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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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章节]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年收入6万元扣除费用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想法:
收入→收入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第 1 步:确定收入金额
1、工资和工资收入全额计入收入。
2、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作为收入。 【收入×(1-20%)】
3、报酬收入的56%作为收入金额。 【收入×(1-20%)×70%】
第二步:汇总综合所得金额,计算规定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居民个人四项收入的收入数额,再扣除年收入6万元的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法律,作为应税收入。
1.基本扣除费用:每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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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1)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标准固定扣除每名儿童每月1000元
范围包括:
①3岁以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②儿童国内外全日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文凭教育)
③具有义务教育地位的特殊教育(如聋校)
排除:
①3岁以下儿童的教育(从育儿费用中扣除,不包含在教科书中)
②儿童国内外非学历教育
③在职研究生教育(兼读制)
④进入博士后工作站期间
扣除者:
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具体扣除方式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父母以外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
计算时间:
(1)学前教育,从孩子满3岁当月到小学入学前一个月
(2)学历教育,从孩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当月到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当月
数据保留:
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材料备查。
(2)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
范围包括:
①个人接受国内本科及以下(学位)继续教育(教育部认可的夜校、函授课程、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教育)
②国内在职(在职)研究生教育
③纳税人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如焊工、游泳救生员等)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④纳税人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如CPA、TA等)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排除:
①海外继续教育
②海外颁发的技能证书
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学历和证书
④同一学位(学位)在4年(48个月)扣除期内的继续教育费用
提示:
同一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可同时享受一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门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能同时享受多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多种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
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
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扣除者:
①我
②个人在本科及以下(学位)接受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根据子女教育程度),也可以选择扣除自己来
计算时间:
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入学当月起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最长扣除期限) 继续教育不得超过 48 个月
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年份
数据保留: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特殊附加扣除-大病医疗
范围包括:
纳税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一个纳税年度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费超过15000元(80000元以内扣除)的部分
排除:
①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②医保目录中不超过大病医疗费用“扣除线”(15000元)的部分
③纳税人父母的医疗费用
扣除标准: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累计金额超过15000元。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以内扣除。
扣除者:
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或其配偶抵扣;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之一扣除。
计算时间: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记录的实际医疗费用当年。
数据保留:
保留与医疗服务费用和医疗保险报销有关的账单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
(4)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范围包括:
我或我的配偶在中国买房,贷款来自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
提示:
首套房贷是指购买房屋并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排除:
①在中国境外买房的抵押贷款利息
②父母贷款但产权登记为子女房贷利息
③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以外的贷款购房利息
④ 与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不匹配的房贷利息
⑤享受扣除首套房贷利息后的二套房按揭利息
⑥已享受贷款购买当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当年,按每月1000元的固定利率扣除。
提示:
纳税人仅有权获得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
扣除者:
(1)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选择其中一人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婚前分居的夫妻双方发生的首笔住房贷款,贷款利息费用可由购房人按婚后100%的扣除标准扣除,购房人可选择其中一所房子。双方就其所购房屋分别扣除50%的扣除标准,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计算时间:
从贷款合同同意开始还款之日起至贷款全部还清或贷款合同终止之日起,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特定时期的特殊附加扣除:
(1) 学术(学位)继续教育:4 年。
(2) 房贷利息:20年。
数据保留:
保留住房贷款合同和还贷支出凭证备查。
(5)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
范围包括: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房
排除:
①在主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购买自有住房时取得自有住房权属证明或契税完税证明)
②员工宿舍或租房不交房租
③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
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②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内户籍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内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4.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
范围 |
扣减标准 |
|||||||||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
延税商业养老保险 |
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 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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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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