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业务知识》黄健文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建筑师业务知识》

【作 者】黄健文主编
【丛书名】普通高等学校“十四五”规划建筑学专业精品教材
【页 数】 152
【出版社】 武汉:华中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 2021.04
【ISBN号】978-7-5680-7036-2
【分 类】建筑工程
【参考文献】 黄健文主编. 建筑师业务知识. 武汉:华中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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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建筑师业务知识》内容提要:

本书采用多元化的编写手段,不仅紧扣现行《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文件》的评估知识点对现有相关教材内容进行梳理和精简,而且精选、融合与国内外建筑师执业相关的最新文献资料,同时借助数字化技术下的课程资源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展示国内外职业实践标准和全球建筑教育宪章等资料,旨在帮助学生更全面高效地认知和了解在建筑师的学习成长过程中应该熟悉哪些内容、掌握哪些资讯,以此明确目标,拓展思路,获得启发和借鉴。

《建筑师业务知识》内容试读

第1章

建筑师概述

1.1职业建筑师的历史与起源

1.1.1欧洲建筑师职业历史

建筑师是世界三大古老职业之一,其他两种职业是医师和律师。欧洲人说:建筑师创造(物质世界)秩序,医师恢复(人体)秩序,律师维持(社会)秩序。古埃及最早出现关于建筑师的活动记述,但当时的语言中还没有明确的“建筑师”一词。古希腊时期的语言里出现了“architect”一词,由希腊文词根“archi'”与“tect”缀合派生而来,意为“建造者”,这为现代意义的建筑师概念奠定了基础。古希腊的建筑师是工作内容非常宽泛的科学技术专家,其工作包含了城市建设、修建公共建筑、军事、时间计算和天象观测等,是世俗化、非专业分工的建筑师角色的起源。到了古罗马时代,建筑师角色上升为“伟大的职业”,其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三项,分别为建造房屋、制造日晷、制造机械,也留下了经典建筑理论著作《建筑十书》(De Architectura Libri

Decem)…无论是古埃及、古希腊还是古罗马,建筑师的起源都是工程的组织先驱和技术专家,而这种传统的集大成者,则是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建造巨匠

中世纪时期,建筑师通常是营建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和营建工头,居于业主、顾问和工匠之间,不仅需要熟悉结构、材料、技术,而且要绘制图纸或制作模型,与业主和工匠沟通,同时还要控制造价、工期和建造组织,管理工地并定期付给工匠酬劳,以保证工程顺利完成。而最为重要的是,建筑师十分注意控制建筑物的整体形象和细部构成,侧重考虑结构的纯形式美,因而中世纪的建筑匠师往往被称为构成家,但更全面的理解应该是学识丰富的智者、科学家,以及掌控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的建筑匠师。东方传统木构建筑的“栋梁”“大匠”等角色也具有相似的特征,可以认为是现代建筑师与工程承建商的综合体。

以达·芬奇、米开朗基罗、伯鲁乃列斯基等为代表的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师,积极延续和继承发扬了中世纪的建筑师营建传统,并且基于对中世纪神权至上的批判和对人道主义的肯定,重新借助古典的构成比例来塑造理想中古典社会的协调秩序。随着建筑的兴盛,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亦越来越大,文艺复兴时期真正奠定了“建筑师”这个名词的意义,将这种新的职业加入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呼吸之中。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师,不仅仅将建筑作为一种营造的经验行为,而是赋予建筑理论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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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意义。建筑师来自雕刻师、绘图师、画家、工程师和细木工等,但却明显区别于

一般工匠和神学家。这些建筑师将文艺复兴时期代表宇宙真、善、美统一的造型艺术,与追求完美建筑比例的营造模式相结合,为当时社会的思潮和文化融入建筑找到了一个最佳切入点。

欧洲古典主义时期,以法国为代表的专制王权开始竭力崇尚古典主义建筑风格,出现了以国家作为艺术家的经济后盾和艺术保护人的国家主义艺术象征的制度。随着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的流行,法国设立了包括艺术学院与建筑学院两部分的巴黎美术学院,学院将建筑学的教育范围缩小成与绘画、雕塑并列的一个艺术门类,强调建筑等于房屋的装饰艺术,极大地削减了欧洲古代建筑师的职业内容。在崇尚古典形式的学院派艺术教育影响下,建筑师转变成以样式构成、象征意义拼贴与整合为主的官式象征艺术家。但从建筑教育体系的发展来看,巴黎美术学院的学院派体系不仅是欧洲建筑教育机构的鼻祖,而且在20世纪的头20年对世界建筑界及建筑教育起着相当大的影响。

18世纪末期,欧洲议会制度的诞生和发展,导致了贵族制度的破产和艺术保护人的消亡。资本主义的萌芽发展和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张,累积了大量建设投资,为建筑师提供了许多实践机会。在此背景下,建筑的视觉艺术性不再独占建筑师的视野,技术性和经济性的需求催促着建筑师职业内涵的扩展,建筑设计开始由艺术转化为一种职业,逐渐从形式装饰和雕塑艺术转变为注重工程、技术、经济等问题。1834年,第一个实质性的建筑师联盟英国建筑师协会成立,不仅庄严地向社会作出职业建筑师的两大承诺一能力与诚信,而且也宣告了世界图景和建筑师职业的真正改变(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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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英国建筑师协会总部及初期徽章

第1章建筑师概述3

1.1.2中国建筑师职业历史

中国关于专业建筑师的最早记载,可以在先秦古籍《周礼·冬官考工记》中找到相关线索,其记述“匠人”的事务包括取正、定平,营建国城,开沟…“匠人”是古代从事营造管理的官职,其设置可追溯至周代,主要掌管城市规划测量、建筑设计与施工,以及仓廪、道路、农田、水渠等工程建设。除了官职以外,我国古代还建立了与“匠人”紧密相关的“工官制度”,“工官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关于宫室建筑、城市规划技术要求、组织工料以及组织施工的一系列规范与制度的总称。该制度有以下几方面特点:①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和官职,“工”为商代的工匠官吏,是最早的工官职务,以后各代设司空、将作监等:②制定规范,推行标准化,如宋代的《营造法式》就是“工官制度”的产物:③涉及建筑设计、管理施工、组织工料等。清末包工商的出现,则标志着“工官制度”所调整的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工官制度”下,古代中国历朝统治阶层都设有掌管建筑工程的机构,其中沿用时间最长的是“工部”。工部主要管理建筑设计、施工以及水利工程等百工之事,为古代官署名,六部其中一部。最初设于隋代,唐以后各代沿用不辍,工部设尚书,为工部最高行政职务,下设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明代的工部下设营缮所,其中部分官员为工匠出身,如木工蒯祥和石工陆祥。清代的工部只掌管“外工”,“内工由内务府负责。清代的施工典籍《工程做法》就是由工部制定的。工部为规范建筑施工和设计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古代通晓“匠人”业务的官员或技术管理者,在中国历朝机构中各有不同的称谓。周朝的“司空”,是古代掌握土木建筑的官职,相传设于虞舜时代,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载:“禹作司空,平水土。”空,即穴居,“司空”最早的具体任务,是管理穴居之事:秦朝设“将作少府”,汉代也承袭此制,汉景帝时改为“将作大匠”,唐代先改为“缮工监”,置大匠一人,少匠两人,后改称“营缮监”,最后改称“将作监”。“将作”官员代表各代王朝行使建筑管理职责,对建筑的标准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营造法式》一书就是由身为宋代“将作监”的李诚重修完成的。西汉后期的“民曹尚书”是工部官职的又一变化,“民曹尚书”是汉成帝设置的四大尚书官位“四曹”之一,专门负责工程事务,掌管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等工作。魏晋南北朝时期,魏以“左民尚书”负责工程,晋以后,尚书负责屯田、起部(负责工程)、水部(负责航政、水利)等与工程有关的活动,所掌均属工务范围。隋以后至清朝改称“工部尚书”。宋代的“八作司”,属工部管辖,据《宋史·职官志》中载,“八作司”分为“东八作司”与“西八作司”,掌京城内外城修缮之事。元代的“待诏”,是官方授予优秀工匠的官职,“待诏”在宋代仅为画院内画家的官职,元代则扩大到工匠队伍。明代的“住坐”和“输班”,均是对营造匠人的管理方式,其管理下的匠人称谓是“住坐匠”和“输班匠”。“住坐匠”在明初编入工部编制,为常年固定在工部作坊的匠人,“输班匠”则为自由匠人,基本上不受工官制度的约束,在经济上实行“匠班银”的税收制度。清初,“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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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匠”最终取代了“住坐匠”,从而促进了建筑承包商的诞生。清代皇宫、苑囿则由内务府掌管,设“样房”“算房”,其中供职的主持人是世袭的,如著名的“样式雷”“算房刘”。

中国传统的木构建筑营建体系是以“栋梁”“大匠”为核心的工匠承包建造体系。代表我国古代建设科学与艺术巅峰的宋代典籍《营造法式》曾记载:“臣闻·上栋下宇’,《易》为‘大壮’之时;‘正位辨方’,《礼》实太平之典。‘共工’命于舜日:‘大匠’始于汉朝。各有司存,按为功绪。”在古代传统建造活动中,往往只有委托方和承包方两者,而并没有作为第三方的独立建筑师。但事实上并非完全没有从事建筑设计的匠师,这些匠师只是作为承包方的管理力量与技术骨干,全面谋划运营整个项目的建造过程,精细控制建造过程中的建造工期、建筑造价、施工质量等多方面事务。这些有建筑专业知识的匠师,一直至唐代起,才逐步从承包方中分离出来,发展成为从事设计、结构和施工指挥的民间职业匠师,称为“都料匠”,负责设计结构详图,指挥下料加工和现场施工,但不亲自操作。“都料匠”属于匠人之列,但并非官职。唐代柳宗元在其所著的《梓人传》中说:“梓人盖古之审曲面势者,今谓之都料匠。”梓人即木匠,文献记载曾建开宝寺塔的宋代的预浩,就是当时著名的都料匠。明代以后有不少的都料匠成为工部的官员,对规范施工和建筑的标准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到20世纪初,现代意义的建筑和建造体系在西方已日渐成熟,并随着近代西方文化的“炮舰外交”和中国留学生的学成归国逐步传人中国。1923年,从日本留学回国的柳士英等创办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建筑科:1925年从美国留学回国的庄俊在上海开设“庄俊建筑师事务所”;1927年“上海市建筑学会”成立,于第二年更名为“中国建筑师学会”,并出版会刊《中国建筑》(图1-2):20世纪50年代北京成立了建筑师的行业组织中国建筑工程学会(图1-3)。同时,建筑师作为一个“进口”的职位被带进既有的社会结构和建筑生产体系中,但其实际职能仍然是有技巧的工匠。这样,中国建筑师通过学习,在中国建立了以“洋学”为主、自由职业为体制的西方现代意义的

T服E

图1-21927年出版的《中国建筑》图131953年中国建筑工程学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合照

第1章建筑师概述5

建筑师职业、教育和行业组织,并在西化主导的风气中(早期会员中70%以上为留学回国者)迅速确立了社会地位和职业领域。

1.1.3职业建筑师的起源

现代意义的职业化建筑师,最早成形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在整个西方文明中,职业建筑师产生之前的城市建设,特别是宗教权势的公共建筑和贵族王室的豪华建筑,是由业主和艺术家共同完成的,而大量的普通民居则由工匠直接完成。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英国,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张,工匠主导的施工企业型建筑师作为营建的承包商,在以技术为主导的契约和执行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个时代应运而生的现代职业建筑师,正是以职业代理人的独立身份、专业设计者的专业能力、项目监理人的公正诚信取得社会的普遍认同。

自1834年第一个实质性的建筑师联盟一英国建筑师协会(IBA)成立以后,经

过32年的努力,这个协会不仅为自己赢得了一个类似古代神职者、医生、律师才拥有的垄断性称号一“建筑师”,更重要的是在1866年被英国女王授予“皇家”称号,一

跃成为大名鼎鼎的、世界现代建筑师协会鼻祖一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BA),并

且在1863年举办了世界上的第一次注册建筑师职业考试。1900年在巴黎召开的国际建筑师会议(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Architects,ICA),就以职业化建筑师注册资格的社会承认和推广为主旨,1911年,罗马大会上通过了要求各国制定建筑师注册法规和制度的决议。1925年英国的职业建筑师注册制度公布,1927年《英国建筑师注册法》(涉及建筑师资格、考试与注册、建筑教育等)获得通过,1938年修改完成

职业建筑师作为独立称号出现,不仅是为了保障建筑师的能力和诚信,更重要的是借此认证获得全社会的高度认可。早在国际建筑师协会成立前,1928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International Congresses of Modern Architecture,CIAM,图l-4)在瑞

士成立,成为第一个国际建筑师的非政府组织。1933年CIAM第4次会议通过了

《雅典宪章》,确立了现代主义(国际式)建筑在国际建筑界的统治地位。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调于1948年6月28日在瑞士洛桑成立了国际建筑师协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Architects,UIA),它的宗旨是在国际社会上代表建筑师行业,推动建筑和城市规划的发展,同时确定建筑师的职能,促进建筑教育,建立职业规范,保护建筑

师的权利和地位等。不同于CIAM的以建筑师个人为会员单位,U1A是以国家和

地区为会员单位,当时有27个国家建筑师组织的代表参加(图1-5)。建筑师及其从事的建筑设计行业正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以组织起来的行业力量促成了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等建筑师职业服务的规范化,并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获得社会的普遍承认和尊重,由此职业建筑师步入了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6建筑师业务知识

图1-41928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第一次会议合照

图1-5国际建筑师协会每三年举办一次世界建筑师大会

1.2建筑师的工作职责

1.2.1建筑师的职能范畴

(1)国际社会对建筑师的职能范畴要求

根据国际建筑师协会给出的定义,“建筑师”通常是依照法律或常规,专门给予职业和学历上合格并在其从事建筑实践的辖区内取得了注册/执照/证书的人。在这个辖区内,该建筑师从事职业实践,采用空间形式及历史文脉的手段,负责任地提倡人居社会的公平、可持续发展、福利和文化表现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