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论韩世远pdf完整版|百度网盘下载

编者注:韩世元《合同法概论》pdf

合同法是比较法的产物,是“混合继承”的典型结果。立法者的任务已经完成,但留给司法和学者的任务却极其繁重。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韩世元的《合同法通论》pdf电子版一书。欢迎下载

《契约·韩世元法学概论》pdf"

关于作者

韩世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学博士,日本法政大学访问学者。

韩世元教授多年来致力于合同法理论研究。 1999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着《违约赔偿金研究》,2004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着《合同法概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6年,与日本法学家下森教授合编出版了《实现障碍法研究》。

相关内容部分预览

目录

比较法与解释(第四版前言)

第三版前言

民法解释与立法(第二版前言)

第一版前言

缩写列表

第一章合同和合同法概述

合同概述第一部分

第二节合同法概述

第三章合同法史

第四节合同法原则

第二章合同分类

合同第一部分的类别概述

第 2 节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

第 3 节双重合同和单一合同

第 4 节付费合同和免费合同

第 5 节承诺合同和谈判财产合同

第 6 节。必要的合同和不必要的合同

第 VII 节临时合同和持续合同

第 8 节主合同和从属合同

第九节任命和本合同

第 10 节:自我合同和其他相关合同

合同第三章的订立

第一节合同的订立和成立

合同第二部分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节要约

第四节承诺

第5节以要约和承诺以外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六条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第七节合同疏忽责任

第四章合同效力

合同第一部分的有效性总结

第二节有效合同

第 3 节无效合同

第四节可撤销合同

第 5 条有效期未确定的合同

第 6 条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 1 节合同履行概述

第二节表演主体

合同第三部分的内容

第四节地点、持续时间、顺序和演出费用

第 5 条涉及他的合同的履行

第 6 条. 双重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第 VII 节接受和拒绝履行

第八节表现的偏移

第六章权利要求的保留

第一节债权保护概述

第二节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三条债权撤销

第 VII 章履行合同的障碍

第 1 节合同履行障碍概述

第 2 节不可抗力

第三章变局

第四部分无法完成

第 5 节性能延迟

第 VI 部分未完全履行

第七节拒绝执行

第 VIII 节债权人延迟

第八章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 1 节合同变更和转让概述

合同第二部分变更

第三节债权转让

第 4 节债务承诺

第 5 节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一般转让

第九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第一部分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第二节放出

第三节偏移

第 4 节提款

第 5 节豁免

第 6 节混淆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 1 节违约责任概要

第2节:违约责任归属原则

第三节第三人事由及债务人责任

第四节强制执行

第 5 节损失赔偿

第六节违约金

第7节降价

第11章合同解释

第一节合同解释概述

第 2 节狭义的合同解释

第3节补充合同解释

第四节修改后的合同解释

第十二章合同法及其周边

第一节交叉合同法和侵权法

第 2 节交叉合同法和消费者法

参考文献

文章索引

事件索引

名称索引

第三版前言

本书第一版于2004年出版(三版),第二版于2008年出版(两版),现已售罄。许多热心读者(在校学生、法官、律师等)对本书给予了积极评价,有的法官甚至将本书视为手头办案的参考书。读者的厚爱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和动力,坚定了我继续修改本书的信心和决心。

此次修订增加了本书的篇幅。想阅读简明版的读者可以阅读我的《合同法》(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十一五”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11月版)教材,其中不仅包括“通论” ,还有“分论”十五种具体合同。教材面向初学者到本科生,本书更适合有一定基础的读者阅读。

本次修订的动因是:一是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二是审判实践中出现新案件、新问题。三是学术研究在主客观两方面都有新进展:四是获得了一些新的信息。

本次修订内容全面,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比上一版有了显着的改进。在内容上,本书内容结合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特别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一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此外,刊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案件也是本次修订的重点之一。在形式上,为方便读者阅读,每章开头都做了详细的目录。另外,全面修改书注,引用国外文献,尽量遵循惯用的引用方式。在此过程中,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Masahiro Kobayashi对全书的日文脚注进行了更正,并进行了文本转换;博士生吴腾和硕士生葛江秋帮忙校对,对他们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合同法是比较法的产物,是“混合继承”的典型结果。立法者的任务已经完成,但留给司法和学者的任务却极其繁重。解释学的发展必须建立在“解释一体化”的基础上,这意味着在“法典继承”之后,不能通过简单的“继承法典”来取代中国学者对《合同法》解释理论的工作。理论”。 ,我们不能通过翻译外国教科书来代替中文教科书。中国法官学者任重道远。书中正文中的观点难免存在错误和疏漏。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