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在穿云的路上,只亲吻登山者的脚步!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 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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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经营者集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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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声明

[章节]< /strong>

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制——第四单元经营者集中

【知识点】运营商集中声明

经营者集中声明

1.经营者集中

(1)合并经营者的控制权;

(2)经营者通过收购股权或者资产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可以对其他经营者产生决定性影响。

2、判断经营者是否通过交易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能否对其他经营者产生决定性影响,应考虑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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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及未来计划;

(2)交易前后其他经营者的股权结构及变动情况;

(3)其他经营者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和表决机制,以及其历史出席率和表决情况;

(4)股东大会的构成情况其他经营者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及其表决机制;

(5)其他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6)股东关系与其他经营者的董事、是否有行使表决权的代理人、一致行动人等;

(7)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大商业关系、合作协议等.

3.经营者集中经济效应的两面性决定了《反垄断法》的规制在于“控制”而不是“禁止”。即经营者的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不申报的不实施集中。

4.申报标准

经营者集中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提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1 ) 国际标准

上一财年参与集中的所有运营商全球总营业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两家在中国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上一财政年度。

(2)国内标准

上一财年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在中国的总营业额超过20亿元,其中至少有两家经营者拥有上一财年在中国的营业额超过4亿人民币。

5.豁免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经营者5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或资产;

(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拥有5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或资产由不参与集中的同一经营者所有。

6.申报文件、资料

(1)申报;

(2)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影响的说明;

(3) 集中协议;

(4) 经参与集中经营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 其他文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材料。

说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申报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报文件资料不符不完整的,可以要求申报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报人逾期未补缴的,视为未申报。

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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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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