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评传》吴惠林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弗里德曼评传》

【作 者】吴惠林著
【页 数】 224
【出版社】 海口:海南出版社 , 2020.02
【ISBN号】978-7-5443-9178-8
【分 类】弗里德曼(FRIEDMAN,MILTON 1912~2006)-评传
【参考文献】 吴惠林著. 弗里德曼评传. 海口:海南出版社, 2020.02.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弗里德曼评传》内容提要:

全书分成七章,第一章简述弗里德曼的家庭背景及求学过程;第二章叙述弗里德曼的工作及教书生涯历程;第三章简介弗里德曼的学术贡献及其自由经济观念之传布;第四章介绍芝加哥学派;第五章记述弗里德曼与诺贝尔奖、智利经改的关系,并简述弗里德曼的三次中国行;第六章引介张五常教授所称的“弗里德曼现象”;第七章则盖棺论定“永远的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曾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家。

《弗里德曼评传》内容试读

第一章

移民家庭与求学历程

我不能说是挑选了罕有人迹的一条路,但是我选的路径却决定了我一生的方向。我如此选择,不只是因为经济学的吸引力,也不全然是伯恩斯和琼斯的影响。至少与时机有关…美国当时正处于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萧条的谷底,当时最重要的议题就是经济。我们要如何走出萧条?如何降低失业率?如何解释需求极大与资源却又未利用的矛盾?在这种环境下,做经济学家似乎比做应用数学家或精算师,更符合时代需求。

第一章移民家庭与求学历程003

犹太移民贫困家庭

1912年7月31日,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一2006)在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Brooklyn)巴贝街(Barbey Street)502号出生,是家中老么且是唯一的男孩,上有3个姐姐。其父母分别于

1894年和1895年移民美国,落脚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

弗里德曼并非米尔顿·弗里德曼先祖的姓氏,而是弗里德曼的父亲早年在布达佩斯投靠的同母异父哥哥的姓。因为弗里德曼的父亲一向被称为“弗里德曼的弟弟”,遂改以弗里德曼为姓,所以米尔顿·弗里德曼和姓弗里德曼的人士并没有血缘关系。

米尔顿·弗里德曼(以下简称“弗里德曼”)的父母是同乡,

他们在移民美国后结婚,在弗里德曼1岁多时就搬离布鲁克林区,移居到新泽西州的小镇拉威(Rahway)。这个小镇是纽约和费城之间的火车必经之地,是通勤前往纽约和纽瓦克(Newark)的上班族的安家之处。弗里德曼的父母在缅因街街角买了一栋楼房,兼做住宅和小型成衣工厂。由于生意不成功,没几年他们就关门并卖掉楼房,在对街购屋开了一家小型干货店,由弗里德曼的母亲经营,其父亲则通勤到纽约做赚不到什么钱的工作。

弗里德曼家的干货店所赚的钱足够维持小康家境,与许多移民一样,弗里德曼一家人住在小店楼上。弗里德曼回忆说,他清楚地记得父母在夜里热烈讨论如何周转资金以支付催缴账单的情景,他们通常都不得不玩能拖就拖的把戏,以远期支票调度过去。

004弗里德曼评传

不过,虽然弗里德曼家罕有奢侈品,但父母还是勉力凑钱让子女修音乐课。弗里德曼是地地道道的乐盲,但也被父母安排上小提琴课。这全然是浪费时间和金钱,然而上音乐课是其父母乃至一般犹太人家庭普遍重视教育的例证!

弗里德曼家一般都说英语,只在父母不让小孩知道或是偶尔需要与匈牙利来的顾客或亲友讲话时,才说匈牙利语。普通会话则用意第绪语,因此,弗里德曼家的小孩未能学会匈牙利语,但多少听得懂意第绪语,他们可以听懂大人的对话,却不

能开口流利地说。

在弗里德曼11岁那年,其父母把房子拆掉重建,盖成两间店面,其中一间取代了原来的停车房。多出来的一间店面一直租不出去,于是决定自己开一家冰激凌店。姐弟们年纪够大,能当店员,因此能帮忙照顾生意。由于可以吃冰激凌,姐弟们都很高兴。不过,该店不太赚钱,但仍经营好多年,最好的成绩是弗里德曼的大姐因此而获得了一个好丈夫。

弗里德曼的父亲罹患心绞痛,常用硝酸甘油药丸控制病情,在弗里德曼15岁那年(高中最后一年)去世,享年49岁,此后

一家四口全靠母亲一人辛苦撑持。弗里德曼在40年后也得了心绞痛,医生开的药也是硝酸甘油药丸,但因为心血管绕道手术发达,他没像其父那样早逝,反而活得很长。

第一章移民家庭与求学历程005

求学历程

弗里德曼在中小学时期的成绩都非常好。1924一1928年,弗里德曼就读于拉威中学,因为学校离他家很近,所以他走路上

学。高二时教他政治学(当年叫作“公民”课)的科汉先生(M

Cohan)另开了一门欧几里得几何学(Euclidean Geometry)。这门课深深地影响了弗里德曼对数学的态度,并且使弗里德曼对数学产生了兴趣。弗里德曼在近70年之后,还记得科汉先生在黑板上演算毕达哥拉斯定理(勾股定理)的情景,科汉在证明勾股定理时,引用了济慈(Keats)的诗《希腊古瓮颂》(Ode on A Grecian

Um)中最后几行诗句:“美即是真,真即是美一这就包括你们所知道和该知道的一切。”弗里德曼的4年中学生活虽然愉快但平淡无奇,他只参加过很少的课外活动。1928年,当他毕业时,他的语文、数学和历史成绩都很不错。值得一提的是,中学时的弗里德曼代表学校参加《纽约时报》主办的一项全国宪法演讲比赛,获得了铜牌。小镇的公共图书馆使弗里德曼成为嗜书若狂的读者,他几乎把小图书馆的藏书全部看完了。

罗格斯大学的岁月(1928一1932年)

受到两位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毕业的中学老师的影响和奖学金的诱惑,弗里德曼参加了罗格斯大学的奖学金甄选考试并被录取,他在不用负担学费的情况下进入了该大学。

006弗里德曼评传

1928年,在弗里德曼刚入学时,罗格斯大学还只是一所小型的私立学院,正开始改制为新泽西州立大学,由州政府提供经费设立优厚的奖学金制度。

和当时大部分的移民一样,弗里德曼的父母一贫如洗,收入低于贫穷标准。更不幸的是,弗里德曼的父亲在他高中的最后一年去世了。弗里德曼靠着奖学金和四处打工,在大学期间自食其力,竟然还小有积蓄,足以支付研究所第一年的费用。

虽然走读很方便,但弗里德曼决心不再把大学生活当作中学生活的延续,决定不走读而是住学校宿舍。他住的怀南兹楼(Winants Hall)后来成为了罗格斯大学经济学系的系馆。

在弗里德曼进大学时的1928年,经济还是一片繁荣的景象,弗里德曼很容易找到工作来弥补学费以外的生活开销。他在一家百货公司男装部找到兼职店员的工作,周六值班12小时,薪水为4美元,平日下午加班则可额外领取2美元。由于他被认定为有经验,以后4年,弗里德曼都维持了这种薪水。1932年,新聘的同人只能赚到他一半的薪水而已。弗里德曼还在宿舍大楼对街的一家餐厅找到侍者工作,这家餐厅的生意主要在午餐时段,也就是弗里德曼的工作时间。弗里德曼当侍者的报酬是“免费吃饭”,因而他设法每天午饭吃饱。通常,他在下午1点时才能吃饭。由于弗里德曼经常有课排在下午1点半,并且餐厅与教室有段距离,所以弗里德曼必须吃得很快,这也使他养成了吃饭囫囵

吞枣的坏习惯。

在餐厅打工让弗里德曼的大学成绩单留下了唯一的一个C。由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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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