虚。各级学校,专事铺张,开支浪费,纷设课程而不重其根本,缺乏设备,而不求其充实,教学不良,致学生程度日低,训育不良,致学校风纪日堕,此全国教育实际内容,流于空虚也。”①因此,整顿办学水平、提升教学效率、提高毕业生水平、解决社会就业等问题,就成为改革考试制度、统一推行高中毕业会考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国内外专家对中等教育的考察与研究。1931年5月,国际联盟应南京国民政府的邀请,指派考察团来华做有关教育调查,该调查持续两个多月,范围包括南京、上海、河北、天津、杭州等多个地区。考察团在考察结束后向国民政府提交的考察报告中特别指出:“中国国家教育之弱点,即在中等学校”“中国注意大学教育之发展,忘却中小学学校之普及;中学教育程度太差,致使不能提高大学程度:中国物产丰富,而尚无人注意利用,应即尽量提倡职业教育以裕民生.”®1932年,该报告中译本《中国教育之改进》由国立翻译馆翻译发行,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国际联盟教育考察团对中等教育的严厉批评,引起了国内专家学者的重视,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中学教育的实施状况,同时也坚定了国民政府整顿中学教育的决心。1932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以“整齐学生毕业程度,增进教学效率”为旗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颁发了《中小学学生毕业会考制度暂行规程》的规定,该政策文本的发行标志着毕业会考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统一实施。

(一)确立期政策文本分析

1.《中小学学生毕业会考暂行规程》(1932)。

1932年《中小学学生毕业会考暂行规程》(以下简称《暂行规程》)的主要内容为:(1)会考目的。目的在于整齐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生的毕业程度及增进教学效率。(2)会考对象。为全国各省市公立及已立案的私立中小学应届毕业、经原校考查及格的学生实行毕业会考。(3)会考时间。由各地方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自行决定考试时间。(4)会考科目。“小学考国语、算术、社会、自然、体育五门:初级中学考党义、国文、算学、

①转引自高奇.中国教育史研究现代分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97.

②佚名.国联教育调查团对于中国教育之批评[J】.中华教育界,1931,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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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

历史、地理、自然、体育、外国语(三年级不选修者免考)八门;高级中学普通科考党义、国文、算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外国语、体育十门。”①(5)成绩核算细则。考试结束后,由相关行政部门公布成绩,成绩有两类:第一类,所有参考学生的平均成绩总计为平均数,以学校为单位,按照排名公告;第二类,每名学生各科成绩总合为平均数,以学生个人为单位,按照名次公布。名次排名为甲、乙、丙、丁四等级,其中甲是成绩优秀者,丁是成绩不合格者。(6)奖惩措施。参加会考的学生,每门科目全部合格,方可毕业;两门科目以下(含两门)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合格,许补习一年,参加该科目最后一次会考;三门及以上科目不合格须留级一次。(7)组织机构。规定会考由各省市县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部门应成立相关考试委员会,制定相关管理规程及办事细则。

该文件颁布后,据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前几次会考成绩显示,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个人,合格率都非常低,社会各界的反应也各不相同。虽然有不少支持的声音,但反对者呼声在各地都非常激烈,一些地方学生开始以罢考的形式反对组织会考,南京、江苏、湖南等地区的中学也建议教育部应该变通会考办法或者直接停止会考,更有甚者称会考制度为“变相科举之复活”。虽然从某些角度来分析,《暂行规程》本身有诸多问题存在,许多实施策略也需进一步完善,但作为第一次从国家层面以提高毕业生水平及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为目的施行的教育举措,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无疑是进步的。

2.《中学学生毕业会考规程》(1933)。

1933年发行的《中学学生毕业会考规程》主要是对先前颁布的《暂行规程》在实践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了修改。《中学学生毕业会考规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1)删除了毕业会考制度动机的相关表述。(2)会考对象。删除了小学生需要毕业会考制度的有关内容。(3)会考时间。全国统一会考时间,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为6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以及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4)会考科目。将科目“党义”修改为“公民”,并删除会考科目

①张永平.民国中学毕业会考之始末[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2,(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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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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