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摊销年限最新(开办费摊销年限)
2023-12-20 19:15:1417
开办费摊销年限最新(开办费摊销年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的职工工资、社保、福利费,筹建期间的办公费、差旅费,筹建期间的印刷费、装订费,筹建期间的邮电费、电话费,筹建期间的会议费,筹建期间的招待费,筹建期间的注册费、验资费,筹建期间的开业典礼费,筹建期间的咨询费、服务费,筹建期间的租赁费、折旧费等。
开办费的摊销年限不得超过5年,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计算。摊销方法原则上采用平均法,但企业也可以采用加速摊销法。
开办费摊销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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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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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 贷:开办费
开办费摊销的税务处理
开办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摊销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开办费摊销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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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必须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摊销,不得提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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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的摊销年限不得超过5年,但企业也可以申请延长摊销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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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的摊销方法原则上采用平均法,但企业也可以采用加速摊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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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的摊销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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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的摊销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