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泄露与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 基于中国A股市场的研究》张萌作|(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信息泄露与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 基于中国A股市场的研究》

【作 者】张萌作
【页 数】 180
【出版社】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 2022.11
【ISBN号】978-7-5096-8729-1
【价 格】88.00
【参考文献】 张萌作. 信息泄露与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 基于中国A股市场的研究.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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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信息泄露与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 基于中国A股市场的研究》内容提要:

中国资本市场是否存在信息泄露重大事件公告前机构投资者是否提前获取内幕信息本书基于中国A股市场的数据,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并探索另外两个问题,如果机构投资者根据获取的内幕信息提前交易是否因此而获利,个人投资者是否因此而利益受损重大事件公告前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的影响因素有哪些由于数据的局限和寻找直接证据困难,以往关于内幕信息的研究主要是从内部人的角度出发。本书基于一个新颖的数据集,捕捉到外部人真实的交易行为,寻找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泄露和机构投资者提前获得内幕信息的证据,帮助从事资本市场财务问题研究的学者了解股票市场外部人的行为,也帮助股票投资者了解资本市场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这也是本书的主要特点。

《信息泄露与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 基于中国A股市场的研究》内容试读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一、研究背景

2018年5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基金

公司涉嫌内幕交易的“窝案”①引发业界关注,涉案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通过分析师获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传出的内幕消息并从中获利,6家公司相继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案涉及的上市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10)在2012年就曾因业绩预告“大幅变脸”,而涉案的基金公司因提前大幅减仓受到提前泄密的质疑。与以往对机

①这里的“窝案”指的是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基金管理公司交易同一家上市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经过券商研究员传导给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几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再由几家公司的基金经理利用该信息实施内幕交易并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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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泄露与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

构中个人因为“老鼠仓”操作被证监会进行行政处罚不同,这是证监会首次对

机构投资者的集体利用内幕消息交易案进行的行政处罚。早在2011年,炒作概

念股开始盛行,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在涉矿概念的华茂股份在利好消息公布前提

前买入该股票一度让外界生疑。2017年8月,证监会查办蝶彩资产管理(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蝶彩资产)的内幕交易“案中案”罚没逾1亿元。蝶

彩资产以资产管理的名义与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勾结

合谋实施信息操纵,双方约定好利益分配比例,合谋设立资管产品参与交易。通

过制造热点,炒作股票抬高股价后高位减持,共同从中谋利。

近些年,股票市场炒作成风,股价往往在短期剧烈波动甚至出现“一日游”

行情,投资者过度依赖利好和利空消息(甚至假消息),获取内幕消息的知情人

往往能获取超额收益或者能避免重大风险,导致信息泄露的问题在我国资本市场

已经相当严重。内幕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的数据逐年增加,尤其是机构

投资者参与的内幕交易呈多发态势。机构投资者利用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持股

优势联手操纵,对股市的疲态甚至病态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证监会网站

(稽查局案情发布)公布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内幕交易案也呈上升趋势,尤其是

私募基金涉及的违法违规呈多发态势。2017年,证监会为了规范私募基金领域

的市场秩序,专门部署了专项执法行动,促进私募及其他机构行业健康有序

发展①。

我国股票市场的信息泄露问题严重,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内幕交易屡禁不止且

呈上升趋势,其高发性对证券市场的危害不言而喻,但被查处和立案的比率却不

高。第一,因为内幕交易固有的信息优势,发生时隐蔽不易被察觉,所以寻找证据困难。尤其是一些内幕交易属于“案中案”,更为隐蔽复杂,信息传播速度

快、范围广,影响和危害更为严重。一些机构抱着“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

蓄意打探内幕信息并非法牟利。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处于新兴转轨阶段,弱的法

①参见证监会网站:htp:/www.csre.gov.cm/csrc/c100211/cl452132/cont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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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律环境对机会主义者的威慑能力不足,在我国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具有资金优势

和信息优势的机构投资者的知情交易被发现的概率低且惩罚成本不高。第三,上

市公司没有成熟的分红机制,虽然证监会颁布了将分红与融资挂钩的“半强制”分红政策,但现金分红比例仍低于发达国家且分红形式单一,我国中小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收益率整体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投资者难以达到预期的稳定收益,证券市场逐渐被各种炒作充斥。中小投资者因为缺乏专业知识、信息匮乏,跟风

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消息,这就给机构投资者获取内幕消息的投机行为创造了有利

条件。

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泄露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一些机构投资者利用自身的优

势获取内幕消息获利,由于获取数据受限及寻找证据困难,以往文献主要是从内部人的角度研究利用内幕消息交易的行为,而从外部人视角对机构投资者利用内幕消息交易的研究较少,特别是缺乏重大内幕消息事件公告发布前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的研究。同时,由于信息泄露不可被直接观测,发生时隐蔽不易被察觉,

被查处和立案的比率不高,以及寻找直接证据困难,以往关于信息泄露的研究较

少。本书试图通过对事件日前后机构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进行研究,用(超额)》净买入作为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的代理变量,试图推测机构投资者在事件日

之前的异常交易是因为提前获取了内幕消息。从宏观层面发现我国股票市场的信

息泄露问题,为监管层提供完善立法的方向。

二、研究目的

我国A股市场的信息泄露问题日渐突出,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利用内幕信息交

易的案件数量也越来越多,因为寻找证据困难,以往查处的内幕交易案件主体大

多是内部人。学术界也因为数据的限制,对内幕信息的研究主要是从内部人角度

出发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外部人,最有资金优势和人才优势,可能利用自身的优

势去获取内幕信息。以往关于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研究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利用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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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泄露与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

开信息的解释优势精准择股投资,而对于机构投资者提前获取内幕信息的发现优

势研究较少,本书将从机构投资者的事前异常交易这一角度出发进行研究,区分

机构投资者在公告前的交易属于提前获取了内幕消息的发现优势还是对已有公开

信息的解释优势。接下来自然延伸的一个问题是:内幕信息泄露会导致财富出现

转移吗?作为提前获取内幕信息的机构投资者是否获利,而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

个人投资者在这场博弈中是否受损?机构投资者在事件日前的异常交易影响因素

有哪些?本书将依次解决以上三个问题。

第二节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信息在投资者之间的分布显然不是对称的,诸如大股东等内部人显然具有信

息优势,外部的个人投资者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而同样处于外部的机构投资

者,却有可能因为资本市场的信息泄露获取内部人的私有信息而具有信息优势。

信息分布的不对称性可能导致财富从信息劣势方向优势方转移。如果机构投资者

提前获取了企业的利好消息,会赶在公告前提前买入该股票:如果机构投资者提

前获取了利空消息,会在公告前提前卖出。不管是提前买入或者卖出,机构投资

者在公告前后均能赚取正的超额收益,而个人投资者则可能因为信息劣势接盘而

蒙受损失。

已有文献主要是研究大股东、管理层等内部人利用信息优势的自利行为,或

者对外部股东的利益侵害(Friederich et al..,2002;Aboody and Kasznik,2000),

而本书是研究同样作为外部人的机构投资者能够在信息泄露的股票市场中获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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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幕消息并从中受益,只有中小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才是资本市场信息泄露问题的受害者,这是本书相对已有文献可能的主要边际贡献。另外,本书帮助了解信息

泄露在大股东减持:业绩大幅度增加或者减少、高额红利分配之前是否具有普遍

性,增加了股票市场信息泄露和机构投资者知情交易的文献,发现了股票市场信

息泄露的后果,即信息在投资者之间的不对称分布所导致财富从个人投资者转移

到机构投资者手中,本书将丰富关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之间利益冲突的认

识。最后,通过事件研究法分别研究大股东减持、业绩预告和红利分配三个具体

的事件前机构投资者的“精准”交易行为,可以排除机构投资者因为专业判断

能力所带来的选择干扰,这不同于以往研究机构投资者行为侧重于分析其通过专

业判断选股的能力,区别了机构投资者的异常交易属于提前获取了内幕消息的发

现优势还是对已有公开信息的解释优势。

二、现实意义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在监管方式、交易规则、制度安排

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并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市场。但随着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的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问题也亟待解决。1993年,国务院印发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开始规范内幕交易的行为;2013年,国务院颁布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了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管制,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证监

会一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工作要求。2017年,证监会明确表示,按照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始终将内幕交易作为

稽查执法的重点打击对象,并且将打击内幕交易列为各个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

纵观发达国家对内幕交易的治理和打击过程,我国对资本市场信息泄露和内幕交

易问题的监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内幕交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随着时间演

变出多种新的形势,如近几年的“案中案”、机构联合交易。伴随着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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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世露与机构投资者异常交易

“零容忍”的态度和不断打击,内幕交易也演变出新的模式。所以,监管部门也

要不断对工作进行调整,以适合内幕交易的新变化。本书首次用事件研究法对大股

东减持、业绩预告和红利分配前机构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进行研究,推测机构投资者

在企业利好和利空消息公告前可能是提前获取了内幕消息,并且通过异常交易获

利,为今后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改进法律法规提供数据支持和实证参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尽快形成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就是保护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的个人投资者跟同样是外部人的机构投资者相比处于劣势地位,因为机构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资金优势和人才优势,导致个人投资者在与机构投资者的博弈中处于下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证券市场的收益是由信息产生的,虽然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都是外部人没有信息优势,但在监管宽容的环境下,机构与上市公司合谋,利用内部人泄露出的信息实现共赢,或者机构投资者通过

更多的途径和证券分析师建立良好关系,从中得到股票的内幕消息。因为我国证

券市场的分析师以卖方分析为主,机构投资者是大额成交的主导,分仓佣金的收

入机制强化了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联系,机构投资者的投票也直接影

响分析师的晋升通道。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本书通过构建财富效应的模型发现,机构投资者通过提前获取消息获利,个人投资者因此受损,这为

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支持和参考,也对个人投资者的保护形成外部监管力量。

第三节信息泄露的相关概念

一、内幕信息的概念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三章第四节

。6.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