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图解 质量部分》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图解质量部分》【作者】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页数】318【出版社】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0.12【ISBN号】7-5130-7337-0【分类】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手册-建筑工程-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手册【参考文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图解质量部分.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0.12.图书目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图解质量部分》内容提要:本书共分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配式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市政工程十二个章节,体现了技术规范、标准工艺的最新要求,统一了现场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的标准做法。本书涵盖了建筑工程中施工主要环节的技术标准要求,主要工艺做法和实施效果,重点关注如何保证和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图解质量部分》内容试读第1章地基与基础工程1.1基坑工程子项名称编号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验收(一)1-001照片/CAD展示图控制要点下述属于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基坑工程,均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恭坑(槽)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以及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或影响周边建筑(设施)安全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深基坑(槽)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论证要求: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文件规定,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企业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签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危险性较大的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参加单位不少于建设、物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如基坑支护结构受到周边环境、开挖深度改变等彩响较大,需改变原施工方案的,或基坑停工超过设计使用时限的,应重新进行检测、修改、审核、审签、论证。1子项名称编号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验收(二)1-002照片/CAD展示图控制要点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猎施等。(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7)验收要求:脸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脸收人员等。(8)应急处置措施。(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5.验收:基坑回填合格后进行验收,参加单位为建设、物察、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单位。2子项名称编号基坑支护措施选择1-003照片/CAD展示图控制要点一、基坑(槽)开挖与支护经常采取的支护措施开挖深度较大或边坡存在有影响的建筑(设施)等复杂环境条件时,应详细查明地层、地下水和环境条件,分析基坑边坡稳定和变形允许条件,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120一2012)中的适用规定,一般可选择的开挖与支护方法为:单级或多级自然放坡法、土工钉墙法、重力式水泥土墙法、复合土钉墙法、悬臂式排桩法、咬合桩法、排桩+锚杆联合法、桩墙+内支撑联合法、多排桩墙法、拱形桩墙法等各种形式的支护结构。二、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1.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方案内容,对不同土质按不同放坡率进行放坡2.下列边坡不应采用坡率法[《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一2013)]:①放坡开挖对拟建或相邻建(构)筑物有不利影响的边坡;②地下水发育的边坡;③欠固结新近堆积的填土、软土、湿陷黄土、膨胀土等稳定性差的边坡。3.放坡坡率允许值宜按物察报告、区域性工程经验、相关规范标准等选取。3子项名称编号基坑变形监测1-004照片/CAD展示图控制要点基坑变形监测由建设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基坑监测方案需按照基坑工程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编制,经建设、施工、监理基坑工程变形检测值(mm)等相关单位审核后与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同步实施,参见《建筑基维护结构墙顶图护结构墙体地面最大沉摩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一2019)中的相关内容。基坑类刷位移监控值最大位移监控值监控值1.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一级基坑308430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二殺基坑608060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2.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符合基坑工程设计要求的限值、地下三級基坑80100100主体结构设计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备注实际监控值以专项方案设计值为准3.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4.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1)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2)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3)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4)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5)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5.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监测项目、支护结构的特点和基坑等级确定。子项名称编号降水井点、排水沟槽或排水管道设置1-005照片/CAD展示图控制要点各种降水方法的适用条件参照表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基坑的上、下部和周边应设置排水系统,流水坡向及坡率应合理,按渗透系数/方法土类降水深度/m规范允许问距设置集水坑(沉淀池),避免砂土流入市政管网,参(m/d)见《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120一2012)中的相关内容。管井粉土、砂土、碎石土0.1-200不限1,基坑降水可采用明排、管井、真空井点、喷射井点等方法,单级井点lt6真空井点黏性土、粉土、砂土0.05-20并参照图示表格选用。多级井点lt202.基坑内的设计降水水位应低于基坑底面0.5m。当主体结构的喷射井点黏性土、粉土、砂土0.05-20gt20电梯井、集水井等部位使基坑局部加深时,应按其深度考虑调整备注根据区城降水经验的其他降水方法设计降水水位或对其另行采取局部地下水控制措施。3.当采用藏水结合坑外减压降水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时,尚应规定降水井水位的最大和暴雨时降深值。井点管4.各降水井井位应沿基坑周边以一定间距形成闭合状。当地下水流速较小时,降水井宜等间距布置;当地下水流速较大时,在自然地面地下水补给方向宜适当减小降水井问距。对宽度较小的狭长形基基坑壁面坑,降水井也可在基坑一侧布置。票地下水水位降水后水位5.基坑顶部设置捧水沟或排水管道时,距基坑顶部边缘不得小于2m,并做好防渗措施。轻型并真法降低地下水位全使图6.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坡面、坡脚应采取疏排水措施并及时排除积水。5子项名称编号基坑开挖1-006照片/CAD展示图控制要点支护结构必须达到设计的强度后进行下道工序,严格要求分段均衡开挖。1.对采用预应力错杆的支护结构,应在施加预加力后再开挖下层土。2.开挖面上方的错杆、土钉、支撑等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超挖。3.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4.开挖至锚杆、土钉施工作业面时,开挖面与锚杆、土钉的高差不宜大于500mm。控制分区开挖面积、分层开挖深度和开挖速度,及时设置锚杆或支撑,从各个方面控制时问和空间对基坑变形的影响。5.软土基坑开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分层、分段、对称、均衡、适时的原则开挖。(2)当主体结构采用柱基础且基础柱已施工完成时,应根据开挖面下软土的性状,限制每层开挖厚度。(3)对采用内支撑的支护结构,宜采用开槽法浇筑混凝土支撑或安装钢支撑。(4)对重力式水泥土墙,沿水泥土墙每一开挖区段的长度不宜大于40m。6.恭坑土方应严格按照开挖方案分区、分层开挖,贯彻先错固(支撑)后开挖、边开挖边监测、边开挖边防护的原则,严禁超深挖土。6···试读结束···...

    2022-11-2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手册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 《中国的公共住房住房援助 政策评估与战略选择》张齐武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中国的公共住房住房援助政策评估与战略选择》【作者】张齐武著【页数】403【出版社】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08【ISBN号】978-7-307-18205-9【价格】46.00【分类】住房政策-研究-中国【参考文献】张齐武著.中国的公共住房住房援助政策评估与战略选择.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08.图书封面:图书目录:《中国的公共住房住房援助政策评估与战略选择》内容提要:本书分析了城市中为解决中下等收入者住房问题政府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的利弊以及囤房原因,根据住房援助的基本原理和政策目标,探讨了“住有所居”的实现路径,提出了中国住房体系从剩余模式经多元模式向高级普惠模式过渡的构想,并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结构变动趋势和前述实证研究成果提出了政策建议。《中国的公共住房住房援助政策评估与战略选择》内容试读第1章绪论1.1问题的提出1.1.1研究背景“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劳有所得、老有所养”,这是传统文化对理想世界的朴素描绘。承接这一理想,中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实现“住有所居”的社会发展目标①。然而在城镇化过程中,大城市商品房的高房价对城市新增人口和弱势群体产生了明显排斥②,造成了阶段性住房困难(刘志峰,2012)。如何让聚集在城市的居民住有所居、安居乐业,这是我国自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所面临的重大挑战。2011年我国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1.6平方米③,城市居民的总体住房状况已得到了很大改善,伴随着我国住房私有率和自有率的提升,是否拥有住房产权已成为改革时期阶层差异和阶层分化的重要指标(边燕杰,刘勇利,2005)。然而在取得这一成就的同时,富裕居民热衷于囤房,青年群体宁可沦为房奴也要超前购房,这种现象折射出住房问题的复杂性。住房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经适房①实现“住有所居”是中共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的社会目标之一。②参见《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2》第74页。③数据来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全国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1一2015年)》。1第1章绪论“信誉危机”、公租房试点遇冷、房地产调控变“空调”等现象,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反思(茅于轼,巴曙松,陈杰等,2010)。为此中国政府拟大量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试图缓解房价涨幅过快,中低收入者买房难、租房难、住房条件改善缓慢等社会问题。但在城市层面,不断增长的住房保障土地与资金需求难以落实,保障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调研小组2009)。在立法层面,住房保障覆盖范围、经济适用房的存废、保障方式选择成为疑难问题(郑尚元,2010)。本研究对我国当前的住房政策背景有四个基本判断:一是经过住房制度改革之后,公房基本已出售给私人,城乡居民的住房拥(私)有率达到世界较高水平。大部分城市的存量住房总量(表现为人均住房面积和套数)已经基本满足常住人口的小康需求,但占有结构①和质量有待改善。突出的矛盾是中高收入居民热衷于购房、囤房与中低收人者买不起舒适住房的现象并存。二是大城市适合青年人和低收入者的低端住房逐渐减少,可供租赁的合适房源也相对不足。但如何供应这一类住房,以及如何帮助人们获得这类住房有不同的解决思路和管理模式。三是双轨制市场中同房不同权、同房不同价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不灵,这也是住房政策遭到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四是经适房政策的初衷和政策执行效果存在较大差异,公租房的呼声虽高但实施中存在诸多困惑。从上述判断出发,我国当前的住房政策需要反思、面临改革甚至重构,这需要从理论和政策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论证。中低收入者与高收人者共享一个城市,要达到“住有所居”的目标,首要是合理解决占总人口约70%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这是一个真问题②。与极低收入者依靠兜底的廉租房制度不①占有结构指住房公有私有的保有比例、家庭自有住房的比例。②据世联地产总裁陈劲松的回忆,2007年国务院24号文件出台后,广东房协蔡穗声先生提议研究中等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他认为这是一个真问题,参见陈劲松:《世联观察:景气循环中的市场2007一2009》,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197页。21.1问题的提出同,中低收入群体租购住房需要多大程度的住房援助,需要得到什么方式的援助都存在争议①。在一定资源约束下一有限的公共预算支出和建设用地严格管制下,对到2020年达成“住有所居”社会总目标的路径尚不清晰。在城市层面,保障房的租售比例如何设定比较合理?在特定时间段内,已下达的保障性住房供给规模(一般用套数表示)中,公租房和经适房应占多大比例?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公租房转售、经适房转商品房的合理比例是多少?这些现实问题有待我们一步步进行解决。城市居住问题是极其复杂的,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住房政策的设计必须考虑到政策组合互相影响产生的叠加效应,也要考虑政策的历史定位和公众响应。本书试图通过公共管理学、计算经济学、政策科学、社会学的不同视角探讨城市住房援助政策,寻求阻碍中低收入阶层获得适宜住房的政策原因,评估现行经适房和公租房的政策绩效和制度设计。基于商品房、经适房、公租房的互动关系和既定的政策目标,通过仿真模型模拟住房产权结构和援助工具组合对政策绩效的影响。1.1.2研究目的本研究目的如下:(1)结合国际经验,探讨住房市场互动和分配伦理,在此基础上构建解决问题的逻辑。论证住房援助政策应保持中立性和适度性。基于理论和实证研究结论,从战略规划层面提出政策建议,为尽早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提供备选政策组合和决策依据(2)引入术语“住房援助”,并将住房政策按常用的援助方式进行分类和检验,使用编程语言描述家庭租售住房的行为规则,提出并构建具有应用价值的商品房和经适房、公租房市场互动的多主体微观仿真模型。使用微观仿真模型对典型援助政策进行实验,从而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参考。①在笔者进行的预调查中,有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中等收入群体不需要住房援助,详见附录I。3第1章绪论(3)基于文献综述和调查,提出一个衡量住房政策绩效的公允评价标准。利用这一标准评判经适房制度改革的方向,对公租房取代经适房的政策改革进行预评估,比较在相同的住房公共支出的情况下,经适房完全被公租房所取代的政策后果。(4)以公有产权为特点的政策性住房和“补砖头”为主的补贴方式都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和搭便车行为,本研究试图论证市场化带来的产权明晰和自由交易有助于克服这种制度缺陷,尤其是通过变暗补为明补,通过许可(配额)交易的方式可以促进权力透明运行,也满足援助对象的多元化需求。1.1.3选题意义在城市住房领域出现的可支付性不足、福利错配、供给失衡、公共住房管理效率低下问题,以及衍生出来的城市无序蔓延、违法建筑、社区卫生及安全隐患、贫民集中、阶层对立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国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住房援助政策来妥善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是各国政府与社会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城市住房领域存在着几组日益尖锐的矛盾:保持经济增速与对房地产业风险的预防:房地产业平稳发展与开发企业依赖于规模开发与房屋快速销售的经营模式:快速城市化与对城市增长和住宅用地的规划控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高企的房价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社会排斥;不断增长的住房援助支出与土地财政面临的转型;人口和资本聚集形成的高房价与低收入者融人城市的矛盾等,由此引发的住房问题亟待在理论和政策两个层面上进行探讨。本研究将探索解决中长期保障性住房产权结构的动态优化问题,探讨住房政策中以帮助居民获得适宜住房的援助政策如何影响各个社会阶层的资产状况和生活状态,从政策取舍上找出当前我国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的解决之道。研究基于以人为本、保持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本书的实证研究成果有助于政策制定者重新审视现行的住房政策和援助项目。关于公租房和经适房的比较和评估结果对住房管理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在论证方法上,本书采用理论与政策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1.2研究内容模糊评价与ABM(基于主体建模)方法结合,人员访谈与问卷统计互为补充的方式,对住房领域类似研究有借鉴意义。已开发的仿真模型可应用于不同城市,使用当地数据标定后通过政策实验,可为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和房产政策提供参考。1.2研究内容在中国特殊的情境下,本研究通过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定量分析、市场模拟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围绕住房援助这一管理活动,对以下研究内容进行了分析:绪论部分交代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技术路线,确定了研究内容和主要问题。由于住房的基本属性和衍生效应,住房市场的形成和作用效果受到很大抑制,需要和实际得到住房援助的对象比基本住房保障对象要广泛得多。本研究第二章提出了住房援助的概念,并进行了定义和术语对比。援助政策的工具多种多样,本研究对此进行了梳理和归类,对住房援助的实践进行了国际比较,对住房援助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本书第三章分析了造成画房的原因和影响效应,指出过度的购房援助会导致社会排斥等负面影响,住房政策失去中立性。研究提出了强化租房援助、抑制投资性购房的若干对策建议。本书第四章从效益、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适宜性六个方面提出了住房援助政策的评估框架。以租房和购房援助为例,该部分内容通过探讨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出让形式是倾向于鼓励租还是售,对现行的经适房和公租房政策的政策绩效进行了比较,就如何激励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住房援助中提出了制度优化建议。本书第五章的目的在于如何提高住房援助政策的公平性与透明性。由于权力寻租和居民搭便车行为,导致经济适用房存在严重的“信誉危机”。在保持援助工作力度的同时,如何遏制住房领域的腐败和特权,如何才能低成本地识别出援助对象,如何低成本过滤那些投机者或不符合保障标准的人,减少福利错配呢?这里可能涉及保障性住房公有产权的显化、交易和定价,涉及对保障性住房产权登记、使用、准人、流转、退出的管理制度设计。通过借鉴其他5第1章绪论相似市场的政府管理模式和市场经济国家住房援助经验,该部分内容分析了房券模式的优缺点,通过对武汉市和黄石市的案例分析,论证了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和改革难点,提供了将援助转化为住房补贴,以可交易房券进行住房补贴管理的政策建议。本书第六章建立了基于多主体的住房市场微观仿真模型。因城市住房体系属于复杂性系统,政策工具(变量)相当多,为了避免出现“头痛医头”式的管理模式导致的低效和不协调。该模型以家庭居住为行为规则,整合了商品房、公租房和经适房三个市场,引入了区位和交通成本,属于空间一体化模型。该模型系统检验了住房援助政策工具的长期效应,为制定科学的城市规划和住房政策提供了技术支撑。住房援助需要建立管理部门或组织,增加公共支出,筹措大量资金或减少政府税费收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涉及资源再分配,存在利益博弈,往往阻力很大,需要顶层设计和较大的改革力量来推进。本书第七章从利益博弈的角度,探讨不同主体的诉求和矛盾。本研究依据住房援助政策的哲学基础和伦理观,按照我国社会结构变迁趋势,将“住有所居”分解为若干较具体的阶段性目标,从住房产权结构和制度供给方面探讨了住房模式的历史变迁和改革路径。住房援助政策或项目上的管理创新是什么方向?本研究最后依据本书理论和实证研究结论,提出了推进住房援助政策改革的方向,对原有经适房和公租房管理制度如何改进提出了建议。1.3研究的理论基础及研究方法本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新古典经济学供需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公平理论、博弈论中的经济制度分析、社会与住房市场分层理论、住房特征属性(耐用性、异质性、公共品)、住房过滤理论、垃圾箱决策理论、单中心城市理论、地价梯度递减理论、住房一交通一体化选择模型等。在研究方法上第一章通过文献回顾和经验分析引出研究问题:第二章使用比较法和文献综述定义住房援助术语,用问卷调查和归6···试读结束···...

    2022-09-13

  • 《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贾康等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作者】贾康等著【丛书名】中国新供给经济学研究书系【页数】418【出版社】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7.01【ISBN号】978-7-5164-1435-4【分类】房地产税-税收改革-研究-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中国【参考文献】贾康等著.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7.01.图书封面:图书目录:《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内容提要:本书全面分析房地产税的背景、走向,从中国房地产制度这个大背景下研究房地产税,并提出了“双轨统筹”的核心政策建议,从中央地方税制改革的走向上研究房地产税,从试点经验到国外比较的维度来研究房地产税,不仅学术视野宽,也充分接地气,书中包含了作者团队的大量一线调查经验数据。《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内容试读绪论建立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双轨统筹”住房制度模式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近十余年中,多数城市住房价格持续快速上涨,大大超过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与“住有所居”和“房地产业发展”相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房奴”、“蜗居”、“蚁族”与“房姐”、“房叔”、“房婶”并存的巨大反差和不公平感,引发并加深社会不满情绪。关于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实施了多轮调控与改革措施,但经验教训仍待全面深入总结。在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低收入群众提供住房保障、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任务重、压力大、形势严峻,迫切需要加强和优化制度与政策的顶层设计,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住有所居”之需。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成效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确定房改的根本-001-ZHONGGUOZHUFANGZHIDU|中国住房制度与YUFANGDICHANSHUIGAIGE房地产税改革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进一步确定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同时决定,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国发〔1998)23号文被人们称为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里程碑,它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和新的住房制度的开始。总体而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顺应了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住房制度体系框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断改革和完善住房政策,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城镇居民住房基本实现自有化和商品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30平方米,家庭自有住房率达到80%以上;根据中国金融调查(CHFS)数据,2011年全国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9.68%,城市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5.39%。以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等结合构成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成型;住房多元化的投资、持续化的融资、专业化的生产和服务、市场化的交换、货币化的分配和多数社会成员家庭住房消费主要由市场调节的体制基本建立。住房制度改革使住房资源配-002-绪论建立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双轨统筹”住房制度模式置优化,住房扩大再生产持续实现,房地产业迅速崛起,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房地产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带动几十个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拉动GDP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城镇居民住房面积、住房质量和住房成套率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居住环境显著改善。作为配套改革重大措施之一,住房改革减轻了国有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化;缓解了财政沉重的投资建房和维修管理费用:撬动了住宅需求和住房投资,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二、中国住房政策与市场调控面临的困境:相关因素与问题分析近年来,随着市场房价总体水平持续快速攀升,房价收入比不断走高,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不少城市“收入夹心层”人员难以从市场上获得“承担得起”的住房。而一轮比一轮“严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却被社会指责为“空调”,不仅让很多民众继续“望房兴叹”,也有损政府的公信力。住房市场的供求矛盾、特别是带有结构性特征的住房可支付能力的社会分层和社会矛盾问题随之加剧,房地产市场秩序紊乱,社会成员的不动产配置状况两极分化,威胁社会公正,影响社会安定。影响住房价格与住房不动产配置的,不仅有房地产市场供需变动的即期因素,更有影响供需力量的长期、潜在、综合因素,包括城镇化、社会分配差距拉大、房地产过度金融化、土地供应机制和不动产溢价的调节机制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困境集中且典型地映射了我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中的深层次、综合性、全局性的矛盾和问题。(一)城镇化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2000年以来,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6个百分点。过去30多年,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上升至2012年的52.57%,2015年进一步提高到为56.10%,已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根据世界各国城市化的一般规律可知,当前我国仍处在城镇化率-003-ZHONGGUOZHUFANGZHIDU|中国住房制度与YUFANGDICHANSHUIGAIGE房地产税改革30%~70%的快速发展期。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据公安部统计,2010-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到835万人,再加上并不落户但却在城镇常住和工作的流动人口,这一部分社会成员的住房需求十分庞大。未来20-30年,估计我国的城镇化率仍将保持年均1%左右的增长速度,相当于每年平均约有1400万农村人口转移至城市。目前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假定新移民人均住房面积需求较低一平均为30平方米,则为满足这些新移民居住的住宅面积将年均达到4.2亿平方米。以住房套均面积70平方米估算,则每年城镇住房新增需求要达到600万套,这还不包括原有城镇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新型城镇化对住房政策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住有所居”对住房保障目标与重点产生深远影响。“住有所居”首先强调的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利,而不是住房产权。其次,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对住房保障客体及保障房布局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住房方面,社会和谐的城镇化主要体现在要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与促进不同收入阶层在社会层面的混合居住等。再次,提高城镇化质量对保障性住房周边的公共基础设施提出了同步要求。城市的本质内涵是使人们生活更加美好宜居成为新型城镇化的客观要求,而为低收入群体创造一个宜居的住房环境,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周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政府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内容。这些都可归于公共财政必须推进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上海易居研究院刘卫卫、朱光等研究人员利用经济学弹性系数原理,通过定量分析,得出城镇化率变化与住房指标变化间可量化的相关关系。譬如,全国城镇化率提升1%,相应住房投资增长7%,住房销售面积增长5.7%,住房竣工面积增长2.7%,人均住房面积增长1.4%等。①在这种背景下,城市住房“供不应求”带有长期趋势特征,十分需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趋于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房租水平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①易尚斌:《新型城镇化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重点》,《房地产时报》2013年05月03日。-004-绪论建立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双轨统筹”住房制度模式(二)人口总量与结构的变化:总规模上升、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人口是房地产需求的基础性因素,一个国家的住宅需求量主要是根据这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年龄结构和家庭分裂速度决定的。人口总量、家庭结构、地域集聚特征是影响住房需求的长期因素。经济学中“刚性需求”是指社会主体为了满足自身生存需要而产生的需求,住宅属于生活必需品,人们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势必会对其提出的需求,就属于“刚性需求”。在这种“刚性需求”作用下,住宅需求量始终伴随人口数量和结构性变化而在总体上发生改变。我国仍处在总人口的上升区间但未来会达峰值而转为稳定状态,截至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较2000年底净增人口达到近7390万。伴随人口增长,我国房屋竣工面积也从2000年底的80715万平方米上升到2009年底的245402万平方米,9年时间增加了两倍以上。房屋建筑面积显著增长的趋势与人口对住房提出的“刚性需求”密切相关,同时也与中国步入“中等收入”社会而必然产生的大基数人口对住房提出“改善性需求”有关,因此人口数量的逐年增加极大地刺激新增基本需求、改善性需求合成的住房总需求的上升。同时,中国的家庭人口平均数已从1990年的3.96人/户下降到了2008年的2.96人/户,并在不断的下降中,这种家庭向“小型化”的裂变,自然也会对住房需求的上升带来可观的影响。当然也应看到,我国人口抚养比自1950年到1964年保持上升趋势,从61.0%上升到79.4%。从1964年开始,人口抚养比持续下降,使中国进入人口红利时代,这种趋势持续到2013年左右。2013年之后,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中国将从“人口红利期”转为“人口负债期”(图绪-1),与此相关全社会老龄化及储蓄率的降低,会带来未来对房地产价格的降低影响。1991-2009年近20年间,中国的购房年龄人口总数从3.45亿增长到4.65亿,增幅为34.8%,而全国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则从每平方米756元增长到4474元,扣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增幅为392%。但从2015年之后,适龄购房人口数将开始呈现下降趋势。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达2.22亿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城镇人口的比重达到56.1%。30年以后,按照平均寿命预期值-005-ZHONGGUOZHUFANGZHIDU中国住房制度与YUFANGDICHANSHUIGAIGE房地产税改革计算,加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将一共约有4亿以上的人口死亡。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2亿多人口,届时也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前30年,在城里购买商品房居住或投资的主要是这两代人群体,而30年后,城市将可能空出一亿套以上的商品住房。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中国人口进入负增长时期适龄购房人口总数的持续减少①,以及老龄化社会特征继续显现,又将会对商品住宅市场产生很大影响,很多城市将不但很难再有新增的住房需求,原有住房需求可能还会表现为下降。虽然会有一些更新、改善房产的需求,但总体上届时房地产业需求下降不可避免,除少数人口聚集效应仍十分显著的大城市外,一般城市的住房将会出现普遍过剩。中国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会在未来几十年内一定程度上抵消人口下降带来的影响,但作用毕竟有限。12010080人口红利期人口负债期60020一人口总抚养比0CRCh.CM.COC°8图绪-1“人口红利期”向“人口负债期”的转换(三)社会收入分配和不动产配置(占有)的失衡与秩序紊乱,加剧住房矛盾,并形成恶性循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对此社会上有①根据许子枋(2013)的测算,我国购房适龄人口(25-49岁)总量将于2015年开始下降,2017年全国首次购房适龄人口(25-35岁)将在达到2.5亿人的高峰之后进入长时间的下降通道。见许子枋:《中国房地产,大萧条还有多远》,26,266,267,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8月第1版。-006-···试读结束···...

    2022-09-13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公积金

    在CPA考试中,考试是闭卷的计算机化考试。小编建议大家适当练习打字,以免因外部原因影响测试。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ltrgt[内容导航]提供资金[章节]第6章公司法律制度-单元3公司管理【知识点】提供资金PF1.盈余公积金(1)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计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不得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公积金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后,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任意提取公积金。从任何储备基金转换资本时,没有25%的限制。<2、资本公积金(一)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价格超过股票面值的发行股票取得的溢价,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资本公积不用于弥补亏损。3.公积金用途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增加公司资本金。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在准备考试之前为自己制定一个学习计划,按照你的学习计划,勤奋,不要耽误你的考试准备。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5 关于公积金的基础知识 公积金考试知识点

  • 公积金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备考已经进入基础阶段。考生应抓紧时间复习重要知识点。要反复记住。舞台基础知识点整理,快来学习吧!【知识点】lttroggtCPFtroggt[章节]第2章公司法律制度-单元3公司管理[内容导航]1、盈余公积金2、资本公积金3、公积金使用公积金1.盈余公积金(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注册资本50%时,不得再提取。使用法定公积金增资时,增资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低于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5%。(2)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无限制,任意公积金用于增资时无25%的限制。<2、资本公积金(1)资本公积金是指以资本原因直接形成的公积金。以公司资本公积计提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溢价。(2)资本公积不用于弥补亏损。3.公积金用途(1)弥补公司的损失;(2)转让增资;(三)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5-06 公积金知识点 公积金考试知识点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