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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评论:21世纪民商法系列教材

理论与实践结合得恰到好处的一本书。认真学习本书后,您将对知识产权有一个全面、深刻、细致的认识,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第四版知识产权法课程是21世纪民商法系列教材。那些想免费阅读的人可以在线阅读。

知识产权法教程王倩pdf免费在线阅读

王倩第四版知识产权法教程pdf图片预览

简介

本书是一本学术专着。它将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知识与实际发展紧密结合,融合了国内外立法、判例和前沿学术问题的讨论,体现了作者的独创性研究成果。 2013年,我国的《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都在修改中。自上一版出版以来,国内外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而变化,也引起了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新问题。本书反映了这些*研究的结果。

作者介绍

王倩,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作协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 《中国版权》编委、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咨询专家。曾荣获“第四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2”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力人物,“2011中国版权行业风云人物”。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曙光学者”。霍英东优秀青年教师奖”,《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课程均被评为上海市“优秀课程”。参与起草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曾任著作权法第三修正案专家委员会委员,2012年世界英特尔保护视听表演外交会议成员知识产权组织和 2013 年保护视力障碍者外交会议。会议起草委员会成员,中国代表团成员。

他着有《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研究》和《论“基因歧视”及其法律对策,并合着了《间接侵犯知识产权研究》和《中国与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比较研究》。欧洲”。在《中国法》、《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和评论9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部委项目多项司法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版权局。

优秀的试读

再比如在淘宝上开一家卖油漆的店铺,展示立邦、多乐士等知名品牌的文字和图形,只要卖的是正品,不是假货,以及他们使用注册商标的方式如果消费者被误导认为该店铺是商标所有人自己的店铺或特许店铺,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即表明商品的真实来源,不构成侵权。

引自第 460 页

首先,图中涉及的权利以虚线为界。虚线左侧为知识产权,右侧为产权。享有一方的权利并不意味着享有另一方的权利。

其次,虚线一侧的权利转让并不意味着虚线另一侧的权利也转让。

最后,在虚线的一侧侵犯权利与在虚线的另一侧同时侵犯权利是不一样的。

无论双方是否就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达成一致,受托人仍为委托作品的作者。那么委托人能否在合同约定享有委托作品著作权的条件下取得作者的人身权呢?从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关于“特殊作品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的规定来看,第十七条“著作权的归属由著作权人同意。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似乎文章中的“著作权”应该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即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通过合同使委托人获得包括人身权在内的一切著作权。但这种解释实际上会使委托人获得作品的署名权,这不符合署名权应由作者享有的基本原则;此外,这种解释将使学生支付和聘请他人为自己写毕业论文是合法的。 , 应该是不够的。

引自第 175 页

“知识产权”是指将某些知识产权成果作为合法财产加以保护。 ...要获得商标权,商标本身不需要具有智力创造性,而只需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商标实际上不一定是智力活动的结果。

著作权的立法目的是促进作品的创作,专利法的立法目的是鼓励发明创造,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与鼓励创作无关。众所周知的单词或模式。商标法的目的首先是保证消费者能够根据商标的识别功能选择商品或服务,保护消费者免受商业欺诈;他人的努力无法因他人的仿冒、模仿行为而获得经济回报,以维护正常的商业竞争秩序,鼓励经营者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的名称都是在18世纪提出的,已经不能准确反映时代的要求和变化。商标权与版权和专利一起被视为知识产权,不是因为商标与作品和发明一样是智力活动的结果,而是因为商标权也是专有的无形财产权。从这个角度来说,“无形财产权”比“知识产权”更合适。

引自第16章商标法律制度概述

知识产权法教程王倩pdf看完

首先我想说的是,清华民商法与知识产权复试面试时考官用这本书问的问题,你懂的~(清华民商法!! !这个老NB!!!)

其次,我想说的是,对于刚接触知识产权的人来说,本书作为教材与通说略有不同。这本书充分体现了一位教授对所学学科的洞见(现在每一位教授的书都是从东到西抄袭的,就像一部作品汇编……),是一位研究知识产权的教授所写的文字这部作品,通过穿插的各种案例(包括不得不说的关系的照片)和前沿的理论研究(嗯,一定是我们朝代的各种不合理的法规)启发了思想的一本书。

再次,我想说的是,这本书似乎在其他知识产权作品中省略了一些关于不正当竞争法的章节和一些国际条约的细节,如伯尔尼公约。作品、专利、商标三个内容,嗯,如果你有机会上王倩老师的课,那我想你会受益匪浅。 (其实就是重复书的内容,不过会有各种视频,各种活动搬迁……)

最后,我想说的是,不管你学不学知识产权,这本书绝对不能错过。不到40元就可以买到一本和故事社一样的法律书,一边看故事,一边学法律真好~

我读硕士的时候就知道这本书了。我太害羞了,没有知识。我没有买这本书。我在图书馆看了两天就放弃了。前几天去了西单书楼,偶然发现了这本书。已经是第四版了。我觉得很好,所以我毫不犹豫地买了它。我现在正在读它,并没有什么晦涩难懂的感觉。顺滑自然,底色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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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