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庭电器属于离婚财产吗
离婚家庭电器属于离婚财产,具体情况要根据离婚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家庭电器是双方共同购买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共同分割;如果家庭电器是由一方购买的,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1、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电器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应该共同协商如何分割。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一)工资、奖金;
5、(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6、(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7、(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8、(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9、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点评:
这段文字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说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家庭电器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应该共同协商如何分割,并且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文章表达清楚,法律依据充足,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