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王东升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

【作 者】王东升主编
【页 数】 422
【出版社】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 2019.09
【ISBN号】978-7-5646-1000-5
【分 类】建筑工程-国家标准-汇编-中国
【参考文献】 王东升主编.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2019.09.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内容提要:

本书收录了建筑工程领域的强制性条文,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建设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及电力工程等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本书可作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可也作为大中专教材,还可供相关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参考使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内容试读

第一篇房屋建筑

>363626363636363636363s3636362第一篇·房屋建筑eSESRSESESESESESE SeSesesEEs

第一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设计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一2019)】

4.3.1除骑楼、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及连接城市的管线、管沟、管廊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外,建筑物及其附属的下列设施不应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建造:

1.地下设施,应包括支护桩、地下连续墙、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各类水池、处理池、沉淀池等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地上设施,应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凸窗、空调机位、雨篷、挑檐、装饰构架、固定遮阳板、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风及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烟囱等。

6.7.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攀爬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6.8.6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0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

6.8.9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当楼梯井净宽大于

0.2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坠落的措施。

第二节室内环境设计

一、热工与节能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一2016)

4.2.11围护结构中的热桥部位应进行表面结露验算,并应采取保温措施,确保热桥内表面温度高于房间空气露点温度。

6.1.1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外墙内表面最高温度应符合表

6.1.1的规定。

表6.1.1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外墙内表面最高温度限值

空调房间

房间类型

自然通风房间

重质围护结构(D≥2.5)

轻质围护结构(D<2.5)

内表面最高温度A.m

≤e·mmx

≤十2

≤4+3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

7.1.2采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度允许增量,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采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度允许增量

保温材料

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

多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等)(m=500~700kg/m3)

4

水泥膨胀珍珠岩和水泥膨胀蛭石等(pm=300~500kg/m3)

6

沥青膨胀珍珠岩和沥青膨胀蛭石等(0=300~400kg/m3)矿渣和炉渣填料

2

水泥纤维板

5

矿棉、岩棉、玻璃棉及制品(板或毡)

5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

15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10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PUR)

10

酚醛泡沫塑料(PF)

10

玻化微珠保温浆料(自然干燥后)

5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自然干燥后)

5

复合硅酸盐保温板

5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一2018)

4.1.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表4.1.3体形系数限值

建筑层数

气候区

≤3层

≥4层

严寒地区(1区)

0.55

0.30

寒冷地区(2区)

0.57

0.33

内形:

4.1.4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1.4规定的限值。当窗墙面积比大于表4.1.4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安财的【,

表4.1.4窗墙面积比限值

窗墙面积比

朝向

严寒地区(1区)】

寒冷地区(2区)

0.25

0.30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

表4.2.1-2(续)

传热系数K/[W/(m2·K)]

围护结构部位

≤3层

≥4层

窗墙面积比≤0.30

1.4

1.8

外窗

0.30

1.4

1.6

屋面天窗

1.4

围护结构部位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

周边地面

1.80

1.80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2.00

2.00

表4.2.1-3严寒C区(1C区)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传热系数K/CW/(m2·K)]

围护结构部位

≤3层

≥4层

屋面

0.20

0.20

外墙

0.30

0.40

架空或外挑楼板

0.30

0.40

窗墙面积比≤0.30

1.6

2.0

外窗

0.30

因91.4

31.8

屋面天窗

1.6

围护结构部位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

周边地面

1.80

1.80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2.00

2.00

表4.2.1-4寒冷A区(2A区)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传热系数K/[W/(m2·K)]

围护结构部位

≤3层

≥4层

屋面

0.25

0.25

外墙

0.35

0.45

架空或外挑楼板

0.35

0.45

窗墙面积比≤0.30

1.8

2.2

外窗

0.30

1.5

2.0

屋面天窗

1.8

围护结构部位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

周边地面

1.60

1.60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1.80

1.80

·4·

第一篇房屋建筑

表4.2.1-5寒冷B区(2B区)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传热系数K/[W/(m2·K)]

围护结构部位

≤3层

≥4层

屋面

0.30

0.30

外墙

0.35

0.45

架空或外挑楼板

0.35

0.45

窗墙面积比≤0.30

1.8

2.2

外窗

0.30

1.5

2.0

屋面天窗

1.8

围护结构部位

保温材料层热阻R/(m2·K/W)

周边地面

1.50

1.50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1.60

1.60

注:1,周边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不包括土壤和其他构造层;

2.外墙(含地下室外墙)保温层应深入室外地坪以下,并超过当地冻土层的深度。

4.2.2根据建筑物所处城市的气候分区区属不同,建筑内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

于表4.2.2-1规定的限值;寒冷B区(2B区)夏季外窗太阳得热系数不应大于表4.2.2-2规

定的限值,夏季天窗的太阳得热系数不应大于0.45。

表4.2.2-1内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传热系数K/[W/(m2·K)]

围护结构部位

严寒A区

严寒B区

严寒C区

寒冷A、B区

(1A区)

(1B区)

(1C区)

(2A、2B区)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2

1.2

1.2

1.7

非供暖地下室顶板(上部为供暖房间时)

0.35

0.40

0.45

0.50

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

1.2

1.2

1.5

1.5

分隔供暖非供暖空间的户门

1.5

1.5

1.5

2.0

分隔供暖设计温度温差大于5K的隔墙、楼板

1.5

1.5

1.5

1.5

表4.2.2-2寒冷B区(2B区)夏季外窗太阳得热系数的限值

外窗的窗墙面积比

夏季太阳得热系数(东、西向)

20%

0.55

40%

0.50

4,2.6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严寒和寒冷地区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

法》GB/T7106一2008中规定的6级。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一2010)】

4.0.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0.3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

·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

数大于表4.0.3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0.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建筑层数

≤3层

4~11层

≥12层

建筑的体形系数

0.55

0.40

0.35

4.0.4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不应大于表4.0.4规定的限值。当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中的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符合表4.0.4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0.4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当的出修

传热系数K/W/(m2·K)]

热惰性指标D≤2.5

热情性指标D>2.5

大的不漫是

屋面

0.8

1.0

外墙

1.0

1.5

体形系数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亮1.5

≤0.40

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2.0

户门

3.0(通往封闭空间),2.0(通往非封闭空间或户外)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应符合本标准表4.0.5-1、表4.0.52的规定

屋面

0.5

0.6

外墙

0.80

1.0

体形系数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1.0

>0.40

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2.0

户门

3.0(通往封闭空间),2.0(通往非封闭空间或户外)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应符合本标准表4.0.5-1、表4.0.5-2的规定

4.0.5不同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0.5-1规定的限值。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4.0.5-2规定的限值;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0.5-2的规定。当外窗为凸窗时,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表4.0.5-2规定的限值小10%;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当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不符合表4.0.5-1和表4.0.5-2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水件速的合

表4.0.5-1不同朝向外窗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朝向

东、西

每套房间允许一个房间(不分朝向)

窗墙面积比

0.40

0.35

0.45

50.60

·6·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