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科诊疗常规》王保国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疼痛科诊疗常规》

【作 者】王保国主编
【丛书名】临床医疗护理常规:2019版
【页 数】 401
【出版社】 北京:中国医药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09
【ISBN号】978-7-5214-1986-3
【分 类】疼痛-诊疗
【参考文献】 王保国主编. 疼痛科诊疗常规. 北京:中国医药科学技术出版社, 2020.09.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疼痛科诊疗常规》内容提要:

本书是一本关于临床疼痛科医师日常工作的指导用书,根据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北京医师协会组织全市疼痛科专家、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业务骨干共同编写而成,介绍了疼痛科医师日常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体例清晰、明确,内容具有基础性、专业性、指导性及可操作等特点,既是疼痛科医师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指导用书,也还是北京市疼痛科领域执业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的唯一指定用书。本书适合广大执业医师、在校师生参考学习。

《疼痛科诊疗常规》内容试读

第一篇疼痛诊疗常规

第一章疼痛科的建设和管理

疼痛科诊疗常规

第一节疼痛科的建设

(1)原卫生部2007年下文(卫医发[2007]227号)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明确其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和治疗。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疼痛诊疗业务,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疼痛科”诊疗科目。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暂不设立此项诊疗科目。

(2)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有具备麻醉科、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肿瘤科或康复医学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疼痛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独立开展疼痛诊疗的医师应具备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

(3)2016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在《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36号)中明确了疼痛科医疗服务能力的基本标准、推荐标准和关键医疗技术。

(4)疼痛科的行政管理方式由医院确定。疼痛科主任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疼痛工作5~8年以上。

(5)疼痛科医护人员的编制按所承担的临床、教学、科研任务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

(6)各医院疼痛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疼痛门诊和病房。

1)门诊:疼痛科诊疗区域应相对集中,设独立的诊室和治疗室及疼痛治疗准备区域。疼痛科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含诊室、治疗室、治疗准备室);有创疼痛治疗操作应在符合相应标准的治疗室内进行;医师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门诊护士不少于2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关技术人员。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病区内应设有治疗室、办公室、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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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室等。设置疼痛科病房,一般6~20张床。人员配备比例,床位:医师:护士为1:0.4:0.4。至少有2名本专业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2名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士。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和高级职称医师的比例应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查房和值班的需求。

(7)疼痛治疗室必备以下基本设备、器材和急救药品。

1)监护仪:能够进行心电图、心率、无创血压、脉搏氧饱和度监测。2)麻醉机或呼吸机或简易呼吸器。3)吸氧装置。

4)机械或电动吸引器。

5)气管插管器具。6)急救药品。7)应急照明设施。

(8)具有与开展疼痛诊疗项目相应的设备:射频治疗系统、激光治疗系统、臭氧

治疗系统、经皮电刺激系统以及其他疼痛治疗设备。

第二节疼痛科医护人员的职责

一、疼痛门诊医生的职责

痛科的建设和管理

(1)树立良好的医疗作风,以患者为中心。对患者应热情接诊、耐心解释,积极为控制和缓解患者的疼痛采取相应措施。

(2)认真询问病情、仔细检查,合理利用各项特殊辅助检查。

(3)重视诊断及鉴别诊断,务求每位就诊患者有初步诊断。严格执行循证诊疗原则。

(4)合理选择治疗方法,以有效、安全、经济为原则。

(5)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有责任向患者及家属充分交代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及可能存在的并发症,征得同意和理解。

(6)对疑难疼痛病例,应主动请示上级医师和(或)请有关科室会诊。

(7)合理用药、严格无菌操作,避免医源性并发症,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8)具有科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

二、疼痛病房医师的职责

(1)医生应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急性疼痛患者人院后,值班医生应即刻检查,并首先做紧急疼痛处理。非急诊患者入院后例行常规检查,主管医生应于24h内完成住院病历书写,并向上级医生汇报。

(3)疼痛患者如合并有并发症,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汇报病情,并根据上级医生指示及时妥善处理。

(4)主管医生应每天巡视病房至少2次,主治医生应每天巡视患者至少1次,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1次。

(5)对疑难患者治疗前进行全科病例讨论,确定详尽的诊断与治疗计划。治疗期间主管医生应随时向上级医生汇报治疗效果和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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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管医生应如实向患者交代病情、治疗方案、治疗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在治疗前完成各项医疗文书(如手术同意书、自费药物及耗材同意书)的签署。

(7)危险性较大的治疗除及时完成患者及家属的病情告知、治疗方案选择及有效医疗文书的签署外,还应有必须的风险预案,并上报医院医务部门。

三、疼痛科护士职责

(1)负责接诊新入院的患者,介绍住院后的各种制度、病区环境及有关事宜和科内的工作人员。

(2)通过交谈、查体、观察,提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在24h内写出护理病历。

(3)即时执行医嘱,完成患者的首次各项治疗及护理。

(4)参加医师查房,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治疗方案。辅助医生治疗患者。

(5)帮助患者了解疾病相关的知识,指导患者有效配合医生治疗,促进恢复健康。

(6)做好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

(7)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尤其是毒麻药品。

(8)做好患者出院时的宣教及随访工作。

第三节疼痛门诊的管理

一、门诊诊疗工作的管理

(1)疼痛门诊是一个独立的特色门诊,一般行政管理隶属于门诊部(或门诊办公室),必须接受其领导,遵守医院、门诊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其医疗业务、行政领导由疼痛科主任直接负责,或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疼痛门诊的具体工作。

(2)门诊须有固定的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和候诊区;由门诊部统一安排在适当的区域(位置),以便利患者挂号、取药、就诊和治疗为根本。

(3)门诊须有固定开诊日期、时间及应诊人员,并应公布于众,以利患者就诊和监督。

(4)门诊应直接对外开放、挂号,具有独立诊断和处置疾病以及邀请和接受科间会诊的权利和义务。

(5)门诊须制定作息时间,并作好开诊前准备和门诊结束后的安全工作。

(6)门诊应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会诊制度。

(7)门诊应固定高年资医师或一年轮换,以利工作。其他低年资医护人员可定期轮转、培训。

(8)候诊区布置有关疾病的防治、疼痛诊疗知识以及就诊须知或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宣传栏。

二、门诊的场地和器械、药品管理

(1)门诊须有固定的诊室、专用的无菌治疗和观察室各1至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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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诊室内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诸如诊桌、椅、检查床、屏风、照明、看片灯、血压计及上下水道等医疗用具。

(3)治疗室应具备空气消毒设备,符合无菌要求、杜绝院内感染的设施条件。

(4)定期检查治疗室内常备的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急救器械(设备)、药品、输液及氧气,保证随时可用、用之有效。

(5)根据治疗类别选取合适的一次性治疗包,用安尔碘、碘伏或碘酒+酒精进行治疗前消毒。

(6)观察室(无条件者必须设有观察床)应紧邻治疗室或诊室,或设有专人负责监护,以保证能及时发现患者治疗后的变化。

(7)观察室应备有急救呼叫系统及必需的急救设备(如喉镜、气管插管、体外除颤仪等),以备急用。

(8)候诊区应有舒适的座椅、长凳,供患者休息和疼痛剧烈者躺卧。

(9)疼痛(诊疗)门诊区应有导诊台,备轮椅、平车以便利因疼痛而行动不便的

患者。

(10)基本(常用)药品应准备一定的基数,尤其是循环、呼吸急救药品,应由门

诊护士专人管理、定期整理。

(11)不存放与急救、神经阻滞无关的药品,尤其是剧毒麻醉药品及处方限制药

痛科

品,应按规定随用随取,以策安全。

(12)药品的使用,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不使用过期、非本院药剂科发出的

设和

药品。

(13)使用不在医保和国家基本药品范围内的药品,应事先与患者讲清,征得同意,以免引起纠纷。

(14)每日下班时应清点各种治疗仪器及配件,并关好门、窗、水、电,严防灾害事故发生。

三、门诊治疗室的管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更换刷手衣、拖鞋,带医用帽子、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无菌治疗巾等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室内设有空气消毒设施。

(5)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或消毒手套。

(6)各种神经阻滞治疗、配镇痛泵、换泵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处理,进行严格消毒。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污物桶定时清洁消毒。

(7)坚持每日清洁地面,湿式清扫,桌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日紫外线照射2次。

(8)每月空气培养一次,有据可查。

(9)患者治疗前需核对病例资料,包括治疗部位、方式、用药等;有创治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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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和治疗期间注意事项;3个月内的化验指标(凝血、传染病、血常规、生化等)。

(10)治疗前再次询问患者病情,确认治疗,除外有创治疗禁忌证(凝血功能异常、血糖过高、空腹、月经期间、半年内有心脑血管疾病发作史、2周内治疗部位接受过其他有创治疗)。

(11)患者进入治疗室前更换病号服,便于暴露治疗部位,换拖鞋或戴鞋套,戴医用帽子、口罩。

(12)治疗前连接心电监护仪,心电监护、脉搏氧饱和度等指标正常方可开始治疗。在治疗期间密切关注心电监护仪。

(13)治疗结束后根据治疗类型安置患者在治疗室或观察室休息观察5~30min,无不适后方可离开治疗室或观察室。

(14)治疗后嘱患者下次复诊时间及回家后的注意事项,互留联系方式。

四、门诊的病历书写

(1)严格病历书写制度,凡挂号来诊者已构成法律效力的医患关系,必须建立病历。根据医院情况书写电子病历或手写病历。

(2)病历书写内容应扼要、简明,必须包括主诉、现病史、检查(查体)、诊断(印象)和处理。如需要安排治疗应写明治疗部位、方式、用药等。

(3)疼痛的主诉应包括发病时间、疼痛性质、疼痛部位、时间、程度、有无规律等内容。

(4)病历是宝贵的资料和法律的依据,应认真积累、登记、分类保管,以便进行随访、总结和科研。

(5)复诊患者必须书写复诊病历,包括治疗效果、副反应及复查首诊诊断的符合率。

五、门诊的患者接待和随诊

(1)提高与患者交流的技巧疼痛患者、特别是慢性疼痛患者,常伴有心理障碍医生在门诊对患者的接待就是心理治疗的开始和治疗的重要部分。医护人员对患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其诉说病情,关心其痛苦和不幸。注意语言、行为的医疗保护作用。

(2)强化“痛患者所痛”的观念对患者的痛苦应表示理解、同情,详细了解患者致痛的诸多因素(包括心理、社会、家庭等因素),尽心尽力为其缓解或解除疼痛。鼓励其增强信心,与医生密切配合。

(3)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尽量简化诊疗手续,制度要便利患者。可采取一次诊查、多次治疗和一次挂号、收费,连续治疗等便民措施,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和就诊时间的负担。

(4)每次接诊(复诊或治疗)都应热情接待,主动、详细询问治疗效果,评估疼痛强度的变化,并详细记录,按疗程小结疗效及所用药物。

(5)每年进行一次随访,可采取书面问答或口头询问,对特殊病例应约来复查,以便调整治疗方案并掌握疗效。向患者学习,丰富经验,进行总结及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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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特殊病例、罕见或诊断不清、有教学意义以及对疼痛诊疗提高、发展有价值的病例,应建立通讯联系,随时或根据需要进行随诊。

第四节疼痛病房的管理

一、疼痛病房的环境和管理

(一)病房的布局及设施

(1)应为患者创造一个清洁、整齐、安全、舒适、安静的医疗环境,使患者在良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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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