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当你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别忘了别人还在跑步。 中级会计 已经开始备考了,基础知识点都坚持为大家更新,快来一起学习吧!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_2022年中级会计与经济法基本知识点

【知识点】< strong>不遵守资助义务的法律后果

[章节]

第二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成立

[内容导航]

1、公司内部

2、致债权人

3、我可以提交诉讼时效抗辩

中级会计

不遵守资助义务的法律后果

1.公司内部

(1) 完全实现

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准时。 (2017综合题,2020简答题)

(2) 股东权利

股东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其利润分配主张、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主张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合理限制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请求认为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0 简答题)

(3) 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促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不缴纳的,公司依法撤销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请求确认注销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2、致债权人

(一)公司债权人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在不出资范围内不能清偿的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东在公司成立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保荐人与被告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要求赔偿。

3.可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吗?

(1) 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充分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被告股东以法定为由进行抗辩的时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司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的,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支持。 (2019简答题)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

(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